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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買社保

發布時間:2020-11-26 07:16:47

『壹』 本月月底離職,上家公司社保買到本月,找到新工作在次月開始買社保的話,社保算斷嗎

如果本月底離職,上家公司保險買到本月,那也就是上家公司的,因為本月的內保險是在下月繳納的,容然後找到新工作之後是從4月開始買,也就是是要中間可能會隔一個月的社保,建議可以及時與新工作單位聯系,看看能不能自己出錢補交一個月的社保,這樣就可以把社保延續下去了。

『貳』 當月月底離職後,下個月交社保的時候公司會交嗎

應該繳納,按照國家的規定你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的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保。沒有說什麼發工資的周期問題。可以看一下本人的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日期是什麼時候如果是2月15日那麼就應該繳納保險。有工資就該有保險。

目前的確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規定,比如上半月離職,就不給上保險之類的,但這個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只要這個月員工在單位上班了,單位就有義務為員工繳納保險。

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舉報或者稽查大隊舉報,要求公司補上保險,也可以仲裁要求補上保險,都會被支持的。但個人部分還是需要你自己承擔的。

員工離職當月,原單位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並自次月起暫停繳費。

自次月起(含次月)當事人可以將其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繳費,或者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2)月底買社保擴展閱讀:

近期,一篇「勞動法出新規定」的文章在網路廣泛流傳,文章稱「根據勞動法最新規定,如果員工簽字自願放棄購買社會保險,離職時就可以從企業處拿到一筆賠償金」。對此,人社部昨日辟謠稱,不存在上述所謂的最新規定。

但同時強調,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員工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確實不具有法律效力。

謠言改頭換面數次流傳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這則謠言最早出現在今年年初。某網站今年1月刊登了一則《2018最新勞動法明確規定: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公司還賠不賠錢?》的消息。

消息里稱:小李參加工作,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要求其簽訂《員工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隨著小李認識到繳納社保的重要性,要求公司補繳,而公司以簽訂協議為由拒絕。小李離職後,申請勞動仲裁。

就此,仲裁委員會判處公司支付小李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差額及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4月份,這則謠言又被改頭換面,將主人公「小李」變為「小王」,同樣是簽署放棄社保承諾書,後又去有關部門投訴,並獲得賠償的內容,標題變更為《2018勞動法:員工同意放棄社保,離職時可獲大筆賠償金》。

此後,部分媒體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紛紛轉載,並將標題改為《勞動法出新規:員工同意放棄社保,離職時可獲大筆賠償金》等,一時間引發網友關注並誤導網民。

《勞動法》並未出台最新規定

關於這則謠言,人社部昨日明確表示,並不存在上述新規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中都並未有所謂的「員工自願放棄社保,離職時可以獲一筆賠償金」的最新規定。

同時,人社部強調,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員工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中亦有類似條款。

因此,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的義務。不能根據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自己的意願而免除,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也就是說,不論是勞動者由於擔心手續繁瑣或不願承擔個人繳費部分等原因不願意繳納社保,自願簽訂放棄社會保險協議,還是個別用人單位為了省錢或省事,要求員工簽訂放棄社保協議,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而改為發放一定的保險補貼作為補償,都不符合規定、不具備法律效力。

員工可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那麼,員工與單位約定放棄社保,員工離職後可否要求單位補繳呢?人社部指出,勞動者承諾放棄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

因此,即使勞動者約定放棄社保,離職時仍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單位不同意補繳的,勞動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同時,人社部提醒,這種自行約定,用人單位將承擔更多的責任。一方面,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將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費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另一方面,勞動者在離職時還可要求補繳,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還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會「自食苦果」。

『叄』 這個月底終止合同,公司還會幫買下個月社保嗎

公司不會幫你買下個月的社保,因為這個月底你已經要和公司終止合同了,勞動合同的終止意味著你已經不是公司的人了。

『肆』 我十一月底買的個人社保為什麼到一月底份只扣了一個月的錢

你是11月底買的個人社保,之所以到了月底,只扣了一個月的錢,那是因為有可能這個社保是根據月份按月扣除的。

『伍』 我在單位2月份買社保,到底幾月份才開始扣呢

次月開始扣,也就是3月份。

1、納費人報送的納費申報表,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查無誤的,繳費單位個人必須於每月15日前,全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納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費實行屬地徵收原則。

3、利息、滯納金的計算和繳納。 利息的計算和繳納。納費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要計算繳納利息,利息計算按遼寧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規定執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負責確定利息所屬期限及應補繳利息數額,地稅機關只負責徵收、滯納金。

納費人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費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納費人在補繳費款時,徵收機關要一並計算、徵收滯納金。

4、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 納費人因不可抗力無能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批准可以暫緩繳納,符合緩繳條件的納費人要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報《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審批表》,符合條件的,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定其緩繳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5)月底買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並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帳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保存繳費記錄,並保證其完整、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通知單。

『陸』 剛辦完失業金公司月底又買了社保該怎麼辦

您好,你這種情況已經就業成功,而且在社保局也有登記,所以您的失業金是領不了啦,好好工作吧,祝您好運。

『柒』 幾月份買社保

大多數私營企業上班第三個月開始買社保,不合規矩也不犯法。
應該是一上班當月開始買社保。
設保隨時辦理審核後即可購買,沒有月份限制。

『捌』 今年社保怎麼買,幾月份截止。在多大年齡能買社保

職工養老社保累計繳費15年就可以有領取養老金的資格,醫保需要繳納20年到30年。職工養老社保一般是不超過男45歲,女不超過40歲都可以購買職工社保。居民養老保險60歲以下都可以購買,而且居民養老保險也可以一次性補交。按年繳納的一般只要不超過每年12月份都可以繳納。按月繳納的就是每個月都得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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