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病退住房補貼

病退住房補貼

發布時間:2020-11-27 02:59:41

① 我是今年八月病退的士官,想問一下我們能不能享受十萬的住房補貼

應該可以吧!要看具體文件,我上次見文件了,但沒看具體的日期,改天如果有時間去機關也幫你看下,請問你是哪個部隊的,我是濟南的,我參加了今年3月份的評殘,但現在還沒有批下來,為什麼?

② 我想問一下,辦理部隊病退,部隊的統建住房跟住房補貼的區別,是二選一還是同時給與,兩個向沖嗎急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是二選一,分配住房後就不需要買房租房了,拿住房補貼不合適,這與退伍時安排工作和安置金的關系是一樣的。
希望能幫到您。

③ 公務員退休工資怎麼算

公務員退休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回時當地上答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④ 2005年病退 ,住房補貼如何計算

怎麼計算? 該有的都在你的退休金之中,不該有的無處計算。

⑤ 軍人病退都有哪些補助

1、初級士官患精神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義務兵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由國家供養終身;被評定為五級、六級殘疾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置。士官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符合退休條件,自願放棄退休安置的,可以選擇由國家供養終身。

2、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保障,納入軍隊退休幹部住房保障計劃,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自理住房的方式,優先落實安置住房

。傷病殘退休軍人基本住房補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發。本人基本住房補貼數額高於10萬元的,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實際數額計發。安置地在高房價地區的,按照軍隊規定給予地區住房補貼。

3、傷病殘退休軍人移交政府安置後的醫療保障,比照安置地國家機關退休公務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實行公務員醫療補助,享受同職級退休公務員醫療待遇。

對規定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較多的,由安置管理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其中一級至級六級殘疾退休軍人由安置地民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殘疾軍人醫療補助。

辦理病退手續之後,自己可以按照自己的等級來獲得不同的補助。到時候會有傷殘補助金,而且還會享受到基本住房的補貼。

(5)病退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在2009年軍地聯合頒發的《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中:

一、明確了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方式:

1、病退:

規定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或者因病醫療期滿後經醫學鑒定為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軍官、文職幹部,以及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或者因病醫療期滿後經醫學鑒定為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

傷病殘軍人批准退休後即審定安置去向、納入安置計劃及時移交。

2、國家供養終身:

初級士官患精神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義務兵因戰、因公、因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由國家供養終身。士官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符合退休條件,自願放棄退休安置的,可以選擇由國家供養終身。

二、明確在傷病殘軍人移交政府安置時:

1、由軍隊根據本人傷病殘情況發給一次性安置補助費,以解決個人實際困難。

2、大幅提高了傷病殘軍人住房補貼標准,明確傷病殘退休軍人基本住房補貼不足十萬元按十萬元人民幣計發,安置地在高房價地區的,按照軍隊規定給予地區住房補貼。

3、中央財政對接收一級至四級殘疾和重症精神病退役軍人的優撫醫院給予補助,用於增加床位、醫療設備及房屋維修等支出。

4、同時規定,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大對傷病殘軍人醫療保障經費的投入力度。



⑥ 我想麻煩你一下,我是義務兵因公四級傷殘,能否辦病退如果退伍有哪些補助,安置工作嗎非常感謝!

應該是可以的,具體的文件如下所示;至於退伍期間要發放的費用有:醫療費、退役費(一般戰士都有),主要的還有軍委為負傷軍人所購買的商業保險,四級可以發給傷亡保險金:
文件一 總後財務部部長孫黃田在答記者問時說:按照新的標准制度規定,2010年1月1日以後,現役軍人因戰、因公犧牲或致殘,以及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病致殘,可以同時享受軍人傷亡保險金和軍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烈士保險金標准由8.64萬元提高到60萬元,因公犧牲由5.76萬元提高到30萬元,1至10級殘疾由原標准最高5.04萬元至最低0.48萬元,提高到現標准最高14.5萬元至最低1.75萬元不等。

