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補貼可以提取嗎,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有哪些
可以提取。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1)住房補貼支取擴展閱讀:
形式: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② 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支取
可以
住房公積金只能在繳納城市辦理公積金貸款!
但是可以在異地提取公積金回,比如一次性購答房提取公積金帳戶余額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償還貸款.
具體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書、商品房購銷合同書、購房借款合同、銷售不動產專用發票;
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購買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復印件:買賣契約(含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請須提供復印件);
②借款銀行出具的現時貸款余額證明原件;
③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③ 提取住房補貼的程序有哪些,手續是怎樣的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專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屬,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准備申請材料,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申報的材料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應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繳存單位審核同意後,持以下相關材料到省直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領取並填寫《住房貨幣補貼支取申請表》及《取款通知書》,由單位核實並加具公章及印鑒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xx市住房貨幣補貼支取登記證》,以後憑《xx市住房貨幣補貼支取登記證》、《xx貨幣補貼支取申請表》及《取款通知書》,由單位核實並加具公章及印鑒後到開戶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每個市都有不同情況,所以要根據當地的政策來辦理
④ 南京住房補貼如何提取
提取現金是有條件的:除非你買房且在一年內才能取出(去公司開票據和帶購房合同專),否則只能等屬到退休再取或者是轉移到新公司帳戶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為方便職工使用住房補貼購買或承租住房,住房補貼不再實行集中管理。對新職工和無房老職工月住房補貼隨職工工資發放;其他住房補貼按有關規定審核後輪候發放給職工。對已集中管理的住房補貼資金由職工一次性支取。
⑤ 軍隊人員如何支取個人住房補貼
軍隊人員按規定申請支取住房補貼,由本人所在單位後勤財務部門憑批準的住房補貼計劃、個人購房申請書、簽訂的購房合同或者轉業復員命令等有效證明,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購房時,按照批準的支付金額,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軍人離退休後,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的余額部分,列入年度住房補貼計劃,支付給本人。
軍人轉業時,尚未購房的,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從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劃轉給地方安置接收單位或指定的銀行賬戶;已購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軍人復員時,在其離隊騰退軍產住房後,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本人。
軍人犧牲、病故後,其合法繼承人租住軍隊住房的,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住房時,從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撥付給售房單位或在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中抵扣;未租住或已騰退軍產住房的,將其個人住房資金賬戶余額計發給合法繼承人。
⑥ 個人住房補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⑦ 住房補貼如何提取
職工在購買、建造住房或符合其他規定的條件時,可支取本人的住房補貼。部分支取時,住房補貼帳戶內應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額。支取條件及須提供的有效證明:
(一)購買住房。採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職工憑身份證、購房合同、發票或交房款收據,支取住房補貼,每年可支取一次;採用貸款方式購買住房的,職工憑身份證、借款合同,貸款期限內,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補貼時,憑結婚證及相關證明辦理支取。夫婦雙方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累計支取額不得超過購買住房的總價款。
(二)建造住房。職工須提供城市規劃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的宅基地批復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購買材料的發票及復印件。
單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資金,歸職工個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計息,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並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有關金融業務。管理中心為職工開立住房補貼資金帳戶,設立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的繳存和支取情況。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補貼資金帳戶。
備註: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⑧ 住房補貼只有在提取公積金之後,才可以提取嗎
不是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8)住房補貼支取擴展閱讀:
要提取幹部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賬戶內的余額,需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的;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調離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離休、退休的;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