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障性住房在城市的哪裡建設,(不包括安置房)市區還是市郊集中還是分散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回應對象、建設標准答、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區、墾區、煤礦職工的棚戶區(危舊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首先是低價,但必須質量有保證,所以建設方面很難有效合理的降低成本,只能在土地價格上尋找空間,而城市周邊,基礎設施基本就緒後,就可以以較小的代價建設,所以相對來說市郊多些。
關於集中還是分散,不太好講一般不會太分散,畢竟不是開發商搞得樓盤,政府行為因素多些,相應多具備一定的規模,但一個城市也不會把一個區域全部規劃為保障房,有時財力也不是一下能全建起來的,只有建一批,消化一批,幾年後再建一批,選址或許就有變化了。
『貳』 住房#市區保障房,公租房蓋得怎麼樣了
公租房選房應該注來意:
1、交通便自捷。從住所到工作地點或常去的其他地點或市中心區,不超過可接受的時間並且有保障,一家兩三口人都有些要求時,應盡可能多的照顧到,並考慮將來可能的變化情況,如工作調動、升學、轉學等原因,盡量都不要離的太遠,否則會對生活造成不便。
2、客廳、卧室的位置布置要要合理:戶型布局中講究「前廳後卧」。客廳是招待客人、家人休閑、聚集之所,不應成為「四通八達」的過道,應具有獨立性、完整性,形狀上也不宜過分狹長。客廳以聚財為好,太狹窄了不利聚財。卧室影視具有重組日照和良好通風的私密空間,休息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一個人的第二天工作效率。
3、樓屋的選擇。根據樓房的高度不同又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和超高層。通常人們把1-3層稱低層、3-7層為多層、8-12層為小高層、12層以上為高層、總高度為100米以上為超高層。按規定8層以上必須配電梯,所以小高層屬於配電梯的范圍之內,它的特點是方便而且給生活帶來一種新的高度。
『叄』 申請保障性住房要找哪些相關部門
申請保障性住房要找當地房管局。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社區受理申報材料對原件驗證,並在上報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 ⑤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同時提供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有關證明。[1]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租賃補貼需提供的材料:①夫婦雙方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 ③低保家庭須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特困家庭須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④《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
申請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或《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或直管公房租賃證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 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城市拆遷家庭提供拆遷協議原件、復印件。
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正在徵求意見,待修改後並報政府審定後出台。《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對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確的規定。
申請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①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房源具體房號通知函件或批復意見復印件;②填寫齊全的本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准購審批表;③本市房屋拆遷協議書(產權調換)原件;④申購人(被拆遷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拆遷人或拆遷實施單位蓋章);⑤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肆』 清豐城鎮戶口可以在市區申請廉租房嗎
一、申請廉租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清豐城鎮戶口符合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房的。
二、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二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伍』 我是崇明戶籍,在市區工作,怎樣申請保障性住房,到哪個部門去申請
只能申請戶籍當地的住房
『陸』 如何購買漳州市區或者龍文區的保障性住房(廉價房),要滿足什麼條件
申請者條件: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3平方米
《細則》規定,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市區城鎮常住居民戶口且滿1周年以上;人均收入低於市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3倍;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13平方米;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贍養或撫養關系。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個人,也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市區城鎮常住居民戶口且滿1周年以上;收入低於市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3倍;無房;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的年滿18周歲以上的低保人員、殘聯部門認定的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不受此限。
針對有個別人為騙取廉租房,匆匆將自己的住房轉賣掉再申請等情況,《細則》規定,凡有下列情況的,可認為申請人有住房,不屬困難戶: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有私有住房;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之前5年內,有轉讓私有住房;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待入住拆遷安置住房。此外,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名下有非住宅房屋或在申請之前5年內有轉讓非住宅房屋的,也不予保障。
成員數認定:未婚成年人不予保障
此次《細則》也首次對如何計算住房困難戶家庭人口作出規定,申請家庭中的未婚成年子女(年滿18周歲以上)不予保障,在校生及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除外。申請家庭中的已婚子女不予保障,若已婚子女需申請的,應獨立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居住在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的,實行租金減免方式給予保障。居住的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面積達不到保障標準的,不足部分發放租賃補貼給予保障。
按房改政策以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已領取住房貨幣補貼、參加集資建房或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解困房)的家庭或個人,不得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柒』 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定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方面地方性政策措施,報有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擬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保障性住房的購建、管理以及保障對象的備案;負責市區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管理;負責市房改工作。
(三)負責市區各類房屋產權的登記、變更和抵押管理工作,確認房屋權屬並核發房屋所有權證;負責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的轉讓、出租、抵押審批;負責市區房產檔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區房產交易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市區房產經紀服務機構、評估機構的資質進行管理。
(五)負責市房產市場的信息統計分析,研究房產市場的發展趨勢;對房產市場走勢進行預警預報,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六)負責對市區房產市場進行監管;對房產經紀服務機構、房產估價機構、測繪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查處房產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維護房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七)負責市物業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范物業管理市場;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負責市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市區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組建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前期物業管理方案的備案工作;負責市區舊住宅小區改善工作。
(八)負責市區危陋住宅改造的行政管理工作;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九)負責市區直管公房的資產、經營和維修管理;負責市單位公房售房款、售後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落實私房政策。
(十)負責對各縣(市)、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及房改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目標的考核和業務協調指導。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