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7月25號離職八月份發工資扣保險是指七月份的保險是八月份的保險
扣除的是7月份的社保,7月已經離職了,8月單位就不會再給個人繳納社保了,8月份發的工資也是7月的工資,所以對應的就是7月的社保。
② 我社保七月份繳了,八月份查還沒到賬,八月份的還沒扣,怎麼回事啊
這個屬於是滯後的原因,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社保,七月份已經交了,八月份版查還沒到賬,就權比如說我們現在八月份了,但是我們七月份的工資還沒有開,就是壓貨了,我們的社保也是開工資的時候才會扣,這都延遲了一個月,所以說你不用擔心這個問題,你可以去詢問一下你們的辦事員,問一問他,就一切都明了
③ 三月份辦的退休,社保說讓七月份去算工資,八月份發工資,可為什麼還沒發
不同地方的社保局,發工資的時間也不一樣,一般都是每個月底發放,沒發也不用著急,可以取當地的社保局咨詢原因,如果是你的原因導致發放失敗,你處理好,下個月會一並發放到你的賬戶。
④ 如:7月份發6月份的工資,社保7月份交,那社保扣的錢是哪個月的
7月份發6月份的工資,社保7月份交,社保繳費是7月份的。
社保參保制度規定,新職工參保,上崗當月向社保機構申報,次月開始繳費參保。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第七條 新參保的人員需提供相關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續交人員另行提供保險(中)終止單)後,財務部在一個月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如因員工未能及時提供材料造成參保延後的,由員工個人承擔相應費用及責任。
(4)7月交社保7月工資八月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⑤ 7月份銀行扣繳當月社保及公積金。但是7月工資要在8月份計算並發放。我是把社保留到8月份扣還是在7月份先做
當然在7月份做,要不你銀行帳怎麼能平衡呢?
工資計提一下不就行了。
⑥ 7月份合同到期離職,8月份發7月份工資會扣社保公積金嗎
員工8月份發放的是七月份的工資,那麼在七月份單位給員工有繳納社保個住房公積金,那麼個人承擔部分是需要在七月份工資扣除的。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⑦ 7月份入職,8月份發工資,要扣兩個月的社保費
不用啊,社保是當月預繳下個月的社保費,如果是扣的話八月交的是九月份的社保
⑧ 公司在七月份工資里扣社保費用然後告知我說買的八月份社保,合理嗎
確實不合理,社保每月月初繳納,你如果7月26日已經辦理完離職,不應該扣8月的,還有一種可能你入職是第一個月沒工資沒有扣你社保而是公司提前代繳,你最後一個月扣也合理
⑨ 比如8月20號發放7月份的工資,代扣代繳的社保數是不是7月15號前繳納的社保數
1、8月份發7月份的工資,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是在8月份發工資的當月申報繳納,現內在地稅繳納個稅容在每月15日前申報繳納即可。因此在10日前發放工資時代扣下來就行。
2、如果當月沒有發放工資,個稅可以零申報。
⑩ 七月份發六月份的工資,七月工資扣八月社保,八月份開始給我繳七月份的社保,工資怎麼扣呢
以上做法,實際是不規范的。
員工自己要作好記錄,離職時與單位核對清算一下。
一共工作了多長時間,單位為你又交了多長時間的社保,有沒有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