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住房補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B. 申請住房補貼怎麼寫
住房補貼申請書需要包括申請人的家庭狀況、基本信息、申請理由等,如下:
xx社區領導、民政局領導、政府領導:
你們好!我是本社區的住戶xx,隨著年齡的增大,勞動能力有所下降,收入微薄。妻子前幾年出了一場車禍,在小腿內打了鋼版,至今仍幹不了重活。
我的老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本來已是年邁體弱,已經須要別人的照顧了,因為沒有錢送孩子上幼兒園,她老人家每天還不得不拖著疲憊的身軀照看我的四歲的孩子。一家四口人病的病,老的老,弱的弱,生活費用的開支早已入不敷出。
我們根本買不起自己的房子,一直在母親的舊房子里居住,這所老房子也已經破舊不堪,已經到了冬季不能防寒,夏季不能蔽雨的程度。租別人的房子住,費用更是越來越昂貴了。還好,國家有房補的好政策,特向社區提出申請:懇請能批到住房補貼款。
請社區及各部門領導核實,期盼早日得到批准。
申請人:
xxxx年x月
(2)個人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案例:
三亞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由所在單位、個體工商戶向市級人才服務「一站式」平台申請。
人才住房租賃補貼一般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分別為4月15日至25日、7月15日至25日,10月15日至25日以及次年2月13日至23日工作日時間。
人才購房補貼一般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為11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時間,12月份補貼順延至下一年度申報。申報時間如遇節假日沖突的,時間順延並將及時告知。
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住房租賃補貼、購房補貼或實物住房的單位和個人,除追回補貼資金或實物住房外,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列入誠信「黑名單」,整改結束之前,不再受理該單位補貼申請,同時由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從嚴從重處罰。
對國家工作人員在補貼申請發放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處理。
C. 住房補貼能算個人收入嗎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內助,即將容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滿意請採納
D. 單位給個人發的住房補貼是不是要與工資一起計算個稅
根據《關於住房公積金 醫療保險金 養老保險金 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規定: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E. 住房補貼能算個人收入嗎
住房補貼能算個人收入嗎?
按照個人所得稅徵收條例的規定,伙食補貼、住房補貼等補貼收入,應該與當月工資合並繳納個人所得稅。社保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
F. 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稅字[1997]144號 第三條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