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發放住房補貼需要提交配偶單位出具的住房補貼證明,請問配偶的單位性質會影響住房補貼額度嗎
有可能的,住房補貼各省市政策不太一樣,
比如重慶的職工實物分房面積是按家庭住房與配偶按職級比例分攤計算的,
配偶的情況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據我所知全國多數省市實施住房補貼,都需要配偶單位出具香港證明,我就做這個工作,開過無數證明了。
② 申請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
2.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
3.未享受過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准為家庭成員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1893元)。
申請的流程: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結(離)婚證、已按要求填報好的《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或《長沙市廉租住房申請審批表》以及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請人憑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申請辦理家庭住房狀況證明(以下簡稱《住房狀況證明》。
3.申請人憑公安部門出具的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申請辦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證明,經社區調查評議、街道審核、區民政部門審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條件的,由區民政部門出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證明》。
③ 企業代繳的住房補貼有年限要求嗎
企業代繳住房補貼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員工入職之後單位就需要繳存,並沒有年限上的要求。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④ 申領購房補貼需要哪些條件
領房租補貼的標准,各地略有差別.
武漢的標准;
家庭成員具有當地城鎮常住專戶口,屬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系;連續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8平方米(含)以下。
溫州市住房補貼申請條件
1、申請家庭的住房困難標准為現住房人均低於15平方米
2、申請家庭的收入標准為人均收入在低保標准兩倍之內
西安的標准:
1、具有本市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不計算面積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你是哪裡的啊?可以去當地民政部門問問
⑤ 低保住房補貼申請提交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低保申請范圍和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城市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實行差額救助的新型社會救濟制度。
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資幫助的權利。
其主要對象是:
1.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城市居民;
2.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期滿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3. 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退休人員中,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對於申請對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保障:
1. 雖符合上述保障對象的規定,但家庭日常實際生活消費明顯高於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的。
2. 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電腦、行動電話、摩托車、汽車和養有寵物的。
3. 家庭人均月收入雖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但其家庭成員中有勞動能力的,經兩次以上介紹就業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
⑥ 事業單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才可以領取住房補貼
事業單位什麼條件可以領取住房補貼
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相關規定:
1、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3、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4、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事業單位房補政策
政策中關於事業單位房不得條例:
1、第三條
住房實物分配系指職工(含配偶)通過下列形式取得住房的行為:購買或租住單位自管公房、房管部門管理的直管公房;享受經房改部門批準的集資合作建房、資助購房;享受單位組織委託房地產開發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享受單位組織購買並享受單位補貼的經濟適用住房或其他商品房。
2、第五條
住房補貼可採取按月發放或一次性發放的方式,也可採取按月發放和一次性發放兩者相結合的方式。符合發放條件的,住房補貼按每月每平方米3.5元標准實行一次性計發。
離退休的職工,家庭住房實物分配面積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第(1)、(2)款之規定認定。符合發放條件的,其住房補貼實行分段計算一次性發放。
現在購房已不同於以往,由於新的住房分配製度,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途徑中住房補貼尤其重要,因為是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重要資金來源。
⑦ 一方去世領住房補貼需要什麼手續
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對象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無房職工,以及已購公有住房但面積未達到規定標准(含私房未達到規定標准)的職工。已購公有住房面積達到規定標准(含私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主要有:行政、事業單位中的無房職工,以及已購公房但面積未達到規定標准(含有私房未達到規定標准)的職工;未購買福利房,於1999 年1 月1 日後購買經濟適用房或商品房的職工,可享受全額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凡職務(職稱)提升的可享受住房面積差額補貼和工齡補貼;1999 年1 月1 日後去世且符合補貼條件的職工可發放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軍隊轉業幹部在部隊已領取住房補貼的,不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離退休職工(含退職)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 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子女頂職、戶口遷回農村或異地、單位按規定給予安家補助費的,不再發放住房補貼。 發放住房補貼時所稱的「老人」,即1998 年12 月31 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新人」即1999 年1 月1 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 發放住房補貼時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老人」實行一次性補貼。即按照1998 年房改時政策,根據其住房情況、享受的住房面積控制標准、工齡情況、面積補貼標准等計算其應享受的住房補貼,並一次性計發到人,計入個人帳戶,比照公積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對「新人」實行按月補貼。即在職工參加工作的25 年內按月與工資一並發放,發放額這該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現行比例為 11.37%,今後將根據房價和職工生活水平的變化由政府適時進行調整。 