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等文件精神,決定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
三、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徵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四、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六、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七、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徵房產稅。對經營公共租賃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批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按照《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和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
『貳』 北京集體租賃住房政策發布了嗎
今年4月,北京市發布了《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計劃明確,今後五年,北京將繼續加大租賃住房供應,計劃供地1300公頃,建設租賃住房50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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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租期?
單次租期不得超10年
這部分是大家最關心的。
比如租金。
根據《意見》,集體租賃住房的租金水平可統籌考慮區位、配套、市場需求等因素,並參考周邊市場物業水平,與房屋租賃市場接軌。
也就是說,租金應該是和市場租金看齊的。
很多人可能要問了,租金和市場租金差不多,為什麼我要租這個房子?
首先,明確一點,集體租賃住房不是保障房,不是公租房,還是一種市場租賃的房源,所以租金自然要和市場看齊。
其次,這種租賃住房的優勢,就是管理規范,租房人不用擔心被房東隨意漲租金、或是租期未到就被毀約趕出等。
下面自然就要說到租期了。
其實在集體土地租賃房的政策設計時,無論是全國還是北京,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要防範變相對外出售或以租代售,杜絕變相開發建設成小產權房。
因此在租期規定的設計方面,就考慮到這個問題。
集體租賃住房鼓勵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但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0年。
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單次租賃期限不低於3年;承租人要求承租3年或以內的,出租機構不得拒絕。
『叄』 集體租賃住房和"小產權房"有什麼樣的區別
9月28日消息,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對於社會各界關注的集體租賃住房和「小產權房」關系問題,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王廣華近日明確表示,集體租賃住房用地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村土地利用規劃,經依法批准建設,依法實施不動產登記。「小產權房」既涉及違法用地,又涉及違法建設和銷售,產權不受法律保護。集體租賃住房和小產權房兩者有本質區別。
「試點城市既要落實好『規定動作』,也要發揮首創精神,創造『自選動作』。」王廣華在會上表示,試點城市應圍繞「兩完善、兩探索」勇於創新。一要優化用地管理流程,對宗地供應計劃、簽訂用地合同、批復用地許可、不動產登記及項目開竣工、改擴建等環節實行全流程管理,將項目用地納入供後監管。二要保障集體建設用地有效供應,統籌運用鄉村規劃編制、農村土地整治等措施,盤活空閑農村宅基地和鄉鎮企業用地,實現土地利用「騰籠換鳥」。三要保障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用地。四要完善合同履約監管機制,明確行政監管要求、權利義務關系和違約責任。五要推進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房屋所有權登記。六要加強部門協調,統籌好政府、農民集體、企業和個人利益,平衡好項目收益與征地成本關系。
會議強調,要堅持責任導向,嚴格把握政策尺度,堅守底線防控風險。要理清中央與地方責任關系,明確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理清政府與市場關系,形成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模式;理清長期與短期的關系,符合群眾長遠利益和遠期規劃。要嚴格按照規劃確定范圍建設,防控借機違法用地;嚴格遵守集體土地管理法律規定,防止過度房地產化;嚴格遵守租賃相關法律規定,防止以租代售。
小產權房是不合法的,集體租賃住房是受法律保護的,它們有著本質的區別的。
『肆』 北京啟動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住房試點情況怎樣
日前,國土部、住建部確定,在北京、上海等全國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已有海淀唐家嶺項目、溫泉鎮351地塊項目,朝陽區泓鑫家園小區三個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項目,5600套住房入住租戶。
不僅如此,北京市還規定,此類租賃住房,只作為短期出租使用,不得出售、轉讓和抵押,不得轉租,不得改變租賃用途。
改革探索帶來積極變化
記者在走訪調查過程中,深切感受到集體建設土地建租賃住房改革措施給多方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實現了很多人「住有所居」的願望。
在唐家嶺,村民在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內,根據擁有的土地分配股份額,以股份的形式參與集體土地的管理。並根據土地分配股份額的多少,每年年底進行分紅。
唐家嶺村村民 張正:海淀住房保障中心到時候按期給我們唐家嶺租賃住房租金,經濟合作社也好,到時候如期把錢打過來,打過來以後我們村裡再根據股民平均一人合多少錢,到年底直接劃到每個股民頭上。
該項改革的推進,對於推進農民的城市化進程,具有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伍』 集體土地建租賃房有哪些試點城市
8月28日,國土部和住建部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的通知,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渠道,確定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
有業內人士直言,目前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僅是在13個城市進行試點,並且採取政府主導、農民集體自願的原則,試點實施後要在2019年11月開展中期評估,並在2020年底前進行總結,這些試點會有多大的供應量尚不確定,因此對房價能有多大沖擊存疑。
『陸』 13城市試點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有哪些
近日消息,今後5年裡,北京要建設的50萬套租賃住房,它的土地儲備將主要通過集體建設用地來安排。不只在北京,日前,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還確定了上海、廣州、杭州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相關數據統計,目前我國約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在高房價時代,我國大中城市租賃市場存在房源總量嚴重不足、租價高、供應結構不合理、租住環境一般等問題。
『柒』 集體建設用地建房出租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據報道,日前國土資源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根據地方自願,確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陽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相關人士表示,住房租賃市場試點是按照地方自願原則,部署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這些城市租賃住房需求較大,村鎮集體經濟組織有建設意願、有資金來源,政府監管和服務能力相對較強。
希望住房租賃試點可以早日落實下去!
『捌』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是什麼有什麼用
《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是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這樣可以解決城市國有建設用地不足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大量在城市打拚無錢買房的打工一族的居住問題
『玖』 公共租賃住房的房屋來源有哪幾種
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通過新建、改建、收購、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籌集。
具體有政府直接投資組織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由企業投資建設(含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建設、運營、轉移方式參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在部分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在舊城舊區舊村改造建設的住宅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利用符合規劃調整原則的待建土地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各類產業園區建設及升級改造中,集中配套建設的公寓、宿舍;
政府依法沒收的可以用於居住的住房;
政府收購的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使用標準的住房;
政府向社會統一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
其他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參考資料: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