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想提高員工工資,但是又不想在社保多交錢。如果拆分成基本工資和津貼,是不是能按照基本工資交社保
社保是按照員工上年平均工資為基數,現在改還是按上年。除非你公司員工是專新員工,工資按其第一屬個月工資為基數。另外要提醒的是,工資減少,增加補貼要注意個問題,補貼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的,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時候,只有工資總額14%以下的福利費可以在稅前抵扣,如果你福利費太高了,稅前就不能抵扣完了。要計算好那個臨界點。
2. 怎樣將福利津貼從工資中分開從而不用計入社保繳
只要發放現金性質的福利,補貼,都屬於工資。這是專業部門規定的,他們見識多得去了。
3. 公司把我們底薪拆分成社保補貼,我告了他讓他們交社保,他們說要我退回以前的社
你好
如果足夠的證據證明你確實是收了他們的社保補貼的,也就是說你在他們的工資條上簽過字的,那麼就必須要退回的喲
如果沒有的話,就不需要
4. 公司以各種補貼名義來把工資分拆,其中一項有社保補貼,然後就沒有給我們買社保,這樣做合法嗎
公司以各種補貼名義來把工資分拆,其中一項有社保補貼,然後就沒有給我們買社保,這樣做合法嗎。可以肯定是不合法的。因為國家的法律法規是有規定的。你們可以與公司商量解決,若解決不了可到政府的管理部門去告他。
5. 怎樣將福利津貼從工資中分開從而不用計入社保繳納基數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專均工資300%的,以屬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6. 工資分兩張卡打,一張是基本工資一張是補貼那相對應社保就繳少了
這樣的公司應該還是比較人性化的,畢竟,很可能補貼這張卡就是不用交稅的了,要不然工資加補貼一起的話,那每個月的個稅也是不少的,補貼區分出來應該就不用交稅的了。
7. 公司想提高員工工資,但是又不想在社保多交錢,所以把總工資拆分為基本工資和補貼,是不是能按照基本工資交
首先這么拆分沒有比最低工資標准低,其次,廣州的社保繳費基數最低是多少呢?如果不是按照實際工資作為社保基數來繳納保險,那麼也不應該低於那個地區的最低繳費基數!
8. 將工資拆分發放,一部分工資作為福利通過其它平台代發,是否存在風險
通過工資拆分發放的方式,規避社保繳費基數的檢查,屬於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社保追繳部門仍然有權追繳。
9. 請問工資構成中可否包括社保、各類補貼和福利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常見的包括礦山井下津貼、高溫津貼、野外礦工津貼、林區津貼、山區津貼、駐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保健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
補貼,是指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副食品價格補貼(含肉類等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以及提高煤炭價格後,部分地區實行的民用燃料和照明電價格補貼等。
福利,是對員工生活的照顧,是組織為員工提供的除工資與獎金之外的一切物質待遇,是勞動的間接回報。三者都是給員工基本工資以外的補償。如逢年過節發放的物品、各類購物券、旅遊獎勵等對此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用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明確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由此可見,上述所有項目都屬於工資的范疇。長沙勞動法律師孫玉文
10. 倒簽的勞動合同裡面把工資一部分改成了社保補貼,還讓簽了放棄社保,這種欺騙性
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的法定義務,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否則就是違法的。放棄社保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