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保障性住房的幾個問題
保障性住房 算是穩定的住房吧
~自己房子都算吧~
B. 什麼是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是一個包含范圍很廣的概念。廣義地說,「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它們是低生產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場配置住房資源,並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買房子住,也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靠市場化競爭、自主分散決策來獲取住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保障每個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實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幫助單純依靠市場解決住房有困難的群體。這個政策體系的總稱,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障、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等都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從我國實際情況看,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個基本方面。
第一,住房公積金制度。這個制度包括僱主與雇員共同繳付、對公積金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在購房時除個人賬戶累積部分外還可利用公積金貸款購房、以及公積金貸款實行優惠利率等幾個組成部分。
第二,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半市場化方式的保障制度。政府通過減免土地出讓金或提供土地補貼、減免稅費等方式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就是這種制度的體現。經濟適用房是一種「政策房」,應當在檔次、面積以及購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限制。在完善的經濟適用房制度中,政府應當對每年住房開工面積中必須包括多大比例的經濟適用房作出強制性規定。
第三,針對困難群體的非市場化保障方式。經濟適用房畢竟還是讓購房者去「買」。對連經濟適用房也買不起的有些困難群體,可以建立政府貼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於某一個水平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時,由政府補貼貸款利息。對於貼息也買不起的群眾,可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第四,針對特困群體的救濟方式。最後還有少量特困群體,他們連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這就需要有制度來保障他們的基本住房需求。具體辦法就是對特困家庭採取政府提供貼租的方式。
上述這四個方面只是就一般性住房保障而言的。我國是一個發展不平衡的大國,從具體國情出發,住房保障制度還需要有針對特殊性問題的特殊政策。例如,在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過程中,如何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城市化進程中,拆遷造成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居住地遠離核心市區,「有了房卻坐不起車」的問題;城鄉結合部出現的「城中村」問題;老工業基地等社會失業率較高、住房改善速度明顯滯後地區的住房保障問題等。這些問題都是迫切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並盡快完善的方面。有必要強調的是,作為一個人多地少、資源有限的國家,在一個相當長時間內,我國住房保障制度還只能以「低水平、廣覆蓋」為目標。
此外,即便我們的社會富裕程度提高了,政策也不能鼓勵奢侈性的住房消費。節約資源是公共利益。這個公共利益包括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利益,包括社會全體成員的利益,包括我們子孫後代的利益
C. 為什麼說住房保障問題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問題
其一,保障性住房建設意義大。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特別是在當前房價居高不下、預期通脹壓力過大的時期,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
有利於控制房價上漲,使房地產市場進入健康發展軌道。可以說,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是抑制高房價、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重要方式,是實現「住有所居」目標的重要舉措,是推進構建和諧社會進程的重要內容。老百姓住「蝸居」、當「房奴」的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必將影響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正因保障性住房建設意義如此重大,中央領導對保障性住房建設顯得特別重視,從戰略高度部署和推進這項工作。
其二,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重。與商品房相比,我國保障性,制度還很不完善,為此,中央明確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2月24日舉行的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提出,今年全國共將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1000萬套,比去年增加70%多,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以上。這意昧著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入「快車道」。面對這些既定的目標,各地紛紛簽訂了目標責任書。
但關鍵要落到實處,真正把保障性住房建設記在心上、抓在手上,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快步跑」,不能讓責任書成為一紙空文,不能讓政府的承諾成為開出的一張「空頭支
票」。從這個意義上來看,中央領導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調研指導的力度,意在確保各項建設任務落實到位,真正成為「惠民工程」。
其三,保障性住房建設困難多。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政府出台的一項惠民政策,它的實施能夠為一部分有住房困難的居民解決一定的困難,但它的實施還存在很多困難。可以說,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任務,並非一件容易的事。主要面臨的兩大瓶頸,就是錢從哪裡出、
地從哪裡出?為確保這一任務落實到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將超過1000億元。但更多的還要靠政府想辦法、出良策、攻難關。不可否認,一些地方總認為困難多、難度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存在「等觀望」的思想,雷聲大雨點小,進展不力、落實不到位。正因如此,中央領導多次強調保障性住房建設,就是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進一步加大力度,把這項工作擺在突出重要的位臵,迎難而上,知難而進,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創造有利條件,千方百計增加資金投入,優先保證用地供應,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幫助更多中低收入群眾解決住房困難。
住房是民生之重,安居才能樂業。下大氣力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順時應勢之舉,是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問題。從總書記提出「兩項重大工程」到總理強調「三個堅定不移」中,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更加負責地擔負起職責,抓緊建立健全多層次、廣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真正把辦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努力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需要保障的家庭。
D. 保障性住房在運營管理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和對策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版申請需要買賣雙權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買賣合同。申請貸款時直接找到銀行的客戶經理,說要做房產按揭,他就會幫忙處理。一般來說當天就能夠確批復。但有時候也會出現貸款額度不能達到預期的情況,像評估價高的銀行需要再評估,一般會延長二三個工作日。不過在辦理按揭前,買方需要自己心裡有個數,如果房產樓齡較新,例如是在2000年以後入伙,因為評估價比較高,貸款一般可以貸到八成。如果是在2000年以前的房子,那麼貸款一般只能做到六七成。至於定金、首期款的銀行監管,也可以在申請按揭時同時辦理,免得來回跑腿。
至於銀行的選擇,中介人員推薦說四大國有銀行的貸款額度會較寬松,而且辦事效率會高一些。至於利率是否能下浮,每家銀行執行的政策基本一致,所以並不需要更多考慮。
E. 保障性住房問題
問題問的給力,大力支持你的做法,希望在你的提問之下,能夠有效的引起有關政府部門領導的重視
F. 保障性住房能根本解決人們的住房問題嗎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簡稱商品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為此,我國已經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可見國家推行的保障性住房,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緩沖商品房價格虛高帶來的社會壓力。但由於管理制度的樓同導致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偏離了它的初衷,反而導致社會壓力的加重。這是因為管理制度的漏洞所造成,而非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問題。 保障性住房政策並不違背經濟發展規律,而是對快速發展的住房市場的一種有益的調節措施,可以起到平衡市場,調節價格的良好作用。但是僅僅依靠保障房是無法徹底解決住房問題的!
