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建築如何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築規劃許可證需到規劃局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需到建委辦理
辦理規劃許可證需要: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表;
2、規劃設計條件(復印件)
2、建設工程申請復函
4、申請,寫明申請理由、用地位置、大小及所申請項目的概況
5、用地規劃證、土地證復印件
6、圖紙
施工許可證所需材料: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的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七)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⑵ 設計院什麼情況需要在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備案
外地設計院需要每年備案。
⑶ 住房建設規劃需要那些基礎資料
⒈住房現狀、需求和供應分析
⑴當前城鎮住房狀況分析:包括住房建築面積總量、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數量、按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計算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住房自住、出租、閑置的面積和比例;直管公房的面積和出租情況;城鎮住房困難戶的住房情況。
⑵近年住房供應和銷售情況分析;近五年住房供應、銷售、空置的總量、套型結構和空間布局情況。
⑶今後住房需求分析:結合城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住房需求調查情況,分析「十一五」規劃期內各類住房的需求情況;劃分低收入群體和住房困難標准,分析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范圍和解決的方式。
⑷住房供應分析:根據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建設用地計劃及已出讓和計劃出讓的建設用地情況,分析規劃期內可供應的住房建設用地量和空間布局。
⒉住房規劃建設
⑴預測「十一五」期間各類住房需求;
⑵提出規劃期間內每年各類住房建設量和需安排的建設用地供應量;
⑶提出各類住房套型結構控制的要求和落實原則;
⑷安排各類住房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並落實在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居住用地規劃圖上。
⒊近期建設安排
明確各類住房的建設量、土地供應計劃、項目的區位、用地面積、套型控制要求和建設進度安排。要在近期建設規劃的居住用地規劃圖上標注項目布局的具體位置,並列表明確地塊或項目的套型控制要求和各項規劃控制指標。
分為前期准備(調查摸底)、編制規劃、審查公布三個階段。
具體步驟為:
一住房調查階段
制定方案、成立組織、做好調查。開展住房狀況調查,掌握城市居民真實的住房需求,是編制城市住房建設規劃的基礎和前提,是制定和完善住房政策的重要基礎和決策依據。調查採取抽樣調查和政府網站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原則上在城區抽樣調查300戶,其調查數據作為編制本次住房建設規劃的依據。在調查前,區房管、統計部門要做好調查員的培訓工作。調查中要充分利用房地產交易和權屬登記數據、公安部門的戶籍數據、民政部門低保對象管理數據等現有資源相互印證,校核和銜接;調查由區房管部門牽頭,統計、民政、公安根據各自職能予以配合,街道社區居委會開展調查,規劃、國土等部門按照本次規劃編制工作的職責分工,做好協助工作。
二編制規劃階段)
由區房管部門綜合各部門情況,與規劃部門共同編制住房建設規劃草案。
三審查公布階段
⑷ 十三五住房保障規劃建設多少萬套保障性住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內局近日聯合發出《關於容做好住房保障規劃編制的通知》,部署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編制工作。 通知明確了規劃編制的四個重點,一是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二是努力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三是積極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和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四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技術支撐體系。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依法強化各級政府的住房保障責任,健全組織機構、政策、技術支撐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⑸ 想建築住房,現在有用地規劃,而無建設規劃應該怎麼辦
城鄉規劃分不同層次和區域,不知道你說的建設規劃是指什麼,如果你說的用地規劃回的深度已達到控制性詳細答規劃的深度,並且已依法獲得批復,是可以指導城市建設並作為規劃審批的依據。如果還未獲得批復,那隻能作為規劃設計和審批的參考,不能作為依據。如果用地規劃沒有達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深度,則很難開展設計工作。
你說的建設規劃是指建設計劃嗎?如果是的話,該規劃是由建設主管部門或發改部門組織編制。
⑹ 住建局和建設局是一樣嗎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內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容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6)住房建設規劃擴展閱讀:
建設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四)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五)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⑺ 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
一、主要職能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7、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9、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10、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11、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12、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稽查執法
1、工作性質
住房城鄉建設稽查執法是指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住房城鄉建設活動各方主體行為依法監管,以及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監督過程中,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稽核調查、檢查處理的活動,是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督的重要內容。
2、主要任務
①、組織對城鄉規劃、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住房公積金、建築市場、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歷史文化名城、風景名勝區、城鎮減排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實施稽查。組織城鄉規劃督察員對城市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及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②、完善稽查執法制度,形成分級負責、層級指導、協作配合的稽查執法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發現及時、查處有力、指導順暢的工作機制。完善稽查執法信息系統,受理、處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投訴舉報。
(7)住房建設規劃擴展閱讀
(一)、建設局職責調整
①、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②、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③、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④、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⑤、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⑦、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二)、稽查執法重要意義。
加強稽查執法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推行依法行政、創新體制機制、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工作機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近年來,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化執法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推動開展稽查執法工作,對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發揮了明顯作用。形成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但必須看到,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違反城鄉規劃、違法違規開發建設、破壞風景名勝區資源等問題仍呈多發態勢,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規范市場秩序的任務還很重。
