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何區別
雖然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都是面向普通老百姓的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戶型住房,但在供應對象、建設方式、供應方式、本質屬性、使用性質上均有很大區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⑴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對象是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激廳家庭。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對象是非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購買能力的家庭。 ⑵經濟適用住房一般由政府直接組織建設,也可以按照政府組織、企業市場運作的方式,實行項目法人招投標,擇優選擇符合條件的開發商建設。普通商品房則必須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⑶經濟適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依規以行政劃撥方式供應,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嚴格按招拍掛的有關規定,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供應。 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中的有關規定費可以依法減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和銷售中的規費不能減免。 ⑸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由當地政府按不高於省政府核定的最高限價的方式定價。普通商品房的價格由開發商按市場的價值規律定價。明亮隱 ⑹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對象按規定的程序,採取群眾評議、社會監督、政府核准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通商品房的供應對象為所有具有購房能力的家庭和人員。 ⑺經濟適用住房為面向中低收入住鍵閉房困難家庭出售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每個家庭和人員只能購買一套,享受一次優惠。普通商品房為非政策性住房,具有購買能力的家庭和人員沒有隻夠一套、只夠一次的限制。 ⑻經濟適用住房擁有有限產權,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後,補齊購房時同地段的市場平均價後,方可上市。 經濟適用住房只能用於購買家庭和人員的自主性消費,不能改變使用性質出租或借給他人居住,也不能用於商業經營、倉儲等非居住性用途。普通商品住房則可以用於出租。
⑵ 住建局對商品房建設中的監管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令 第165號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緩碧枯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慧畝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第十三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
第十四條
專戶管理銀行、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售房單位應當出具由財政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票據。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劃轉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大會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同第十條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通知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應當通知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擾洞資金的部門。
(三)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並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
⑶ 建行個人商品住房貸款計算,幫忙算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測算方法:
1、已婚職工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按本人及配偶申請貸款前12個月住房公積金繳交額的40倍計算,最高不超過40萬元,但夫妻雙方僅一方繳交公積金的可貸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單身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本人申請貸款前12個月住房公積金繳交額的40倍計算,最高不超過20萬元。
⑷ 現在建的房子除了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還有什麼房子,他們都是什麼意思,謝謝
商品房:就是開發商投資興建的供人們購買以滿足自用或投資的房產。版
經濟適用房:則是由政府權發起計劃;組織房地產商投資建設的限價商品房。以解決目前高房價環境下普通收入人群買不起商品房的困境。
廉租房:也是由政府發起計劃;組織房地產商投資建設的限價商品房。且由政府從地產商那裡收購,再由政府出面出租給特困戶(很少的租金)。以解決社會最底層人群的現實居住問題。
公租房:由政府相關機構組織的特定開發企業(享有一般開發商得不到的特殊待遇)開發建設的房屋;供低收入者以較低的租金得以租住。
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總稱為保障性困喚住房,國家目前汪謹凱大力推行實施,目的主要是要降低高房價繼續無節制上揚,同時也切實解決一部分人群的住房難,買房難的問題。
目前還有個別單位的房改房及集資房(屬歷史遺留問題),國家已經明令不能再建了。
還有小產權房:屬個別都市村莊及近郊農村自己投資建設的商品房對外銷售,因晌唯為是建在集體土地上,有很多糾紛在裡面,國家也已明令禁止建設。
真正的受國家保護產權的房產證只有一個,由住建局(房管局)頒發的統一格式的房產證。沒有所謂的縣市兩個等級。
⑸ 什麼是新建普通住宅和新建商品住宅
普通住雹毀猜宅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余鍵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源型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
商品住宅:
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建設並出售、出租給使用者,僅供居住用的房屋。
⑹ 新建住宅和新建商品住宅有什麼區別
這里的新建住宅包含了 政府主導建的保障性住宅,商品房。新建商品房就是一般,大部分外面賣的那種樓盤。
⑺ 商品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
您好,這是兩類問題。
普通住稿緩斗宅,一般是按照所在地區,民用住宅的專建築標准來建造的居屬住用房。一般為多層住宅和高層住宅,因各地對多鍵磨層和高層的定義不一致,劃分標准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
商品房,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哪談築物,自建、參建、委託建造的自用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⑻ 商品房和商品住宅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在中國興起於80年代,它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洞謹差,具有經營資格回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答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房屋,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本、稅金、納皮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商品房根據晌彎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它是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
⑼ 商品房和商業住宅的區別
商業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例如像市場上售賣的產權為-50年的酒店式公寓就是商業住宅。而商品房則屬於普通住宅,產權70年。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應該注意商業住宅和商品住房區分開來,由於土地性質不同,商業住宅產權也和普通商品房產權不同。相信不少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都會有此類疑惑,商業肢宴住宅跟普通的商品住宅有什麼區別?它有著怎樣的利弊?請聽律師解答與商品住宅的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業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2、產權性質不同商品住宅屬於商品屬性的普通住宅;商業住宅屬於非普通住宅。商業住宅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宅。一般來講,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這幾類,開發商在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合同後,是無法改變的蘆差。但出於市場的不同需要,開發商可以做出與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的產品。比如在商業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住宅的房產,或者在住宅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商業的房產。雖然購房者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用地性質仍為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將房產做其他用途使用。其中,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兩年由於嚴格禁止土地協議出讓,實行招拍掛後,導致住宅供應大幅減少歷嘩銀,稀缺性增強後,開發商開始採用的新興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辦公用房,就是購房者所熟識的「商住房」(產權70年,但產品定位為辦公,建造標准介於住宅和寫字樓之間,或者完全就是寫字樓的標准)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⑽ 商業住宅和普通商品住宅有什麼區別
商業住宅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區別:
1、使用性質和規劃目的不同
商業房和住宅建設規劃的目的和使用性質不同,二者的公共配套設施指標不同,產權證標的內容也不同。
2、土地出讓年限不同
商業房只有40年,住宅類土地出讓年限是70年。商業用房後期要面臨土地使用權需要續期的問題。
3、稅費不同
商業類稅費要比普通住宅的高,同時維修基金所佔成本價的比例也會比普通住宅的高。
4、落戶問題
商業類住宅較大的問題就是不能解決人們的落戶問題,如纖大果你以為只要買一套商業房就能在市核心落戶那就大錯特錯了。
5、水電費不同
商業類項目的使用成本比住宅類高,商業類的水數州、電、氣是按商業標准收費,物業費也高於住宅類物業的收費標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
即商品房,普通住宅在商品房的定義基礎上加入一些限制條件:
普通住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內環線以內的低於17500元/平方米,內環與外環之間的低於10000元/平方米,外環線以外的低於7000元/平方米。
二、商業住宅
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
與商品住宅的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