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的住房改革歷史。
1、社會主義探索時期
計劃經濟體制下住房完全靠國家包下來,實行福利分配。
2、一次房改時期
時區跨度集中在1980年至2001年,1980—1986年,理論准備和售公房階段;1986—1991年,提租補貼階段;1991—1993年,以售帶租和公積金試點階段。
1993—1998年7月,房改深化、配套改革與艱難探索階段;1998年7月至2001年,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全面展開、新住房制度初建階段。
3、二次房改階段
以2012年黨的十八大召開為歷史分界點,這里將2003—2011年作為二次房改前期,這時期圍繞理念、機構與職能范疇的保障房制度建設加快,直接促進保障房建設規模空前,大步邁向與商品房相協調的格局。
(1)住房補貼調整擴展閱讀:
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關系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系人民安居樂業,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系社會和諧穩定。
因而,要處理好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
由於市場配置的對象是商品房,政府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類別是保障房,因而,該制度在本質上也可概括為商品房與保障房相協調的住房制度,即「兩房協調」的新住房制度。
完善的住房新體制或新住房體制的模式,應該就是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兩房協調的住房體制。它的建立,將為促進住房體系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深層持久的制度動力。
② 不執行了,調整住房補貼.真的嗎
個人認為任何政策都沒有絕對的公平,你所提到的重慶市住房貨幣化補貼政策就是這樣的,
住房補貼政策,國企外的企業多數沒有參照來實施,所以會有不公平的現象。
由於住房補貼是屬地政策,而且機關事業及效益較好的國企基本實施外,我個人認為不是一項較完善的國家政策,但不管怎麼說這是一項國家的有關住房改革的基本政策。
③ 廈門市機關退休人員是否有調整住房補貼
不會有住房補貼類福利限制的增發政策
2016年養老金在實際調整中,將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從多省往年調整實施方案來看,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統一標准增加同等金額;掛鉤調整主要根據繳費年限相應增加養老金;適當傾斜則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因此至少三類退休職工群體將在此次調整中明顯受益:
--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多省2015出台的調整方案均明確,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增加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增加3元。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湖南省在去年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增加10元;廣西對在58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職工每月增加4元。
業內人士介紹,長期以來艱苦邊遠地區經濟欠發達,工資水平相對較低,因此養老保險整體繳費水平不高,養老金待遇水平相對偏低,同樣的增幅金額相對較少。對這些退休職工在調整中予以傾斜,有助於養老保險發揮二次分配的調節作用,更公平合理。
--高齡退休職工。各地對高齡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如廣東省2015年對年滿75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湖北省對年滿70歲不到80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歲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④ 2015年兗礦集團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後,同步調整的住房補貼何時到位
沒有在調整養老金時同步調整住房補貼的官方規定!
⑤ 事業單位職工住房標准,比如中級是多少面積,副高是多少
關於調整在直機關職工住房補貼標準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7-8-23
執行日期:2007-8-23
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8號)精神,結合《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在漢湖北省直機關職工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03)65號)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對在漢省直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省直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標准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在編在冊無房或者住房面積未達標職工(以下簡稱老職工);
(二)200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在編職工(以下簡稱新職工)。
二、調整標准
(一)老職工的基準補貼額調整為每平方米698元,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工齡補貼調整為每年每平方米13元。
(二)新職工的住房補貼由按月補貼調整為按月定額補貼,每月定額補貼標准為:科級以下340元,科級380元,處級480元,廳(局)級620元。機關工勤人員每月定額補貼標准為:技術工人中的初、中、高級工和20年(含)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340元,技術工人中的技師和20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380元,高級技師480元。
三、住房補貼計算公式及發放方式
(一)老職工的住房補貼,按新標准一次性發放。計算公式為:(基準補貼額+工齡補貼標准
⑥ 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後住房補貼有沒有作調整
沒有。只涉及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
⑦ 姜堰職工住房補貼5月份會調整為10%嗎
關於印發《泰州市姜堰區關於調整新職工住房補貼和實施老職工住房(租金)補貼的辦法》的通知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泰州市姜堰區關於調整新職工住房補貼和實施老職工住房(租金)補貼的辦法》已經區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希認真遵照執行。
⑧ 求問將住房補貼計入工資是否要按福利費調整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一、關於合理工資薪金問題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⑨ 儀征怎麼調整住房補貼
儀征調整住房補貼的話,這個的話,你具體的事項,你要去他的官方網站去了解一下了
⑩ 如果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一樣打入住房公積金中心,所得稅這塊需要調整嗎
住房補貼是放在工資里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是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這兩筆錢不可能混淆的,住房補貼是不可能打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賬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