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哪十六種疾病可申請辦理低保
申請條件:
一般要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常住;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准。
必須戶口為農村戶口,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申請程序:
提出申請,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含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如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需要民政部門、勞動部門、殘聯頒發的傷殘證、指定醫院出具的勞動能力狀況證明才可以。
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進行初審,初審通過,村民委員會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在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入戶核查,核查情況是否屬實,對審批貧困戶提出補助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依法發放貧困保障金。
⑵ 辦低保需要哪些程序。
辦低保的程序如下:
1、首先是提出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當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提供證明材料。
2、然後是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到5天,然後指導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再把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再者就是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然後再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到5天。
4、最後需要等待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
(2)臨高縣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
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低保
⑶ 大病可以第二次報銷嗎
大病可以進行第二次報銷。
「二次報銷」正規叫法其實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於2012年開始試點、2015年全面實施,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有參保人員,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參保個人不繳費,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
並且從原來新農合僅對20類大病補償,全部變為按額度補償報銷,不再區分病種,只要居民自負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一定額度,就可以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按對應的比例報銷。
但是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標准每個城市有所不同,每個年度也會有所調整。以濟南市為例,2019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大病保險待遇起付標准為1.4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4萬元以上(含1.4萬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
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3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0%的補償;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部分給予75%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40萬元的補償。
其中門診規定病種中腎功能衰竭透析,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不再區分繳費檔次和機構級別,統一為80%(鄉鎮衛生院為90%)。另外大病保險特葯起付標准為2萬元,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資金每人最高給予20萬元的支付限額。
(3)臨高縣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參保居民在具備即時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居民大病保險補償范圍醫療費用,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並即時結算,所需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審核後撥付定點醫療機構。尚不能實現即時結算的,由參保居民到商業保險機構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大廳窗口審核報銷。
由於患大病的參保人常涉及到異地轉診轉院,異地轉診轉院一定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會對後續的費用報銷產生不利影響,不僅報銷程序復雜,報銷比例也會降低。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於「二次報銷」,你不知道的那些事
⑷ 如果有人不符合低保條件詐騙政府有什麼罪
政府將依法追究相關審批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會坐牢。未構成犯罪的給予記過,開除工作等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