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與動遷組什麼關系
你說的這幾個地方都是互相牽制的。該辦什麼證就到哪裡去辦。
Ⅱ 住房保障管理所是什麼單位主要負責干什麼的
住房保障管理所隸搭豎屬埋枝於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主要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管理,申請資格的審核、申請資格證的發放、保障性住房的安置及後續管理彎枝敏等。
Ⅲ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歸政府管嗎
屬於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為同級政府下設管理部門!
參考:住建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參考:住建部網路
http://ke..com/view/1870640.htm?fromtitle=住建部&fromid=88214&type=syn
Ⅳ 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在那申請的去哪咨抄詢了解,比如街道辦事處,當地房產局。
廉租房申請由廉租房申請人(戶主)持廉租房申請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申請。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Ⅳ 房屋證的印章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和房地產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2015年3月1日開始,不動產統一登記,由國土部門登記,原已登記發證的依然有效,所以,兩種印章沒區別。
Ⅵ 房屋證的印章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和房地產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房產管理局和房產管理所有什麼不同;主要就是級別不同了。但性質差不多的。。。
一般是在縣級以上的房管管理部門,都 屬這產管理局了。只有一些鄉鎮上,如果有房管部門,就只有稱呼叫管產管理所。
或者是縣級以上的房產管理局的下屬機構部門,也是稱房產管理所。
所以是屬級別不同的。
Ⅶ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wap.cdfgj.gov.cn
你在這裡面沒有用,最好去住建委官方網站查查
Ⅷ 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應該是石景山房地局,你去試試吧
線路1: 從八寶山出發,乘坐337路(石景山-長椿街路口東),抵達八角. 約4.93公里
線路2: 從八寶山出發,乘坐728路(劉)(古城南街-通州劉庄),抵達八角. 約4.93公里
線路3: 從八寶山出發,乘坐728路(古城南街-武夷花園),抵達八角. 約4.86公里
線路4: 從八寶山出發,乘坐389路(八大處-玉泉路口西),抵達八角西街. 約4.94公里
線路5: 從八寶山出發,乘坐941路(壩房子-北京西站南廣場),抵達八角. 約4.89公里
線路6: 從八寶山出發,乘坐小22路(玉海園東口-八大處),抵達八角西街. 約4.97公里
Ⅸ (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同一個部門嗎兩個部門都是干什麼的,
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應該是一回事。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系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不過,各地對機構命名不一樣。有的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住建委),有的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
其主要職責主管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如組織擬訂並實施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房產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房產市場調控和房產經營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落實房產市場調控政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對房產中介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房產市場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產交易和登記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及房產檔案管理工作等。
Ⅹ 房產管理局有哪些職能
房產管理局的職能有: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受委託起草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指導和依法開展全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2、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擬訂並實施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房產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統籌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會同發改、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擬訂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計劃;
負責各類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數量、戶型配置比例、裝修基準造價等)確定、准入資格審核認定、房源調配管理、房源交付驗收、房屋使用管理、補貼資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
統籌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的資產運營等綜合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住房資金、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房產市場調控和房產經營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落實房產市場調控政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負責對房產中介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房產市場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
6、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產交易和產權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及房產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和房產信息化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和業務規范監管工作;負責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保修金的歸集、使用管理工作;
負責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工程;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
8、負責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房屋拆遷單位的管理和拆遷企業資質的審核;
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業的資質,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私房、代管房產、宗教房產政策等房產政策;負責依法罰沒、沒收建築物的接收處置工作。
10、負責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管理、白蟻防治滅殺管理工作;參與防汛防颱(雪)工作;指導、監督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11、負責市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等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房屋功能擴建和整治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