G. 為了解決城市貧困家庭保障性住房問題
隨著城市居民的收入差異不斷擴 大,城市各收入人群的住房消費出現了較大分化。城市貧困人群難以從商品房市場中獲得住房,需要通過保障性住房來滿足其住房需求。由於,城市貧困群體在城市 生活中存在著多方位的劣勢。並且,因住房既是城市活動的基礎性空間物品,又是與城市社會、經濟、和空間結構等方面具有高度關聯性的商品。為充分發揮保障性 住房的效用,本文從保障性住房發展歷程的分析入手,並通過分析保障性住房與城市貧困問題和城市住房市場兩方面的關聯性,提出城市貧困人群保障性住房策略, 以及城市規劃對保障性住房策略的作用。 保障性住房的發展歷程顯示:保障性住房並不是孤立地存在,它與宏觀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人口的變遷、住房市場的完善、房地產業的發展等等有著緊密聯系、相 互制約的復雜作用鏈;制定合理的城市貧困人群保障性住房策略,需要在宏觀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中考察城市貧困人口對保障性住房的空間需求,以及住房市場發展 與保障性住房制度的關系。 城市貧困問題與保障性住房關系的研究顯示:服務於城市貧困人口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式應基於空間社會分工的標准;產業結構調整對保障性住房空間需求將產生聯 動性影響;只有改變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才能確定保障性住房的真正需求總量;均衡的區域發展戰略對解決城市貧困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設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城市住房市場與保障性住房關系的研究顯示:保障性住房應是整個住房市場體系中必要的組成部分,住房市場的發展健康與否,從生產到分配的全過程都會對保障性 住房產生巨大的影響,而保障性住房對於住房市場的完善也是至關重要的。完善我國住房市場和保障性住房制度則需要:明確我國房地產業的根本目的所在;對市場 化的分配機制進行控制;制定基於空間社會分工基礎上的再分配機制。 城市貧困群體保障性住房策略的集合包括:改革戶籍制度,將保障性住房作為引導和調控區域發展的調控資源;明確房地產產業發展目標,加大保障性住房比例,完 善住房市場體系;依據產業結構類型制定各城市保障性住房的比例和分配原則;形成以土地混合利用和TOD為核心的城市發展模式。 最後,保障性住房策略的實施需要在以各個相關政策和制度體系的共同作用下,通過城市規劃在空間和空間行為中予以整合、控制和協調。根據我國規劃體系的實質 內涵和控制方式,城市貧困群體保障性住房的策略集合對接到我國城市規劃體系中需要跨越幾個層級。主要對接的規劃為,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 細規劃、住房建設規劃。
H. 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問題
2013年10月,住房問題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的一個側影。建設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客觀要求。這四個關系的提出,對於解決住房問題具有指導意義。
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地方政府當前重建設、輕管理現象非常普遍,導致保障性住房面臨六大突出問題。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雖然中國於2005年發布《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但因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管控效用並不大。
從國際經驗來看,許多國家都是通過立法,在法律層面上確定嚴格准入及退出機制管理,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資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說,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國房地產市場快速成長,住房建設快速發展,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特別是近幾年來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
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致使有人開始懷疑這項舉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為「雞肋」的現象,主要是由於保障性住房無法像商品房那樣有高額的「賣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貼配套資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設保障性住房的過程中,將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遠房源不好的地方。 「十二五」期間新建3600萬套保障房的宏大計劃。然而頻頻曝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不高。究其緣由,申請門檻偏高、選址偏遠、配套設施滯後等,恐怕是主要原因。
隨著各地適時調整申請門檻以及配套設施的逐步完善,保障房空置率較高的問題有望得到逐步解決。同時也要看到,空置率較高的問題雖可改變,但選址偏遠、大規模集中連片建設的現象卻難以在短期內改觀。 從長遠來看,這種空間布局有可能引發各種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比如「居住隔離」現象。作為一種常見的城市病,居住隔離是指由於種族、宗教、職業、生活習慣、文化水準和財富差異等原因,導致不同社會群體居住在不同層次的社區中,進而產生隔離,甚至演化為歧視和敵對。
二戰結束後,英法等西方國家為了緩解住房短缺的局面,陸續建設了大量的公共住房,然而由於建設和規劃布局中存在的種種弊端,最終誘發和加劇了居住隔離,這一現象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逐步引起關注。
I. 保障性住房的問題
這個需要看之前申請的房子有沒有下來,如果房子簽了購房合同,付了房款的,就不可以再次申請了,因為每個人一生只能申請一次。如果房子沒下來就可以做變更,可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