根據湘直房改字[1999]07 號文件規定,計發職工工齡補貼的工齡計算到1994 年12 月31 日止,1995 年1 月1 日後的工齡不計算在發放工齡的補貼的工齡中。 省直在長單位執行統一的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標准,現行住房面積補貼標准為249.3 元/平方米(按1998 年長沙市雙職工年收入4 倍工資總額和購買一套65 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總房價差額測算)、工齡補貼標准為5.96 元/年.平方米(為1999 年度房改出售公房工齡折扣額)。在市、州的省直單位執行當地政府房改辦公布的補貼標准。 計發職工住房補貼的控制面積標准為:廳級110 平方米、處級85 平方米、科級75 平方米、一般職工 65 平方米。(企事業單位中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的知識分子計發住房補貼的控制面積標准,按房改政策已明確的有關規定執行)。住房補貼計算公式: 個人住房面積補貼額=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職工職務可享受住房面積控制標准-職工職務已享受的住房建築面積); 個人工齡補貼額=職工1994 年12 月31 日以前的工齡(含大專以上學齡)*年工齡補貼額*(職工職務可享受住房面積控制標准-職工職務已享受的住房建築面積)。 1998 年12 月31 日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前,參加全額集資建房或購買經濟適用房、商品房已達標準的職工,不再發放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1999 年1 月1 日起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後,購買或自建經濟適用住房或購買商品房的職工,給予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根據湘房發[1999]026 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婚前未購買公房的另一方職工,可以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已購買公有住房的雙職工家庭,經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離婚(含協議離婚)後,原雙方所購公房屬夫妻共同財產,已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無房方不再申請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有成年子女同住的再婚夫妻,已作為兩個家庭戶按房改政策分別購買了公有住房的,分別以 65 平方米建築面積作為戶控標准,所購房已分別達到 6 5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不再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已購公房但一方或雙方分別未達到65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可按差額面積計發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對於雙方均未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房的再婚夫妻,按各自職務計發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⑧ 住房補貼要交稅嗎
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的《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版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權題的通知》規定: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貼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暫免徵個人所得稅。據此可以說,在職工買房時領取的、並不以現金形式發給的住房補貼,免予徵收個人所稅。
⑨ 補住房補貼,我需要的相關政策說明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1]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形式
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標准
住房補貼
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准為: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資金來源
1、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
2、單位售房資金
3、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單位咨詢
(1) 單位通過電話或上門方式,咨詢有關開戶情況。
(2) 單位可通過上網下載相關表格,或上門領取電子表格。
填寫表格准備資料
(1) 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單位繳存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登記表》、《單位繳存住房補貼委託管理資金核定表》填寫列印並蓋章,另拷貝電子文檔至軟盤或U盤;
(2) 單位可在網上直接填寫《企業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表》和《企業住房補貼繳費卡申請書》由單位在網上填寫後直接提交,提交後列印並蓋章;
(3) 單位準備好其它所需書面材料;
(4) 對不能上網的單位,可至中心上門領取(1)中所需電子表格,回單位後填寫列印(1)中各表;並另請中心承辦人協助填寫並列印(2)中所需表格,由單位蓋章後一同攜帶所有資料至中心申請受理。
中心受理
(1) 歸集處會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審核單位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有效,表單的填寫是否正確、完整;
(2) 對單位提出的個性化要求,歸集處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與單位協商。
(3) 歸集處承辦人告知單位等待中心審核結果。
中心內部流轉審核
(1) 歸集管理處審核
歸集管理部門經辦人在確認單位申報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下,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簽報事由和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報市中心行政領導審批。
(2) 行政領導審核簽約
市中心行政領導收到簽報後,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審批通過後,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權分管行政領導在《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單位與市中心另有約定的,雙方法人代表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歸集管理處登記
歸集管理處在雙方法人代表簽訂《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書》後,於3個工作日內,由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在《單位住房補貼委託資金管理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部門業務專用章。
單位領取相關資料
(1) 歸集管理處整理單位所需領取的資料,歸檔留存資料;
(2) 通知單位領取資料;
(3) 網站管理辦公室辦理繳存登記手續歸集管理處將單位相關資料(包括協議、網站所需表格)移送網站管理辦公室,網站管理辦公室在審核後,確認單位已經付費並成為VIP會員後,列印《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加蓋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機構受理章,並製作單位經辦人登錄的用戶USBKEY,通知單位再次前來領取相關資料。
(4) 單位在領取資料後,由網站指導單位經辦人如何操作住房補貼系統的個人開戶和其它業務功能。
單位領取繳費卡
(1) 網站將單位開戶信息傳給建行主辦行。
(2) 建行主辦行給單位開卡。
(3) 建行主辦行將繳費卡信息傳給承辦人,同時將繳費卡實卡交換到協辦行。
(4) 建行協辦行通知單位領卡。
(5) 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到協辦行領取繳費卡。
(6) 單位上網確認繳費卡,完成單位開戶手續。
1、什麼是購房補貼資金?
