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軍隊住房政策
根據1999年9月頒布的《進一步深化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中的規定,軍官住房補貼面積標准:
1、連、排職60平方米。 2、營職70平方米。 3、副團職80平方米。 4、正團職90平方米。 5、副師職105平方米。 6、正師職120平方米。 7、副軍職165平方米。
8、正軍職180平方米。
購房人員配偶的住房補貼,由其向所在工作單位申請領報。住房補貼計算。一次結算的基本補貼額為: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X 40.94% X 1999年12月(含)之前的工作月份+每平方米每年8元 X 1992年6月30 日前的軍(工)齡 X 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地區補貼,在經批准購買房時計算。
軍人辦公用房標准規定
師以下部隊辦公用房面積標準是:
(1)師、團職幹部機關辦公用房標准:
①正副師職幹部24平分米/人;
②副師職參謀長、政治部副主任、後勤部正副職、機關科長、團正副職、正副參謀長、正副主任、正副後勤處長12平方米/人;
③機關一般幹部8平方米/人。
(2)營連用房面積標準是:
①辦公兼宿舍,正副營長、正副教導員18平方米 / 人;
②辦公兼宿舍,一般幹部按編制人數計算12平方米/人;
③連隊幹部辦公兼宿舍(即司務長、技師、技術員等)12平方米/人;
④連部戰士宿舍8平方米/人;
⑤戰士宿舍4.7平方米/人。
(3)軍以上機關幹部辦公用房面積標准.
①大軍區正職100平方米/人。
②大軍區副職75平方米/人;
③正軍職50平方米/人;
④副軍職25平方米/人;
⑤師、團職12平方米/人;
⑥營以下幹部8平方米/人。
Ⅱ 軍隊人員如何支取個人住房補貼
軍隊人員按規定申請支取住房補貼,由本人所在單位後勤財務部門憑批準的住房補貼計劃、個人購房申請書、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者轉業復員命令等有效證明,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購房時,按照批準的支付金額,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軍人離退休後,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的余額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補貼計劃,支付給本人。
軍人轉業時,尚未購房的,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從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劃轉給地方安置接收單位或指定的銀行賬戶;已購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軍人復員時,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
軍人犧牲、病故後,其合法繼承人租住軍隊住房的,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住房時,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未租住或已騰退軍產住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合法繼承人。
Ⅲ 部隊住房補貼
如果是在地方買房,那就用不了。
如果是部隊自己蓋的經適房,可以用一部分。
無論是否用了,你的住房公積金和補貼都會繼續享受和累加的。
Ⅳ 軍隊幹部發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有什麼區別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而住房補貼是國家為幹部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發給職工,再由幹部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幹部,離退休幹部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幹部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幹部,包括離退休幹部。
(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幹部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幹部的資助,不需幹部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Ⅳ 什麼是軍隊住房補貼,住房補貼如何計算
單位在住房公積抄金管理襲中心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2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Ⅵ 部隊軍官現在每月的住房公積金是多少住房補貼是多少
關於軍人的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1)現役軍人享受的是軍隊體系住房補貼,而地方住房公積金貨幣補貼目前只對非農業戶口的地方從業人員,兩者沒有任何聯系,因此,現役軍人根本不可能申請任何地區的住房公積金補貼。
(2)由於現役軍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也就是沒有地方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不可能申請到任何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部隊的住房公積金是獨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聯系,在轉業後也是一次性發放。所以要買房的話,使用公積金要等到你轉業之後。
另外,軍人住房的補貼標准: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士官職級補貼面積等四項因素計算。一名士官住房補貼,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
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其數額=〔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數〕+〔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軍(工)齡年數×士官職級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1999年12月31日以前選取的士官,才有該項補貼。
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其數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計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
地區補貼:為照顧高房價地區(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高於每建築平方米2300元)軍人購買住房,而設置的一項補貼。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補貼系數。
地區補貼額=基本補貼總額×地區補貼系數。
地區補貼,平時不計入個人住房補貼帳戶。在購買住房、轉業、復員或犧牲、病故後結清住房補貼時,另行計算。
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六級士官滿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滿26年的80平方米,五級士官70平方米,四級以下士官60平方米。
軍隊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
〔2003〕後字第6號
總後勤部2003年12月27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軍隊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軍隊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進一步深化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是軍隊住房公積金管理的依據。
