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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工資可以不交社保嗎

發布時間:2020-11-26 03:28:28

① 兩個人的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領工資,不交社保嗎

法人代表不可以不領工資或者不交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無權對社保的是否繳納以及如何繳納予以協商或單方變更,任何違背社保法律規定的協商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公司法人也是屬於公司員工中一員,所以也要交社保,具體流程如下:
對於單位員工,通常都是以單位名義辦理社保繳納業務。對此單位相關參保辦理人員會根據即定的社保辦理流程進行,個人需要填寫社保申請書,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即可。單位對根據個人工資收入情況,按一定比例來繳納各位保費。

② 單位不按時發工資,社保也會不交嗎

一個單位連工資都不能按時發的話,那他的資金肯定是很緊張的,社保也不會交的。等資金寬裕的話,應該單位會補繳的。。

③ 發放工資不及時,不繳納社保可以直接走人嗎

可以隨時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主張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發放工資不及時,不一定屬於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報酬的情形,但非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經營困難與工會協商暫時延期支付工資報酬的,當月工資未在下月支付的,屬於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勞動者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二)款規定隨之告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並要求結清工資,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沒你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隨時告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要求結清工資,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繳納社會保險費解除合同,主張經濟補償金,應當書面告知用人單位,並保留書面告知的證據。因為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勞動者以其他方式解除合同,後按第三十八條規定主張權利不予支持,勞動者沒有相關證據,難以獲得司法支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
2012年6月21日

28.勞動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辭職,後又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迫使其辭職為由,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持。

④ 不交社保員工,工資可以進賬嗎

是不是不交社保人員的工資是不是不能做賬的?
沒有這個規定,不交社保的人員只要是企業回員工(簽訂勞動合答同或事實合同),就可以作為應付職工薪酬入賬。
繳納社保和會計處理是兩個概念,一個是社保法,一個是會計法,之間沒有連帶關系。不交社保屬於違反國家社保法,但會計核算是按實際發生額進行的,只要是支付了,就應在會計賬和報表上顯示。

⑤ 公司的股東發工資不交社保可以嗎

公司的股東發工資不交社保可以,但必須扣個稅。

⑥ 發工資可以不交保險嗎

在咱們國家,所有用人單位只要用工,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確定後就必須給員工購買社會勞動保險,這是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的,也是強制性的。

⑦ 公司的股東發工資不交社保可以嗎

無論是否到起征點,企業都是有責任和義務為職工繳納社保的。

⑧ 人力資源管理代發工資,不交社保,不用交個稅怎樣分錄

勞務派遣公司主要賬務處理:
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交納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交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可以扣減3500和個人社保)
4、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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