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買社保嗎
既然公司已經給你們辦理了社保關系,你可以要求公司將社保卡或《養老專保險手冊》交給你們屬,你們就知道你們的社保關系在什麼地方的社保中心辦理的,這樣,你們就可以憑公司的離職證明去該社保中心開《社保繳費憑證》辦理社保關系的轉移,不給根據你敘述的情況,公司可能沒有給你們辦理社保關系,屬於欺騙你們,所以,如果公司不給你們養老保險手冊的情況下,你們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公司非法扣留你們的養老保險手冊開打破公司的規避法律的壁壘,同時有規定,派遣的員工的社保關系應當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社保中心辦理社保關系
『貳』 勞務派遣是否就可以不買社保
不可以來。
『叄』 勞務派遣員工可以不交社保嗎
不可以。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版遣勞動者履行下列權義務:
(四)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並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派遣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分支機構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務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肆』 如果派遣員工沒有買社保是不是違法操作
是違法行為,員工有權向勞動部門舉報。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八條內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容履行下列義務:
(四)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並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派遣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分支機構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務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由用工單位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伍』 如果派遣員工沒有買社保是不是違法操作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在社會保險權益方面,明確勞務派遣單位開展跨地區專派遣業務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屬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具體由哪一方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是由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的。但不管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必須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能互相推脫,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益。
勞務派遣工若出現勞動糾紛,法律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法定用人單位,應承擔法律責任,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陸』 派遣了,勞務派遣的人卻沒給我交到社保.我該怎麼辦
可以去社保局稽核部門投訴勞務派遣公司
職工和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社保應該派遣公司負責繳費
派遣公司不繳納社保,也可以隨時通知派遣公司辭職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六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柒』 勞務派遣工不買社保合法嗎
正常情況是用工單位不用買保險,由勞務公司買。
但有的勞務公司和用工單位達成協議的在合同上會標明由用工單位負責工人保險問題。
由於有工種不便利買社保(比如建築工),多數為用商業保險代替。你需要先了解清楚情況。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捌』 勞務派遣公司不交社保的問題
1,拿社保卡與不交社保還不能相等。
2,帶身份證自己去社保中心領取社保卡,單位究竟交了沒有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