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社保基數和實發工資的問題
按照社來會保險的有關規源定,企業應當如實根據員工工資總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工資總額的統計,見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明確工資總額應包括的內容,屬於稅前工資。如果就你所提供的信息來看,企業申報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實際月工資總額存在差異,屬於未足額申報繳納社保費的情形。有關個人所得稅而言,應按照員工本人月工資總額,扣除應繳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應繳費用後,納入應稅所得額計算。具體計算方式,可向當地的稅務部門咨詢(各地的社會保險費率、住房公積金費率、所在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不一致)
2. 社保基數和實發工資
如果按照抄國家規定的要求來襲說,是不可能一樣的。但是目前公司為了給員工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社保,都會選擇將員工的工資申報成最低的社保繳費基數。這是因為社保的繳費基數與工資之間有一個對比值。
如果工資標准高於最低社平工資,則按照工資標准來作為繳費基數;
如果工資標准低於最低社平工資,則按照最低社平工資來作為繳費基數。
例如某地社平工資50000元/年,最低月繳費基數按照60%計算,則為50000/12*60%=2500元,因此在申報時將員工工資基數統一記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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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社保基數的工資薪金是指應發工資還是指實發工資
你的工資構成有: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餐補+車補等。
社保基數是按照你的基本工資發放的。
4. 請教,社保基數是以實發工資還是以工資總額算的
社保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也就是工資總額。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4)社保基數和金稅三期在實發工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5. 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納基數。
版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權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繳納基數的計算: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6. 公司社保基數申報與實發工資不一致怎麼申報
社保的計費工資一般一年一變動,確定一個基數,一年之內都不改變,但一年的總額回應該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答計稅工資一致。但實際工作中往往不一致,這是社保這一塊的工資基數管理監督還不到位,很多單位總是以最低基數繳納社保,而勞動部門大多也不查
計算社保費用的工資基數與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數額在實踐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為了少繳納社保費用與企業所得稅。但社會保險法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後,這種現象應當有所改變。因為幾個行政部門會聯合執法了,若發現有問題可能會對企業年檢造成影響的。
7. 請教大家,金稅三期,社保,公積金,工資基數必須一致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現在國家的政策是金稅三期,也就是版對於工資、權社保繳納基數、公積金繳納基數、個稅繳納基數要確保一致性,這個不僅是保護在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更是保護企業的一種措施,如果以上基數與工資數不符的企業會有相關機關的稽查風險,風險系數比較高。
8. 社保的繳費基數和實際發放工資必須一致嗎
社保的繳費基數和員工實際發放工資不同,社保的繳納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專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屬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
(8)社保基數和金稅三期在實發工資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