⑴ 換工作換地方社保和公積金如何處理
可以申辦社保和公積金轉移服務。
一、申辦轉移社保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二、申辦轉移住房公積金流程
1、參保人在本地辦理正常參保手續後,於每月5--24日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至社會保險局各分局辦事大廳經辦窗口,填寫轉移接續申請
(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本市戶籍地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郵寄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
3、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市社會保險局寄出的聯系函後審核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出手續,向市社會保險局寄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並轉移相關資金
4、市社會保險局收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郵寄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及轉移資金審核無誤後辦理轉入合並手續
(1)換工作換地方買社保擴展閱讀:
一、申辦轉移社保材料
1、《申請》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辦公積金轉移材料
1、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職工個人公積金銀行賬戶信息單(原單位和現單位)
3、調動函或單位介紹信復印件
4、調離本省的,需要外省公基金管理中心出具轉移證明函
5、委託辦理的,需要單位出具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 換了工作地區後在原來單位購買社保怎麼辦
讓原單位開一個轉社保證明,到原單位所在的轄區社保局去辦理轉社保手續就可以了,辦理完後拿到新單相關總站相關人員讓他們去辦理即可這是他們應該做的
⑶ 在同一個地方換工作社保要怎麼轉
同一個城市不需要轉,一個城市只能有一個社保號的,所以在同一個城市換工作是不需要轉移社保的。可以讓原來的單位把你從他們社保賬戶內減員,然後讓新單位把自己增員後,就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了,所以是不需要轉移社保的。
當你要離開這個城市,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你的參保憑證。憑證主要記錄三項關鍵的信息:一是你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二是你實際繳費的月數;三是你在本地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全部存儲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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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