本規定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軍隊為在職軍官、文職幹部、士官和軍隊供應的在各級人大、政協任職幹部(以下簡稱軍隊人員)歸集的住房專項資金。
第三條 記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專項用於軍隊人員購買、建造、 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條 軍隊住房公積金管理實行房改領導小組決策,由後勤(聯勤)機關按照統一歸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的原則組織實施。
第六條 總後勤部財務部負責全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軍兵種、軍區後勤(聯勤)部財務部負責本系統、本(戰)
區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各級住房資金管理機構承辦住房公積金的存儲、劃撥、結算、貸款和其他有關業務工作。
第七條 軍隊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統一在年度軍費總預算中安排,按月撥入住房公積金專用賬戶。
第八條 各級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應當為軍隊人員建立個人住房資金賬戶。
第九條 軍隊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分段計算。 1992年7月至2003年12月歸集的住房公積金,按照《軍隊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規定》確定的標准和2003年1 2月份的本人職級,一次算清並記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已購買非軍產住房或者自建住房(含配偶)並領取個人全部住房公積金的,從領取公積金的下月起計算住房公積金存儲年限。從2004年1月起,按照本規定確定的歸集標准,逐月記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
2003年12月31日前轉業、復員人員,尚未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由其本人原所在單位按照批准轉業、復員時的職級和享受標准一次算清。其中,2000年至2003年批准轉業、復員的,記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1999年前批准轉業、復員的,設立住房公積金輔助賬,登記
個人住房公積金結存情況。
軍隊離退休人員,已領取個人全部住房公積金再計算;尚未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按照應當享計算到2003年底。
第十條 軍隊人員轉業、復員、離休、退休或者犧 牲、病故後,從停發工資或者領取離退休費的當月起停止歸集住房公積金,封存個人住房資金賬戶;按照規定支取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的全部余額後,注銷個人賬戶。 第十一條 軍隊人員被判刑、勞動教養的,從停發工資的當月起停止歸集住房公積金,凍結個人住房資金賬戶;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後,從軍隊計發工資的當月起重新參加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歸集。
第十二條 年度終了,各級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應當向個人出具住房公積金結存情況對賬單,交本人核對。
第十三條 軍隊人員調動時,個人住房資金賬戶隨供給關系一並轉移,不劃轉資金。
第十四條 參加住房公積金歸集的軍隊人員,在職期間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騰退軍產住房
後,經批准可以領取個人的全部住房公積金,並繼續參加住房公積金的歸集。
第十五條 轉業、復員、離休、退休的人員,在騰退軍產住房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由本人所在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個人;犧牲、病故的人員,配偶、子女騰退軍產住房後,由其所在單位將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合法繼承人。
第十六條 各級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應當及時編制住房公積金年度決算,並於年度終了40天內,逐級審核匯總上報至總後勤部財務部。
第十七條 參加住房公積金歸集的軍隊人員,可以通過國有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軍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各級後勤(聯勤)機關財務、營房部門和各單位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軍隊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管
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從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3月17日總後勤部發布的《軍隊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規定》即行廢止。以往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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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現役軍人住房補貼
婚姻持續期間的住房補貼屬於你工資的一部分,應按共同財產處理。予以分割。
Ⅷ 軍人住房補貼和公積金標准每個月是多少
關於軍人的住房公積金,只有退伍、退休、失去勞動能力、離開所住城市或死亡等情況下才能申領,實際上是以法定強制儲蓄的形式為你積累的一筆個人財富。
現役軍人享受的是軍隊體系住房補貼,而地方住房公積金貨幣補貼目前只對非農業戶口的地方從業人員,兩者沒有任何聯系,因此,現役軍人根本不可能申請任何地區的住房公積金補貼。
由於現役軍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也就是沒有地方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不可能申請到任何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部隊的住房公積金是獨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聯系,在轉業後也是一次性發放。所以要買房的話,使用公積金要等到你轉業之後。另外,軍人住房的補貼標准: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士官職級補貼面積等四項因素計算。一名士官住房補貼,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其數額=〔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數〕〔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軍(工)齡年數×士官職級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1999年12月31日以前選取的士官,才有該項補貼。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其數額=月基本工資×住房補貼系數40.94%,計入個人住房資金賬戶。
Ⅸ 軍人住房補貼怎麼算
只有從部隊直接退休的幹部、士官等職業軍人,而且是在1010年以後退役,被地方安置的,才有至少十萬(各個省市根據經濟。房價不同而異)以上的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