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是不是不交社保人員的工資是不是不能做賬的不能入賬又該如何做啊
是不是不交社保人員的工資是不是不能做賬的?
沒有這個規定,不交社保的人員只專要是企業員工(屬簽訂勞動合同或事實合同),就可以作為應付職工薪酬入賬。
繳納社保和會計處理是兩個概念,一個是社保法,一個是會計法,之間沒有連帶關系。不交社保屬於違反國家社保法,但會計核算是按實際發生額進行的,只要是支付了,就應在會計賬和報表上顯示。
『貳』 公司不按實際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合法嗎 怎麼辦
不合法,可以到社保局進行仲裁。
公司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叄』 公司交納的保險和實發工資不一致,會計應該怎樣合理處理賬務
現在的公司繳納的保險和實發工資都是不一樣的多,按保險的話,另外的工資就做個人帳,按實發工資來的話,比保險基數大的話,到時候再補稅
『肆』 發放工資時未扣個人社保,個稅怎麼賬務處理呢
如果銀行已經扣款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銀行沒有扣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或者下月一並處理,本月不處理。
(4)社保不按實際工資繳納如何做賬擴展閱讀: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
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伍』 關於社保工資做賬問題
是不是不交社保人員的工資是不是不能做賬的?沒有這個規定,不交社保的人員只要是企業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事實合同),就可以作為應付職工薪酬入賬。繳納社保和會計處理是兩個概念,一個是社保法,一個是會計法,之間沒有連帶關系。不交社保屬於違反國家社保法,但會計核算是按實際發生額進行的,只要是支付了,就應在會計賬和報表上顯示。
『陸』 工資發放繳納社保和稅務扣的數不一致怎麼做賬啊
你好樓主,作為會計記賬有一個首要原則你忽略了,就是真實性原則,這個是會計記賬的最根本的一條,你單位由於社保年審提交數據超時,是社保局提升了你單位社保繳納的工資基數,而不是稅務局。提升繳費工資基數以後,這個錢你們應該按照社保局核定的工資基數繳納,而你記賬就應該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進行入賬。這個原則確定以後,你肯定是要按提升以後的社保繳費工資基數進行計提,至於跟工資的不一致並不影響你的稅務報表和納稅申報,如果查賬你只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社保局提升你單位社保繳費工資基數的相關證明材料即可,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