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可以兩個公司同時交嗎
社保不可以兩個公司同時交,一人如果有兩個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
五、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
十、關於多重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1)公司交最低社保發兩份工資擴展閱讀:
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社會保險關系只能唯一,因為社會保障號碼對應的公民身份號碼是唯一的,所以社保不可以兩個公司同時交。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B. 在兩個單位就職的話,深圳和肇慶繳納兩份社保發兩份工資,2019年新的稅法,該怎麼合規,公司會發現嗎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回者兩處答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根據《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2006]162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個人取得兩處及以上工資、薪金所得,應固定一處單位,攜帶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發放工資、薪金的合同及發放證明,於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合並申報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
3、 也就是說,兩處及以上發放工資的, 不應分別兩處報稅,應合並到一處報稅, 並固定向其中一處的地稅機關進行申報納稅。
社保建議只交一個地方,也就是現在工作生活地方,因為達到退休年齡時候只能夠領取一個地方的退休金,不可以兩地領取。
C. 老闆有兩家公司,員工分別在兩家公司拿工資,兩份工資沒有超過社保最低基數,應該怎樣購買社保
單位在辦理社保的時候需要注意,就算是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子公司下的分版公司,工權資發放、崗位職責與其他分配是公司內部制度安排;對外時候,職工只能跟一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提交名單的時候統一以一個單位簽訂合同購置社保。
在購置社保的時候,是兩家公司加起來的金額為提交的工資表,這是員工的月度工資匯總;兩份工資均沒有超過社保最低基數,默認按照最低基數來購置。
滿意請採納哦~
D. 公司按最低基數給部分員工繳納社保,實際發放的工資比申報繳納社保的多,現在要進行社保年檢,怎麼辦啊
那就會年檢出來,需要抄為員工補交費和調整基數,嚴重的話可能會產生罰金和行政處理。建議今後不要這樣幹了。
厚黑的做法,可以和年檢的勞動局人員單獨溝通下。。。。如果沒有員工舉報投訴,估計今年可以扛過去 。。。
E. 公司要求統一按最低基數給員工上社保該怎麼操作
調整工資基數現在可以通過登錄企業社保網,在工資申報項進行調整內,最後點擊確定並進行業務容提交即可。
員工繳費基數與兩個因素有關,一個是員工的工資標准,還有一個是當地最低社平工資。所謂最低社平工資是當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的60%。
1.當員工工資標准大於最低社平工資時,按照員工工資來作為社保繳費基數;
2.當員工工資標准小於最低社平工資時,按照最低社平工資來作為社保繳費基數。
一般企業都是將員工工資申報數記為最低社平工資,但是當需要調整時u,也可以自行上調,但最高不能高於社平工資的300%。
F. 公司開工資是有兩個卡發的,一個是公司卡,一個是個人卡,給繳納的社保公積金都是按照最低給繳納的,
這么給你說吧,只要你維權,你就准備走人。如果你公司效益可以,挺掙錢的就是老闆扣的問題,如果你公司賺錢能力一般,全員工資額交社保公積金再加上稅額,很多公司都是不掙錢的。你是公司員工,該怎麼做,還得你自己來選擇
G. 在同一個地區打兩份工,可以交兩份社保嗎
肯定是不可以買兩份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不能在兩邊買,及時兩邊買,也不會讓內兩邊都享受待容遇福利的。
另外,如果一方是勞動合同,那另一方可能就是兼職了。
(7)公司交最低社保發兩份工資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
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