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查出工資表裡的社保和實際繳納的社保是否相符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交費信息,按規定的比率計算個人應承擔部分金額,和工資表裡扣的錢數對比一下。
B. 查詢到的社保個人繳納費用和實際繳納的不一致
沒有錯,1071元繳納的養老保險費8%,就是85.68元,
你查詢到的只是養老保險部分的繳費額,其餘的是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這部分的差額分別列入各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一般是查詢不到的。
不必擔心,很正常哦。
C. 為什麼實際繳納的社保金額和社保網查詢的不一樣
這是正常的,因為社保有一個統籌基金,你每月工資上被扣除的金額,會按照一定比例,進入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所以,工資扣的款比你賬戶里入賬的金額要多。
D. 工資與社保不一致
相同的是兩者都是一個最低的標准,每年都有更新,各個地方也各不相同。不同的是最低內工資標准容是政府公布的統計數據,與各個地區上一年度的發展程度相關,同時這個標準是底線,是保障最低的生活標準的一個體現值。社保最低繳納基數是社保中心繳納保險的最低值,是為了保障職工的利益,社保繳納基數的調整是為了防止職工的保險權益受到侵害。
E. 工資和社保基數不一樣怎麼辦
確實有復些問題
社保基數是每年制七月份核定的 企業可以取最低檔 我不知你所在地區最低是否為2330
你實際工資是2300 社保局不可能是3500 以你現在的工資也無需交納個稅
個稅是工資扣除五險一金後超3500的部分才交
你要保留你的工資表 或銀行打工資記錄 上公司財務查到底是怎麼回事
F. 社保繳費基數和員工工資不一致!
今年的就按公司申報的人和工資基數,另外做一份實際工資和人數的賬目供上面檢查也可以,其他未參保的人也可以另外做一本賬,等於二本賬目,如果社保部門來檢查,把參保了的那本賬目拿出來給他們看不就行了嗎,....如果他們問起你們公司不止這些人,你們可以說,這些人是現在剛招進來不久,待穩定後就給他們申報,等等策略,你們應該更清楚怎麼應對和應付,
明年可不能這樣辦,這樣是違法的,不如實申報查實後是要加倍處罰的,不要有饒興心裡的想法,這樣危險的,(供你參考)
G. 社保繳費工資與實際公司不符
違法,投訴有用,公司必須為你補繳社保,並且社保會徹查公司的其他員工
H. 社保網站上面查的社保的個人繳費和工資條上面不一樣,工資條上面顯示的金額是公司交的,這樣是對的嗎
社保繳費=繳費基數X繳費比例。你應該去社保部門咨詢一下自己的繳費基數為多少?是否跟你的實際情況一致?比如在上海,2013年4月~2014年3月,一般人員,繳費基數為職工個人2012年1月~12月的月平均收入(2013年新進人員則按首月的收入定),並且不能低於社保繳費下限2815元。繳費比例:個人11%(農村戶籍的為10%)。如果算出來的個人繳費跟單位實際扣的錢不一樣,你再去找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再進行勞動仲裁。
I. 基本工資與社保繳費工資不一樣怎麼辦
一、基本工資與社保繳費工資不一樣 勞顧問答:根據《社會保險法》及《社會保險費征專繳暫行條屬例》(國條院令第259號)有關規定,社保繳費基數按工資一定比例繳費,但社保繳費基數不一定完全按你的月工資,而是按你上年度的平均工資,如果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還應該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納。社保繳費基數高對你以後享受待遇有好處,所以你什麼都不用辦。 二、勞動合同 勞顧問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事件中沒簽勞動合同首先不合法,其次老闆無權不準你離職,離職應結清工資。你可以投訴或申請仲裁。 三、崗位調動
J. 公司社保繳費基數與員工實際工資不一致 社保局會查嗎
會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0)工資和繳的社保不一致怎麼查擴展閱讀:
公司社保繳納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2、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