答:購房補貼資金是指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1999]10號)的有關規定,向無房或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發放一次性補貼、按月補貼、差額補貼和級差補貼的專項資金。
2、購房補貼資金的來源? 答:住房補貼資金通過劃轉原國家預算內在京中央單位住房建設資金、各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原各單位自籌的建房資金解決。 其中在京中央單位原用於住房建設的自籌資金,由各單位按實際情況確定;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准留歸單位使用的實際數額確定。 註:適用於經費由中央財政全部或部分撥付的在京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國務院各部(委、局、直屬機構)、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社會團體等機關、事業單位。
3、住房補貼資金的發放方式?
答:為方便職工使用住房補貼購買或承租住房,住房補貼不再實行集中管理。對新職工和無房老職工月住房補貼隨職工工資發放;其他住房補貼按有關規定審核後輪候發放給職工。對已集中管理的住房補貼資金由職工一次性支取。
4、購房補貼資金的發放順序?
答:根據《關於頒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購房補貼資金籌集、撥付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規[2000]48號)的規定,按下列順序核撥購房補貼資金: ⑴新職工和無房在職老職工的按月補貼; ⑵無房離退休職工的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離退休職工的差額補貼; ⑶無房在職老職工的一次性補貼; ⑷1998年底前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在職職工的差額補貼; ⑸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1999年1月1日以後職務、技術等級晉升後的級差補貼。
5、新職工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根據《中辦、國辦關於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1999]10號)的規定,1998年12月3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以下簡稱新職工),住房補貼按月發放,月住房補貼額為職工當月標准工資(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工齡工資之和)乘月住房補貼系數0.66。按月補貼退休後停發。 《關於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下發後,新職工住房補貼實行按月定額發放。具體標准為: 其中,公務員為: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局)級,1400元;正司(局)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為:技術工人中的初級工和1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中級工和15年以上、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9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1100元。 有關住房補貼的銜接政策按照《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補貼調整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6、無房老職工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1998年12月31日(含)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以下簡稱無房老職工)其住房補貼採取分段方式計發,其中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內的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的方式。計算公式為:(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1999年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職工購房補貼面積標准。 註:1998年底前工作月之和超過32年的,按32年計算,不足32年的,按實際工作月之和計算。 職工至今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的,按1999年前的工齡計算。 職工購房補貼面積標准為1998年底的職級面積標准。 年度工齡補貼額2005年由每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3元調整為每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6.5元。 無房老職工1998年12月31日後工作年限的住房補貼的發放方式、發放標准和發放時間跨度與新職工的住房補貼發放相同。
7、住房未達標職工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1998年12月31日(含)以前參加工作的有房老職工住房未達標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其差額面積一次性計發差額補貼。計算公式為:(基準補貼額+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註:基準補貼額2005年由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265元調整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2000元。 建立住房公積金前離退休職工,工齡按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計算。
8、職工及其配偶在不同產權單位申請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如何進行超標處理?
答:職工及其配偶在不同產權單位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並計算後面積超標,由其中建築面積較大一套住房的產權單位處理超標事宜。 職工及其配偶在不同產權單位申請承租和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並計算面積超標的,由承租住房的產權單位處理超標事宜。
9、有兩個以上家庭共同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住房面積按職工居住的居室面積和應分攤的面積之和核定,具體公式為:(本套樓房建築面積-居室面積之和)×分攤系數+居室面積。 [2]
⑩ 個人住房補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