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怎麼算
去年12個月的工資相加除以12
㈡ 北京社保按工資計算
養老公司20%個人8%
醫療公司10%個人2%+3
失業公司1%個人0.2%
工傷公司0.3%個人不用繳費
生育(持有北京版戶口或北權京市工作居住證才能上)公司0.8%個人不用繳費
住房公積金公司12%個人12%
所以應按照你的社保基數(一般為上年月平均工資或新人第一個工資)來算
比如你的稅前工資5000,那麼每月個人繳納社保及公積金為5000*22.2%+3=1113元。
以下是2009年北京的社保繳費基數列表
社平工資:3726
基數上限:11178(社平300%)
基數下限:1490(社平40%)
醫療下限:2236(社平60%)
最低工資:800
本市和外埠城鎮職工
養老/失業/工傷———基數1490—11178
生育/基本醫療———基數2236—11178
本市和外埠農村職工
養老/失業———基數800
工傷/生育/基本醫療———基數2236—11178
相關社保政策可以參考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網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社保繳費基數是等於上一年度的實際月平均工資嗎上一年11月份才進公司,實際平均工資該怎麼算呢
一、去年11月進公司,11、12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去年月平均工資。社保基數<月實際工資,是正常的。可查一下,社保基數應與合同工資一致。
二、該基數作為2017年交費基礎。如果簽字確認,那有責任。可對照確認的基數是否與去年11、12月的平均工資是否相同,若不同,可要求單位調整。單位說自願的而不補是不妥當的,關鍵是去年的交費工資與實際是否一致。不一致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改正。
(3)北京怎樣算社保上年度月工資擴展閱讀: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㈣ 北京社保每年的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怎麼算月平均工資!用數字證書能申報嗎!
月均工資申報是在每年的4月份,月均工資是員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資,也有單位是按照一個標准來上~~每年到三月份的時候,你用數字證書登陸,就可以申報了;點申報月均工資會有你們單位員工的名字,你在後面把相對應的工資改一下就好了,最後提交就行~~
㈤ 關於社保基數,如何知道員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呢
統計職工來月均工資,是用人源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重要依據,關繫到職工的切身利益,為了體現公平,公正,應該切實按照國家統計局頒布的工資統計辦法執行。
計算辦法為:逐月統計職工的月均工資,相加之和,除以12就是月均工資,不足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統計。
比如,職工從1月份到12月份工資合計為12000元,除以12個月,為1000元,那麼這個職工月均工資就是1000元。再比如,一個職工從6月份開始工作,那麼全年出勤為7個月,所得工資為14000元,除以7個月,月均工資為2000元
㈥ 2019年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是要去社保中心列印嗎具體流程怎麼操作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人員新參保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新參保人員增加申報」模塊錄入新參保職工信息。
2.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職工新參保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該職工醫療與四險是否導入成功,是否符合新參保條件。
3.參保單位提交的職工新參保業務,醫療及四險均顯示導入成功後,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三份加蓋公章,並將《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中的「業務類型」選擇「新參保」後,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並攜帶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職工新參保審核手續。
相關材料包括:
(1)兩張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具體要求如下: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須是正規照相館(部)拍攝沖洗的,不能掃描列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紙表面光滑無紋路;③應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標准彩色1寸照片,服裝與背景色反差要大,不著制式服裝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鏡的參保人應配戴眼鏡,長頭發的參保人員要把頭發梳到頭後、露出兩個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無邊框,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⑤要求照片上無劃痕、斑點、瑕疵、鋼印、印墨和膠水缺陷,臉部無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書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寬)×32mm(高),頭像不能超大,臉部寬度(兩耳根之間)為15±1mm;);
(2)本市城鎮、本市農村、外埠農村人員提供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兩份(若仍持有一代身份證的參保人,還需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及變更頁復印件一份)。外埠城鎮職工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和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其中戶口簿復印件包括首頁、本人頁)。
復印證件要求:
(1)《居民身份證》需在一張A4紙上復印正反面,橫向居中擺放,縱向復印在A4紙上;(如圖1)
(2)《戶口簿》需在一張A4紙上復印首頁及本人頁,橫向居中擺放,縱向復印在A4紙上;(如圖2)
(3)《戶口簿》本人頁如有變更的,需在一張A4紙上復印本人頁及變更頁,橫向居中擺放,縱向復印在A4紙上。(如圖3)
(4)復印件要清晰,不能有污損。
4.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操作五險職工新參保增員的,在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審核時,成功辦理完醫療保險新參保審核手續後才能辦理四險的新參保審核手續。上報信息若與所提交材料不相符,則審核不通過,需重新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業務。
5.參保單位應將審核通過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與其它相關材料一同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
1.當月導入成功符合新參保條件的人員,如當月25日前未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職工新參保審核手續或審核未通過的,則當月新參保職工未增加上。
2.申報的繳費工資基數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
(二)參保人員轉入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轉入人員增加申報」模塊錄入轉入職工信息。
2.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普通增員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該職工醫療與四險是否導入成功。反饋人員轉入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轉入人員的審核手續,但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將《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中的「業務類型」選擇「普通增員」後,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單位留存備查。
3.沒有領卡證明或社會保障卡的城鎮及農村勞動力職工,醫療保險增員成功後,參保單位還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及照片、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領取《領卡證明》。
特別提示:
1.每月5至25日之間,沒有《領卡證明》或《社會保障卡》的城鎮及農村勞動力職工,醫療保險增員成功後,參保單位還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及照片、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領取《領卡證明》,以便為參保職工辦理社會保障卡。
2.申報的繳費工資基數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
3.網上申報系統不能操作特殊情況的增員業務,如:醫療應按轉入,四險應按新參保;或醫療應按新參保,四險應按轉入。參保單位如遇歷史原因造成的此類特殊增員情況,只能通過五險合一企業版軟體操作,再攜帶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五險征繳業務崗現場辦理該職工的增員手續。
二、網上申報人員減少
(一)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普通減員」模塊錄入減少職工信息。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普通減員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該職工醫療與四險是否導入成功。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網上申報系統反饋人員轉出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轉出人員的審核手續,但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將本月成功轉出的人員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單位留存備查。
