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沒簽訂勞動合同 社保工資填多少
1、第七個月簽訂的合同,你得看時間,比如你3月8日入職,第七個月簽訂的合同裡面開始回時間是3月8日,那答么,你是不能要雙倍工資的。如果你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還簽了試用期合同,也是不能主張雙倍工資的。
2、平均工資是按基本工資算的,效益工資應該不算在裡面。
3、說起來你們公司還算不錯,上保險還讓填工資單,很多單位直接按當地最低基數繳納的。
❷ 員工社保按最低的來交,社保的基數是以員工工資作為基數的,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工資怎麼填,基本+其他
社保是按社會平均工制資的百分比來繳納,如社平工資是3000元,最低繳納60%,就是按3000元X60%=1800元來繳納社保。
公司簽勞動合同是以基本工資+其它,基本工資要明確填寫。(以上數字以各地區的工資標准為准)
希望你能看懂!
❸ 請問 去勞動局辦理社保的勞動合同需填寫幾份合同謝謝!
如果是單位替你去辦社會保險,只要蓋章的增員表、身份證復印件即可,無須勞動專合同;
如果是你自己去屬辦理(或代理機構辦理),說明是無業或自由職業,更不需要勞動合同。
只有在你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對勞動合同有鑒證要求的情況下,才會送合同去勞動局,一式二份,鑒證後全部退回。
❹ 單位要按最低基數給員工上社保,申報月均工資收入怎麼填勞動合同怎麼簽豐台區社保局還要勞動合同,怎麼辦
1、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均4201元),其最低繳費基數為版1680元。,權具體可參見北京市社保局文件;
2、勞動合同沒必要把工資的明細寫上去;
3、你全部按照最低基數給員工上社保肯定是不符合《社會保障法》的,可以先去試試,不過社保局同不同意就不好說了。
❺ 社保是按最低基數繳費的,勞動合同里工資怎麼寫
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回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答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❻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工資標准寫多少還有什麼說法么
按約定工資寫。因為約定工資還影響:
1、約定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2、試用期工資標准;
3、社保、公積金繳費基數;
4、病事假、年休假工資標准;
參考法律法規 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 社會保險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五條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
三、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四、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本人工資按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計算。
五、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本市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應補足到本市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准。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❼ 勞動合同書上的薪酬怎麼填寫
基本上你和公司是怎麼談的就怎麼填寫。試用期後的固定公司決定著你今後交繳社保,公積金的基數,所以一定要和用人單位談好再填。
❽ 實發到手的工資為1200元,社保不算在1200元內,請問勞動合同上應寫多少金額
樓上二位說的都不對,各地都有一個社保的最低繳費基數的,如果你的收入低於這個水平的話內,還容是要按照這個最低的繳費基數來繳納社保金的,所以,你只要按照這個最低繳費基數所要繳納的社保費與公積金之和加上1200元即可。
比如:上海市2010年度的繳費基數是 2140 元,對應的的繳費額是:(養老金、醫保、失業、公積金)171.2 + 42.8 + 21.4 + 138 = 373.40元,因此就是 1200 + 373.40 = 1573.40 元
❾ 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標准填每月實際發放工資嗎
不是,應當填寫包含社保以及稅費等其他扣除費用在內的總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