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戶口在福田去哪裡申請保障性住房
首先是申請,凡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可以按照規定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提出申請。
其次是初審和復核。申請材料經社區工作站查驗核實,經所在街道辦復核後,移交市住房保障機構,由其組織協調各區政府及公安、民政、勞動保障、國土房產、人民銀行、銀監、證監和保監等部門,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財產等狀況進行核對;符合相應保障條件的,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輪候冊進行輪候,按照相關規定配置保障性住房。
第三是計分排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情況,在轄區內統籌安排,按照申請家庭的行政區申請志願、待售住房的面積(戶型),分成不同隊列、組別分別計分排隊,確定中選家庭。第四是簽訂合同。申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選房,並按保障性住房產權歸屬,分別由市、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與申請人簽訂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
詳細情況可登陸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住房保障頻道」查閱
B. 深圳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過了公示期多久(幾天)到賬,實際的拿過的說一下啊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後,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准。
(2)福田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根據《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第273號,以下簡稱《安居辦法》)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審核、發放和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的新引進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後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含新區、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統稱「人力資源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和首次調入的在職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辦理人才引進手續(指取得引進審核文件),並在3月23日後再次辦理引進手續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因學歷晉升需辦理應屆畢業生接收和歸國留學人員引進的除外)。
新引進人才引進時點以首份引進審核文件簽發時間為准(學歷晉升的除外)。
第三條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
(二)具有深圳戶籍;
(三)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調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第四條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准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
第五條 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受理、審核、發放及監管。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委託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人事中心)具體負責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區人力資源部門指定相應部門具體負責本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
第六條 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本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其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區財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於每年2月底前,將上年度支出規模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匯總。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將其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市人事中心負責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於每年3月15日前匯總市本級及各區上年度支出規模,函告市財政部門。
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負責將本合作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其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
第七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辦理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預算和決算,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將資金指標下達至市人事中心;於每年9月30日前,根據上年度支出規模提前告知各區專項轉移支付規模;於每年3月31日前與各區財政部門就上年度補貼資金進行結算。
第八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匯總提供市、區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
第九條 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政府網站「新引進人才補貼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提出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第十條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審核和發放按以下方式辦理: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後,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准。
第十一條 公示結束前,新引進人才可以撤銷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未審核通過的,可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的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窗口提交書面材料現場辦理:
(一)因個人信息錯誤導致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失敗的;
(二)因信息系統原因導致無法網上及時申請的;
(三)對申請審核結果有異議的;
(四)撤銷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
(五)其他需現場處理的問題。
第十三條 因信息核查結果與申請人實際情況不符而導致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與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證明材料,人力資源部門在收到證明材料後,對符合申請條件者,可納入下一期審核名單。
第十四條 相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年齡、學歷、戶籍、社會保險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等方式弄虛作假的,或者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由人力資源部門依照《安居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申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的,或者終止發放補貼的,人力資源部門應當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在本部門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並提交個人信用徵信機構,由其依法在個人徵信記錄中作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六條 根據新引進人才類別的不同,引進審核文件是指,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的高等院校畢業生介紹信、歸國留學人員的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在職人才的招調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後人員備案通知書、招收進站博士後人員備案通知書等。
第十七條 本辦法施行後,相關事項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根據《安居辦法》已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但2016年3月23日後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在本辦法頒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辦法》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規定的補貼標准補發差額部分;
(二)已享受本辦法所規定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資料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C. 夫妻雙方都有公積金,想一方取出做首付,另一方做按揭貸款,可以怎樣操作
您好!關於公積金提取情形,每個城市的規定各不相同。建議您咨詢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熱線,核實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屋首付。
以深圳為例,常見的公積金提取有以下幾種情形: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其他的還有銷戶提取和非銷戶提取(非銷戶提取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建議您咨詢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客服:12329,核實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屋首付。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滿足的條件:
職工本人為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配偶應當為共同申請人;父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為共同申請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職工購買的住房有其他權利人的,職工不能以該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補繳的月份不計入此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共同申請人參與額度計算的,也同樣需要滿足上述條件。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但不參與額度計算)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6.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何辦理公積金貸款:
(1)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和保障房公積金貸款由受託銀行相關網點受理櫃台辦理。
(2)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由中心管理部(福田、龍崗、寶安)受理櫃台辦理。
能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受託銀行有7家,分別是: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和平安銀行。
公積金貸款要求貸款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到公積金貸款受理櫃台辦理,不接受他人代辦。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現房和已備案的期房,職工可先通過公積金中心網站查詢預售房源受理銀行,再與銀行網點聯系辦理。無需預約。
存量商品房(二手房)需先在公積金中心網上申報預約,再到中心管理部受理櫃台辦理公積金貸款。
商轉公貸款需先在公積金中心網上申報預約,再到受託銀行指定經辦網點受理櫃台辦理公積金貸款。
若您仍有疑問,建議您咨詢招行「客服在線」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