(二)參保單位一次辦理的人員減少業務較多時,可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批量減少」模塊通過勾選的方式,批量操作多人的減少業務。申報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申報職工醫療與四險是否導入成功。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網上申報系統反饋人員轉出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轉出人員的審核手續。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批量減少」模塊中顯示的是參保單位截止到上月月底的人員名單,如果要操作當月參保的人員減少業務,只能通過「普通減員」模塊操作。
特別提示:
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反饋成功後,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轉出審核手續。減少原因不是轉往外(本)區的特殊減員業務,需攜帶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萬壽路工作部五險征繳業務崗現場辦理減員手續。
三、網上申報信息變更
(一)單位信息變更
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單位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單位簡稱、單位電話、單位經營(辦公)地址、郵政編碼、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姓名、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支付業務經辦人姓名、單位支付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單位支付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法人聯系電話、單位電子郵件地址、單位網址、單位傳真號碼。
1.參保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企業基本信息變更」模塊錄入單位變更的信息。
2.參保單位提交業務後,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反饋結果,反饋單位信息變更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單位信息變更的審核手續,但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單位留存備查。
3.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信息發生變更仍需持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現場辦理變更手續。
(二)個人信息變更
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個人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聯系)地址、居住地(聯系)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所在地郵政編碼、選擇郵寄社會保險對帳單地址、參保人聯系電話、參保人手機、聯系人姓名、聯系人電話、個人身份、委託代發基金銀行名稱、委託代發基金銀行行號、委託代發基金銀行賬號。
1.參保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個人基本信息變更」模塊錄入個人變更的信息。
2.參保單位提交業務後,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反饋結果,反饋個人信息變更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個人信息變更的審核手續,但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單位留存備查。
3.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信息發生變更仍需持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現場辦理變更手續。
(三)定點醫療機構變更
1.參保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模塊錄入變更醫院的信息。
2.參保單位提交業務的兩小時後,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看反饋結果,反饋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變更的審核手續。
特別提示:
1.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成功後,
(1)已有《社會保障卡》的職工,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任何手續;
(2)已有《領卡證明》的職工,參保單位需持原領卡證明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重新列印領卡證明(同時原《領卡證明》收回),以便職工持證就醫。
(3)仍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藍本)(無《領卡證明》或《社會保障卡》)的職工,參保單位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及照片、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領取《領卡證明》。
2.操作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業務時,要完整地錄入參保人選擇的全部定點醫療機構,包括未變更項與變更項。
四、網上申報基本業務操作注意事項:
1.網上申報業務辦理時間為每月5日至22日的6:00至22:00。
2.參保單位對同一參保人員每天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只能辦理一種業務類型。
3.參保單位辦理單位整體跨區轉移過程中不可辦理網上申報業務。
4.網上申報業務狀態為「處理成功或處理失敗」時,代表業務已經處理完畢。當每月社保結賬(25日)前仍有處理中(已提交待處理、處理中)業務時,請各參保單位及時持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於當月25日前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現場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部分繳費工資申報業務
參保單位可於每年1月5日到4月20日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模塊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單位一年一度的繳費工資申報業務。提交業務的兩個小時後,單位需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看反饋結果。業務反饋成功後,參保單位需列印出辦理成功人員的《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加蓋公章後於每年3月5日至4月20日之間報送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繳費工資申報業務的審核手續。
特別提示:
1.三月份操作完繳費工資申報業務後,當月又操作職工新參保或人員轉入業務的,需於四月進入「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模塊,將操作完繳費工資申報業務後又成功增加的人員核定新年度繳費工資基數。
2.四月份增加的人員,以增員基數作為新一年度繳費基數,無需進行繳費工資申報。
㈦ 北京2019年社保讓填寫 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申報填多少最低的!
一、養復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制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二、醫療保險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三、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四、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五、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㈧ 北京社保職工上年月均工資申報應該怎麼填寫
今年開的公司,上年月平均一般要以上年度該省的月社平工資計算
㈨ 2019年北京上社保是按照工資多少就給上多少的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北京市關於統一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
京社保發〔2013〕28號
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社會保險代辦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於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13]151號)文件,2012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2677元,月平均工資為5223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13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223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566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656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13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089元。
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七、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044.6元、失業保險費62.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626.8元、失業保險費37.6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417.8元、失業保險費25.07元。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25.34元、失業保險費4.18元。
(二)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255.92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6.56元。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13年6月9日
(責任編輯: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