文件二 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及時妥善安置傷病殘退役軍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或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軍官、文職幹部和中級以上士官,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的初級士官、義務兵和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工作,有軍隊軍務、幹部、營房部門和地方政府優撫安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傷病殘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重要貢獻,應當受到國家和社會的尊重、優待。
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工作,堅持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服務的方針,貫徹以人為本、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則。
第二章 安置方式
第五條
軍官、文職幹部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或者因病醫療期滿後經醫學鑒定為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傷病殘軍官、文職幹部退休安置,按照職務任免許可權審批。
第六條
士官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或者因病醫療期滿後經醫學鑒定為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傷病殘士官退休安置,由軍區級單位軍務部門審批。
第七條
初級士官患精神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義務兵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由國家供養終身;被評定為五級、六級殘疾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置。
士官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符合退休條件,自願放棄退休安置的,可以選擇由國家供養終身。
第三章 安置計劃
第八條
傷病殘軍人批准退休後,翌年審定安置去向,納入軍隊退休幹部、士官安置計劃,單獨列項。
傷病殘軍人退休安置去向審定,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審定安置去向時,部隊除提供傷病殘退休軍人符合安置去向審定條件的材料外,應當提供《軍人殘疾等級評定審批表》或《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鑒定表》、《士官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鑒定表》。
第九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移交政府安置工作,納入年度軍隊退休幹部安置交接工作統一組織實施。
第十條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義務兵,以及因患精神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的初級士官和義務兵年度安置計劃,由總參謀部和民政部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分別下達。
符合上述條件的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年度安置計劃,由總政治部匯總後,納入殘疾士兵年度安置計劃。交接工作由幹部部門會同優撫安置機構實施。
第十一條
殘疾軍人退役移交政府安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殘疾撫恤關系轉移手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規定標准發給殘疾撫恤金。
第四章 安置補助
第十二條
傷病殘退役軍人移交政府安置時,由軍隊根據本人傷病殘情況發給一次性安置補助費。具體補助標准和辦法由總參謀部軍務部、總政治部幹部部、總後勤部財務部另行規定。
第十三條
接收一級至四級殘疾和患重症精神病退役軍人的優撫醫院,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用於增加床位、醫療設備及房屋維修等支出。
第五章 住房保障
第十四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保障,納入軍隊退休幹部住房保障計劃,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自理住房的方式,優先落實安置住房。
第十五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基本住房補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發。本人基本住房補貼數額高於10萬元的,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實際數額計發。安置地在高房價地區的,按照軍隊規定給予地區住房補貼。
第十六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住房補貼經費由中央財政根據年度安置計劃人數列入年度軍隊人員住房補貼預算統一安排。住房補貼兌現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分散供養的一級至四級殘疾的退役初級士官和義務兵的購(建)房經費保障標准,按照安置地縣(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普通商品房價格)和60平方米建築面積確定,中央財政按照規定標准給予補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其中,初級士官按照有關規定領取住房補貼,住房補貼與中央財政補助之和不足購(建)房經費標準的,由地方財政按購(建)房標准補齊。
第六章 醫療保障
第十八條
傷病殘退休軍人移交政府安置後的醫療保障,比照安置地國家機關退休公務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實行公務員醫療補助,享受同職級退休公務員醫療待遇。對規定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較多的,由安置管理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其中一級至級六級殘疾退休軍人由安置地民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殘疾軍人醫療補助。
第十九條
一級至六級殘疾初級士官、義務兵的醫療保障,按照國家有關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大傷病殘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經費投入力度,在分配資金時向接收安置任務重、財政困難的地區傾斜。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
軍地有關部門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軍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認真做好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工作。
第二十二條
在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依據黨紀、政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給不符合條件的軍人辦理傷病殘退役手續的;
(二)未按照年度安置計劃及時兌現住房補貼、落實住房,或者未按照規定標准發放有關經費的;
(三)以不正當理由拒絕審定安置去向或交接,影響年度安置任務完成的;
(四)交接工作中未履職盡責或者收取規定標准外經費,影響交接工作的;
(五)傷病殘軍人有關生活、醫療待遇落實不到位的。
第二十三條
傷病殘退役軍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審定安置去向或者辦理移交手續的,由管
理單位研究報軍級以上單位批准,停止年度定期增加退休費,停發退休生活補貼和地區津貼,取消安置補助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軍人殘疾等級評定工作,按照總參某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頒發的《軍人殘疾等級評定管理辦法》([2005]後字第2號)執行。
軍人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醫學鑒定工作,按照總參某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軍人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鑒定辦法》(後發[200817]號)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註:上述內容僅供閱讀參考,正式條款以五部聯合下發各地執行的文件為准)

