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將社保、醫保以工資形式發給個人,由個人自己交,可否
單位將社保、醫保以工資形式發給個人,由個人自己交,可否?
當然可以採取版這種交納方式,只是權增加了個人相關手續。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必須跟勞動者購買社保,這是屬於強制保險,因此採取其它不購買的形式,是肯定站不住腳的。
㈡ 計提工資,社保,個人社保,個人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怎麼怎會計分錄,發放時又怎麼做會計分錄
個人承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企業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社保費分為個人繳納和企業繳納兩部分 其中個人所繳納部分從職工工資里扣回 在提取和支付時 所做的會計分錄也不同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個人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基金
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基金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分為兩部分
1.個人承擔部分,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在支付職工工資的時候做:
借:2211應付職工薪酬-職工薪酬
貸:1221990x其他應付款-養老金/失業金/公積金
其中單位承擔的公積金直接通過製造費用進成本
借:5101製造費用-職工薪酬
貸:221104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2.單位承擔的社會統籌一塊(養老、醫療、工傷、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計提如下:
借:510101製造費用-職工薪酬
貸:2211030x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養老/失業/工傷
221105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221106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個人承擔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月末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㈢ 計提和發放工資,社保,公積金,個稅會計分錄
按照會計分錄准則,製作計提工資、發放工資、繳納個稅和社保的會計分錄,反版映真是的財務收權支情況:具體操作如下:
一、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生產成本、研發等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三、繳納社保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部分)
貸:銀行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賬戶
四、個稅扣款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㈣ 計提和發放工資,代扣個人養老社保,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作分錄呀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生產成本等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專薪酬
發放屬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 (代扣的社保款,在交納社保時將此筆金額沖平)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在交納個稅後沖平)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㈤ 發放工資的明細賬如何做還有單位和個人的社保醫療怎麼做明細賬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單位:借管理費用及生產成本
貸現金
個人:借其他應收款
貸現金
㈥ 員工個人負擔的社保怎麼入賬
個人部分
分配工資
借:成本費用等科目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1000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1000
貸:現金800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200
上交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200
貸:銀行存款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