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省內換工作社保怎麼辦理
社會保險省內轉移和跨省轉移辦理流程,社會保險分為省內轉移和省外轉移。
省內社保回轉答移流程:
1、社保規定是可以隨人的工作地點轉換而遷移合並的。(遷移社保不需要花錢辦理的)
2、先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建議復印一份)
3、將遷移的憑證帶回戶籍地,在戶籍地社保局申請辦理自繳費社保帳戶,然後再將遷移回來的社保申請合並到現在新的帳戶內即可。
4、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納年限。
跨省社保轉移流程:
1、申請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2、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3、辦理流程: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參保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社會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接續手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異地換工作後社保卡需要重新辦理嗎
不需要重新辦理,只需要辦理社保轉移。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2)省內換工作地點換社保卡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另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按每一名勞動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辦理社保轉出需要攜帶的材料
1、企業需攜帶《上海市單位退工證明》(已辦退工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
2、機關、事業單位需攜帶《商調函》、辭職批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轉移Ⅲ 換地方工作了醫保和社保怎麼辦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3、再由本人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3)省內換工作地點換社保卡擴展閱讀
參保人在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無論參保人流動到哪個地區就業參保,即使中間有中斷,繳費年限都可以相加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到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在社保轉移接續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省內省外不一樣,社保轉移分為省內轉移和跨省轉移兩種,對應的流程手續不同。
●五險只能轉兩險,其中能轉走的只有醫保和養老個人賬戶的金額和繳納年限,如果是跨省轉移,還可以轉走養老統籌賬戶的大部分金額。如果是省內轉移,就不涉及統籌部分了。
●五險中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都是無法轉移的。
●特殊要求:兩個城市能否順利轉移,還得看轉入城市是否願意接收你的社保,是否有特殊的政策要求。
Ⅳ 工作地點更換需要換社保卡嗎
如果是本市內的工作變化,不需要更換社保卡的,新單位應接續當事人以往的社保賬戶繼續為其參保繳費。
但如果前後工作單位不在同一個市,那麼其參保機構就不一樣,因為除了養老保險外的其餘四險為市級統籌,除了參保地外其他社保沒有辦法查閱到當事人的參保繳費信息,因此需要更換為新參保地社保卡。
社保是對保障未來生活的一種基本保障,不是簡單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問題。因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經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麼醫保對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壽命長,那麼他領的養老金就遠遠超過他的繳費金額。
(4)省內換工作地點換社保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個人參加社保能夠得到社會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
個人參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項: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
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
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4、保證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款足夠劃帳且在劃帳後留有至少10元的余額。
5、辦理完參保手續後請於2個月後領取《市醫療保險手冊》,超過6個月未領取醫療手冊的,需重新申請領取(需要1-2周時間)。
6、每年4月開始保險基數變更,收費會有變化,建議在每年4月前使銀行「醫保借記卡」中余額不少於400元,可在4月底去銀行列印對帳單以了解新一年度繳費標准。
7、個人存檔人員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內出現欠費,根據政策,第二和第三個月的基本醫療待遇暫中斷。如在連續第三個應繳費月的最後一個月的10日前,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後,被暫中斷的醫保待遇重新恢復。
Ⅳ 換一個地方上班,社保卡需要轉到新地方嗎
你問的應該不是社保卡轉移,而是社保關系轉移。深圳轉到廣州,屬於省內轉保,具版體步驟如下:權
1、本人持身份證到深圳社保局列印一份《繳費憑證》,
2、持身份證和《繳費憑證》到廣州社保局申請接收,廣州社保局同意接收後就會主動跟深圳這邊聯系了,不用你來回跑。
到了廣州參保後,你再重新辦理一張新的廣州社保卡就可以了。
Ⅵ 換地方工作社保卡可以重新辦理嗎0.0
如果是本市內的工作變化,不需要更換社保卡的,新單位應接續當事人以往的社保賬戶繼續為其參保繳費。
但如果前後工作單位不在同一個市,那麼其參保機構就不一樣,因為除了養老保險外的其餘四險為市級統籌,除了參保地外其他社保沒有辦法查閱到當事人的參保繳費信息,因此需要更換為新參保地社保卡。
社保是對保障未來生活的一種基本保障,不是簡單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問題。因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經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麼醫保對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壽命長,那麼他領的養老金就遠遠超過他的繳費金額。
(6)省內換工作地點換社保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個人參加社保能夠得到社會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
個人參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項: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
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
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4、保證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款足夠劃帳且在劃帳後留有至少10元的余額。
5、辦理完參保手續後請於2個月後領取《市醫療保險手冊》,超過6個月未領取醫療手冊的,需重新申請領取(需要1-2周時間)。
6、每年4月開始保險基數變更,收費會有變化,建議在每年4月前使銀行「醫保借記卡」中余額不少於400元,可在4月底去銀行列印對帳單以了解新一年度繳費標准。
7、個人存檔人員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內出現欠費,根據政策,第二和第三個月的基本醫療待遇暫中斷。如在連續第三個應繳費月的最後一個月的10日前,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後,被暫中斷的醫保待遇重新恢復。
Ⅶ 省內換工作 社保卡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會保險關系在省內跨市轉移不需要換發專社保卡,只屬需要辦理信息重置手續。辦理時持社保卡到新參保地社保卡綜合服務窗口重置卡內社保信息後方可使用,卡的金融信息不變。
各地手續有所差異,你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一步咨詢。
Ⅷ 換工作地方後,之前的社保卡怎麼辦
這里分二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辭職是為了到新的單位去上班。
這種情況就需要辦理轉移手續後在新單位續保(如果新單位在異地的需要異地社保中心的確認或者等待政策允許轉入後辦理)。
第二種情況,如果是金融社保卡,你可以自己到當地開展此業務的銀行個人申報社保卡。
個人辦理社保卡要帶上身份證和近期數碼相片回執。
Ⅸ 異地換工作後社保卡需要重新辦理嗎
不用重新辦理,進行轉移就行。
公司為員工辦理社保需要的材料:
1、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地稅登記證;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2、表格填報說明: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表格填報說明: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