⑦ 病退軍官享有哪些待遇

傷病殘退休軍人移交政府安置後的醫療保障,比照安置地國家機關退休公務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實行公務員醫療補助,享受同職級退休公務員醫療待遇。

對規定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較多的,由安置管理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其中一級至級六級殘疾退休軍人由安置地民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殘疾軍人醫療補助。

一級至六級殘疾初級士官、義務兵的醫療保障,按照國家有關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執行。

(7)病退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病退和正常退休的區別: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減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減。 特殊工種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區別:在於特殊工種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與正常退休相同。

一、企業職工退休:國家規定,男性職工年滿60周歲,女性幹部年滿55周歲,女性工人年滿50周歲,且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內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的),可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

企業職工病退:對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且繳費年限同上,可辦理病退。

病退屬於退休的一種,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企業職工退職:對於年齡達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5周歲),且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果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可以辦理退職,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

如果年齡達到病退要求,但繳費年限不滿15年或過渡期內繳費不滿10年的,退職待遇一次性支付,並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國家規定,男職員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可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病退:對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可辦理病退。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則只能辦理退職,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

1、工作年限不滿10年。

2、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5周歲。

3、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職人員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與退休人員一起,根據國家調整離退休人員待遇的文件中的相關規定調整退職生活費,但幅度會小於退休人員。

⑧ 2011年部隊病退士官是否享受住房補貼

1、傷病殘軍人退休安置住房如何落實?
傷病殘軍人住房保障,納入軍隊退休幹部住房保障計劃,採取購買經濟適用房或自理住房,優先落實安置住房。
2、傷病殘軍人退休安置住房補貼如何計算?
傷病殘軍人基本住房補貼不足10萬元按10萬元計發。本人基本住房補貼高於10萬元的,按個人住房補貼實際額計發。安置地區在高房價地區的,按照軍隊規定給予地區住房補貼。

所有的費用在你辦病退手續時都會結清的。你已經辦理病退了,到現在還不知道這個問題。

⑨ 軍隊病退幹部移交地方不給解決住房是否享受10萬元住房補貼

第一,軍隊住房補貼制度是從2000年開始實行的的,99年之前(含99年)轉業或移交地方的不享受這一政策,因此,你肯定沒有住房補貼。
第二,你所說的士官是06年退役的,他屬於享受住房補貼的政策的對象。

⑩ 病退享受 報刋費嗎

職工因病退休(職)鑒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以其以上,實行建立個人帳戶制度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的職工;
(2)鑒定時必須是在醫療期滿或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

一、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二、交費年限(含視同交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殘,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符合以上三條的人員,可辦理病退,否則,不能按因病辦理退休。
目前為止更具體些:企業職工申請病退鑒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滿15周年,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
一般類疾病住院出院後滿1年;
惡性腫瘤、尿毒症、肢體癱等難以康復的嚴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後醫療期滿;
精神類疾病住院出院後年滿5年,且有5年系統治療診斷記錄。
職工在申請病退鑒定報名時須提交《病退鑒定申請表》、《病退鑒定須知》、本人簽字的申請書、正規住院病歷和住院醫療費報銷憑證以及市、縣兩級醫保中心醫療保險費支付單。需要注意的是,如個人存根丟失,可提供醫保中心存根復印件並加蓋醫保中心印鑒,未參加醫保的單位可提供單位財務醫療費報銷憑證。

2019年事業單位病退新政策

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准核定養老金。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領取離崗時的基本工資,檔案工資享受在職人員的增資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齡,一並計算工齡,計發退休費,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醫療保險享受原單位待遇,住房公積金以離崗時的標准工資為基數進行交納。

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2019年公務員病退新政策

公務員退休的政策規定,依據是國發[1978]104號文件,其中因病退休有如下規定:幹部,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經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基本退休費以外,還有一定的生活補貼,按退休前級別確定發放。

2019年軍人病退新政策

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現役軍人因戰、因公或者因病致殘的,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勞動能力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草案同時規定,殘疾軍人、患慢性病的軍人退出現役後,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負責接收安置;其中,患過慢性病舊病復發需要治療的,由當地醫療機構負責給予治療,所需醫療和生活費用,本人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此外,草案規定,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參觀游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跡享受優待;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汽車以及民航班機,其中,殘疾軍人按照規定享受減收正常票價的優待,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閱讀全文

與病退住房補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