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簽勞動合同要交社保嗎
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就應該給員工交社保。只是目前有些地區對勞動合同法執行不力,也存在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員工買社保的情況,員工可以向企業所在地社保局投訴。
❷ 在公司買社保要簽合同嗎
在公司購買社保是不需要簽合同的。公司會直接到當地的社保局幫你開通繳費。
❸ 買社保前需要簽合同
員來工在入職之前一定要與用源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與單位簽訂合同的則要保留工資條、工作證等證據,發生糾紛後可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申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所以,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無論時間長短,都應該按《勞動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
❹ 給員工交社保必須簽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回動者訂立書面答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❺ 買五險一金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應該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中的五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合同是不能約定排除的,屬於無效條款。對於公積金不是強制繳納的,但在北京是必須給勞動者繳納。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社保機構有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買社保要簽勞動合同嗎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都應該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的雙倍工資。
總而言之,只要與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而公積金不是必須的。個人可通過社會保險咨詢等服務監督本單位的相關繳費狀況,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待遇。同時,對於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單位,可要求其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❻ 簽勞動合同和買社保有什麼關系是不是簽勞動合同就要由該公司買社保
是的,只要和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就有義務給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國家強制規定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樣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享受包括社會保險權在內的所有勞動權利,不能因為勞動者的試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
此外,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不管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私下約定免繳社會保險,還是用人單位以商業保險取代社會保險,都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試用期單位應繳納社會保險。
❼ 公司買社保,還要簽訂勞動合同
保護自己----請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是你的權利之一,以後在公司發生什麼爭執問題,可以作為一種證據,最基本的證據之一。簽完合同,公司就會根據你的崗位、薪酬來定工資,然後再拿你的資料到勞動局辦理社保。每個月公司代你交一部分,你自己也交一部分,你自己那部分由公司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