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社保年栓工資表發放明細表,怎麼填。是按社保申報工資(繳費基數)
去社保機構填,我這邊就是去社保中心問他們工作人員如何填寫的,每個人工資不一樣,但是都是按基數1500元來繳納的。您也可以咨詢12333
㈡ 社保申報中的單位工資總額申報怎麼操作急啊
社保申報中的單位工資總額就是單位當月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
申報工資總額不需要每月都申報,一年一次,通常為6月份按照在崗職工上年度收入數申報,相對固定的數字。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如果你們單位人員的社保基數就是實際的應發工資金額的話,那年檢的工資總額就照應發數填,如果不是實際應發工資金額,那年檢的工資總額就照人員的社保基數總額填寫。
(2)社保費工資申報明細擴展閱讀: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㈢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扣減明細表怎麼填
南京社保基數申報扣減明細表前的個人信息、進入及離開本單位時間按職工實際情況填寫,扣減原因一欄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填表說明中列明的6種扣減因素,依職工實際情況選擇。
6種扣減因素包括:
1、上年減少參保人員人數及工資總額:用人單位上年度減少的參保人員總數及其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數。
2、社會保險在原單位人員及其工資總額:指用人單位使用的社會保險在原單位繳納的人員及其發生的工資總額數。用人單位需提供社會保險關系在原單位的花名冊,非我市參保人員須提供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認的上年參保繳費證明。
3、聘用退休人員及其工資總額:指用人單位使用的已退休人員總數及其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數。用人單位須提供相關身份證明及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超過納稅起徵收入的)等。
4、勞務派遣(代理)人員:指用人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委託代理人員總數及其發放的工資總額數。用人單位委託本市中介機構使用勞務派遣(代理)人員的需提供《社會保險事務代理機構與用工單位工資確認表》(此表由中介機構填報並經用人單位確認)。(中介機構在外地參保的,須附代發工資或勞務結算憑證和協議,以及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關參保證明。
5、實習人員:指用人單位使用的實習生等不屬於本單位參保對象的人員及其發放的工資總額數,使用實習人員的,用人單位須提供實習協議、學生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6、其他:填列不屬於上述五項需扣減的因素。有此項因素的須另附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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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社保申報工資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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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流程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相關證件如下:(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3)地稅登記證;(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二、表格填報說明:1、社會保險登記表「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
㈤ 社保繳費工資申報按什麼申報
社保申來報中的單位自工資總額就是單位當月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
申報工資總額不需要每月都申報,一年一次,通常為6月份按照在崗職工上年度收入數申報,相對固定的數字。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如果你們單位人員的社保基數就是實際的應發工資金額的話,那年檢的工資總額就照應發數填,如果不是實際應發工資金額,那年檢的工資總額就照人員的社保基數總額填寫。
㈥ 請問社會保險費繳費工資明細申報表怎樣填
可按照當地最低基數來填寫, 保險沒必要繳納那麼高基數, 建議最低基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