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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租賃住房

發布時間:2020-11-26 16:17:23

㈠ 保障性住房有幾種

有六種

㈡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標準是多少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標準是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情況來確定的,具體標準是由各地政府確定的。以北京為例,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根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四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准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保障租賃住房擴展閱讀: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九條 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家庭實行輪候配租制度。輪候期間,申請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在家庭情況變動後60日內告知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經審核後,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並對變更情況進行登記,調整配租方案。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取消資格。

第十條 申請家庭有原住房的,原住房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應當騰退,原住房由公房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回;原住房為私房且已納入棚戶區等公益性項目房屋徵收范圍或位於首都功能核心區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購。具體收回、收購及補償辦法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實施。

㈢ 什麼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為哪幾種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1、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賃房

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

5、兩限商品房

為解決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兩限房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類)。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

(3)保障租賃住房擴展閱讀:

保障對象:

廉租房對象

1999年出台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鎮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經適房對象

2007年修訂後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對象

2010年頒布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准、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㈣ 擬決定取消你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准備撤銷你的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通型做知你一下。各地可享受公共租賃房卜擾衡的標准不一樣,實行動態管理,如果家庭人均收入高於規定的標准,就會失去資格。遇到這種情況李戚,最好帶著收入證明到管理部門當面核對一下,以免對方的數據有誤。

㈤ 為何要保障租賃住房的用地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增加土地供應、優化供應結構,尤其是加大租賃市場供地力度、而在近期各地方政府的表態中,保障租賃住房用地供給無疑是重中之重。

同時,按照《杭州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方案》要求,杭州將確保公租房集中配建地塊和人才專項住房用地具備可開發建設條件,持續做優土地,強化用地保障,實現「優地」出讓。

海南省住建廳近期也表示,今年將繼續加強市場調控和監管,控制住宅建設總量,力爭全省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增長約10%,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從2018年起每年下達租賃型住宅建設計劃時要明確租售比例。

希望住房租賃市場可以快速發展起來!

㈥ 2017年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
(一)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取得新區常住戶口滿二年以上,並在新區實際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線的1.2倍以下。
3、在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家庭無住房或者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新就業職工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未婚;
2、具有新區戶籍;
3、申請時在本市工作未滿五年;
4、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5、本人在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難且家庭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線的1.2倍以下。
7、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新就業職工結婚後,按家庭申請相應的住房保障。

(三)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
2、在新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在一年以上;
3、本人或家庭在新區內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線的1.2倍以下。

㈦ 公租房與廉租房的六大區別

一、概念的差異

1、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它由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屬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通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准,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出租的住房。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二、性質的區別

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而廉租房則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問題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三、表現形式有差異

1、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後,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

2、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資建房,低租金租給租戶。在租賃5年期滿後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後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轉讓的,由政府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轉使用。

四、繳納租金不同

一般情況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標准約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則根據地段不同,租金也有變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質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繳納金額不同,具體依據本地政策執行。

五、申請條件不同

1、以鄭州公租房為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成員有戶口遷入的,遷入時間必須在兩年以上;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單身年齡應在28歲。

2、就業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其他各自條件,如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月工資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等等。

3、廉租房則除了對戶口有要求外,還需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鄭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5倍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米。

六、申請對象不同

不同城市申請對象不同。例如北京廉租房申請對象必須滿足如下情形:

a、申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連續一年低於580元。1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6960元,2人戶低於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

b、申請家庭總資產為1人戶家庭低於15萬元,2人戶低於23萬元,3人戶低於30萬元,4人戶低於38萬元,5人戶及以上低於40萬元。

c、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d、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被拆遷;有特殊病、重殘人員;有60歲(含)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房屋;申請樓房配租的家庭人口應當在2人以上。

(7)保障租賃住房擴展閱讀:

公租房的基本原則

(一)政府組織,社會參與。各地區在加大政府對公共租賃住房投入的同時,要切實採取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調動各類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和經營公共租賃住房的積極性。

(二)因地制宜,分別決策。各地區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小戶型租賃住房供需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規模和供應對象。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小戶型租賃住房供應緊張的城市,應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

(三)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各地區要制訂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納入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分年度組織實施。

㈧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二、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四、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㈨ 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有哪些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收入在當地平均收入水平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認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主要依據其住房狀況、家庭收入以及家庭財產情況。中等偏下收入線可根據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住房困難條件可按照當地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住房困難條件執行,也可另行制定。中等偏下收入線標准和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公布。
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對象,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後可以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二)新就業職工。市、縣人民政府應將住房困難的新就業職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主要包括剛參加工作的大、中專及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等,具體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三)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市、縣人民政府應將在城市長期工作生活、有穩定收入、住房困難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具體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㈩ 誰知道廈門申請了保障性租賃住房,能改用買下保障性商品房嗎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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