加大稽查執法工作力度,有利於強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能,政管理體制,確保各項政策制度落到實處;有利於實現監管關口前移,有效預防、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有利於及時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有利於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學發展。
⑻ 住房建設規劃的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1節 選題背景與研究問題的提出
1.1 選題背景
1.2 研究問題的提出
第2節 研究目的、內容與方法
2.1 研究的切入點
2.2 主要研究目的與內容
2.3 研究思路、方法與技術路線
第3節 國內外研究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3.1 國內研究現狀
3.2 國外研究現狀
3.3 研究發展趨勢
3.4 參考文獻資料來源統計與分析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涵義及其相關概念闡釋
4.1 住房建設規劃及其相關概念的涵義
4.2 住宅、住房、居住區和居住小區
4.3 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4 城市居住區用地開發強度指標
第二章 國內外住房的發展
第1節 國外住房的發展
1.1 英國
1.2 美國
1.3 德國
1.4 韓國
1.5 新加坡
第2節 國外住房發展經驗的國際比較
2.1 住房政策特點的比較
2.2 住房供應模式的比較
2.3 5國住房補貼模式的國際比較
2.4 5國住房補貼經驗及其對中國的啟示
第3節 我國住房的發展
3.1 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歷史進程
3.2 我國城鎮住房市場化改革的成就
3.3 我國城鎮住房市場化改革存在的問題
3.4 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的趨勢與措施
第三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規劃理論
第1節 烏托邦設想和空想社會主義理論
1.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1.2 理論的要點
1.3 理論的啟示
第2節 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理論
2.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2.2 理論的要點
2.3 理論的啟示
第3節 柯布西耶的現代城市規劃理論——集中主義城市
3.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3.2 集中主義城市的理論要點
3.3 理論的啟示
第4節 鄰里單位和雷德朋體系
4.1 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
4.2 理論要點
4.3 理論的啟示
第5節 有機疏散理論和新城市主義社區規劃模式
5.1 有機疏散理論和新城市主義社區規劃模式
5.2 理論的啟示
第6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理論及其應用目標體系
第四章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任務、內容和方法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作用和任務
1.1 住房建設規劃的作用
1.2 住房建設規劃的任務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原則與要求
2.1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2.2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要求
第3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層次和內容
3.1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層次和依據
3.2 各層次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
3.3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應注意的幾點問題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及其銜接方法
4.1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
4.2 住房建設規劃與城市規劃銜接的方法
第5節 住房建設規劃編制技術方法體系
第五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調查研究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調查的內容
1.1 各類住房建設現狀的調查
1.2 消費者市場的調查
1.3 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調查
1.4 市場發展態勢的調查
1.5 城市土地利用的調查
1.6 城市化水平的調查
1.7 區域環境的調查
1.8 相關規劃及政府法規政策環境調查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調查的方法
2.1 現場踏勘調查或觀察調查
2.2 問卷調查
2.3 訪談和座談會調查
2.4 文獻資料的運用
2.5 訪問調查
第3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調查程序
3.1 確定調查目的
3.2 收集信息資料
3.3 初步調查
3.4 調查表格及問卷的設計
3.5 現場調查
3.6 調查資料的整理分析
3.7 撰寫和提交調查報告
第4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分析方法
4.1 定性分析
4.2 統計分析
4.3 一元線性回歸分析
4.4 空間模型分析
第5節 住房建設規劃的專題研究——以儋州市為例
第六章 住房需求與供應分析
第1節 影響住房有效需求的因素分析
1.1 居民收入水平
1.2 居民消費結構
1.3 人口數量和人口結構因素
1.4 房地產價格
第2節 住房需求預測模型的構建
2.1 概述
2.2 住房需求預測模型的構建
第3節 基於SPSS統計軟體的住房需求量預測的回歸分析
3.1 發SPSS統計軟體的概述
3.2 單因素(一元)和多因素(多元)回歸預測
3.3 海口市住房需求量預測
第4節 住房供應體系與供應結構分析
4.1 住房供應體系
4.2 住房供應結構分析
第七章 住房建設用地及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第1節 住房建設用地和其它用地構成
1.1 城市建設用地的分類
1.2 居住區用地分類和組成及其平衡控制指標
1.3 住房建設用地分類及構成
1.4 住房建設用地與居住用地、居住區用地的區別
第2節 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1 國外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2 國內住房建設用地區位選擇理論
2.3 理論的啟示
第3節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
3.1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的原則
3.2 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的依據
3.3 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規劃布局
第4節 各類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及其供需結構比例規劃
4.1 各類住房套型建築面積規劃
4.2 各類住房供需結構比例規劃
第5節 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5.1 概述
5.2 城市居住區配套設施分類及其建設存在的問題
5.3 居住區配套設施有效供給機制的探索
5.4 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布局
第八章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
第1節 城市設計概述
1.1 城市設計內涵
1.2 現代城市設計對城市建設發展的策動作用
第2節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任務和內容
2.1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的界定
2.2 住房建設規劃中的城市設計任務和內容
第3節 城市居住空間形態的構成要素分析
3.1 城市空間形態和居住空間形態構成要素
3.2 城市空間形態構成要素的分析方法
第4節 居住建築空間形態景觀設計
4.1 設計應遵循的原則及總體構思
4.2 居住建築景觀意象與藝術境界定位
4.3 住房設計
4.4 各類建築風格的界定
第九章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與管理
第1節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目的與作用
1.1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概念
1.2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目的
1.3 住房建設規劃實施的作用
第2節 經濟適用住房實施保障措施
2.1 經濟適用住房的范圍和標准
2.2 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與建設管理
2.3 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管理
2.4 經濟適用住房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2.5 單位集資合作建房
2.6 經濟適用住房的監督管理
第3節 廉租住房實施保障措施
3.1 廉租住房的范圍、標准及其組織規劃與實施機構
3.2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3.3 廉租住房的保障資金及其房屋來源
3.4 廉租住房的申請與核准
3.5 廉租住房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4節 普通商品房實施保障措施
4.1 普通商品房在保障性住房中的地位
4.2 普通商品房的城市規劃管理
4.3 普通商品房實施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