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泰安住房管理局

泰安住房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0-11-27 04:25:56

⑴ 從泰安大潤發到泰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坐幾路公交車

公交線路:36路,全程約4.9公里

1、從大潤發(泰安店)步行約130米,到達泰安麗人婦產醫院、泰山火車站

2、乘坐36路,經過11站, 到達公積金管理中心站

3、步行約40米,到達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

如有問題請追問,滿意請 點擊 【選為滿意答案】

⑵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簡介: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於岱道庵路與岱宗大街交叉路口向北200米路東。2010年被評為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名列全省第二位)和「市級文明機關」。
注冊資本:4887.6萬人民幣

⑶ 泰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設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信訪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息、保衛、政務公開、督辦、綜合性文稿、宣傳、信訪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指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負責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便民服務受理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行業文明建設;負責直屬單位的目標考核;負責建設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三)執法監察科
組織起草、審核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范性文件;負責行業綜合性政策的調查研究;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建設行業的法制建設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年度計劃;負責行業統計工作;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負責各項建設資金的管理;負責委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有關協調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五)工程建設科
研究擬訂規范建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竣工驗收備案的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建築安裝、建築裝飾、建築製品等企業的資格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和工程建設造價咨詢機構的資格認定;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市外企業進泰承包工程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建設市場中的違法行為;負責建築工程質量爭議仲裁。
(六)住宅與房地產業科
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與房地產業行業管理;負責指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指導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負責商品房預(銷)售、房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屋登記發證工作;擬訂住宅建設、房屋徵收拆遷、城中村改造、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評估、物業管理、房屋中介管理的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拆遷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標准及審查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危房鑒定工作;負責監督房地產拆遷補償資金的使用。
(七)城市管理科(掛市城市防汛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城市供水、節水、排水、城市防洪排澇、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戶外廣告管理工作;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環境保護、工商行政、戶外廣告、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依法查處影響城市環境(城市違章建築除外)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市重點風景名勝區(泰山風景名勝區除外)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新建、改建各類設施管網、線路建設及施工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用行業(包括施工企業)和園林綠化等企業資質的審查報批及公用企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交候車亭的審批工作。
(八)村鎮建設科
擬訂全市村鎮建設的實施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組織村鎮建設及城鎮化建設試點;監督實施全市村鎮建設計劃和重點小城鎮建設;負責村鎮建設事業費的管理和分配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工作。
(九)勘察設計科
負責工程初步設計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工程測量工作;審查審批建設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圖(報告);管理工程建設標准設計工作;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監督建設勘察設計單位招標投標活動。
(十)行業安全管理科
組織制定全市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負責對重大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落實市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擬訂全市建築節能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計劃;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實施牆改節能工作;組織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

⑷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履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責,執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策部署;
二、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及有關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三、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和規定;
四、負責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貸款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並編制執行情況的報告;
五、負責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的審核、報批;
六、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財務核算,編報公積金財務報表,指導、監督分支機構的內部核算,確保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增值;
八、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發放、回收,確保資金安全;
九、執行經費預算,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厲行節約;
十、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工作,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金融機構相關業務進行管理、指導與監督;
十三、管理、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礦業集團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對各分支機構實行「四統一」管理;
十四、加強內部管理, 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爭創「泰山先鋒」,創建「五型」機關;
十五、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負責對全市住房公積金實施監督檢查,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⑸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嗎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周末休息,周一至周五上班。

⑹ 泰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是在哪兒

一、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162號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委託住房委員會指定的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⑺ 泰安市出入境管理局

泰安市出入境管理局??是指人員出入境還是貨物出入境??人員出入境去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貨物出入境去泰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1、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位於:泰安市公安局一樓東側
地址:東岳大街
公交:3路、4路、15路。
距離火車站1.8公里。打車5元。

2、泰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地址:東岳大街,市政廣場西側。
聯系電話:8418008
公交:4路、8路、9路、16路。樂園小區站下車。

⑻ 泰安市經濟適用房申報條件及步驟是什麼謝謝

先說標准
收入、住房、資產准入標准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積
家庭總資產凈值

1人
227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24萬元及以下

2人
363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27萬元及以下

3人
453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36萬元及以下

4人
529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45萬元及以下

5人及以上
60000元及以下
10m2及以下
48萬元及以下

下面是政策和具體步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和配售管理工作,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京發[2007]22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07]27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北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審核及房屋配售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指導、監督、檢查以及申請家庭的備案工作。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受理本地區居民家庭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申請、審核及配售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四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

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的老人、嚴重殘疾人員(以下簡稱重殘人員)、患有大病人員、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優撫對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難的家庭,可優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年滿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

重殘人員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經殘聯鑒定為重度殘疾的人員。

患有大病人員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過以下手術:具體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家庭成員是否患有上述病種,需要出示醫療機構的證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承租的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

第六條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殘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

女;

(五)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

(六)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重殘家庭1人戶按2人計算。

第七條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積按照使用面積計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積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標明的計租面積為准;居住私產住房的,使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明的建築面積除以1.333計算。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下列房屋面積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一)全部家庭成員自有私房(含已購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員按照本市規定租金標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員拆遷已明確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員在集體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計算公式: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住房面積÷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下的長期共居戶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處有住房除外)+申請家庭成員它處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人口。

申請家庭有原住房的,將原住房騰退給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後,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標準的,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

第八條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家庭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條 家庭總資產凈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的凈值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三章 審核程序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家庭,應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領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核定表》按統一格式印製,見樣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要為各家庭成員出具住房及收入情況證明(離退休人員憑退休金領取證計算收入,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金領取證計算收入),並在《核定表》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意見、蓋章。

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街道(鄉鎮)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住房、收入進行核定,並簽署意見、蓋章。

第十一條 申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及復印件,所需復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三)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

(四)按要求填寫並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五)優撫家庭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優撫證明;

(六)重殘家庭須提供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

(七)有患大病成員家庭須提供醫療衛生部門出具的大病診斷書;

(八)個體工商戶需提交《營業執照》和上年度繳稅憑證;

(九)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危險房屋鑒定書;

(十)原住房被拆遷家庭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十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申請家庭須做出聲明,同意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其它有關政府部門(如工商、稅務、交通等)、公/私營機構(如銀行、證券交易所、車輛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單位調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並索取相關證明。

第十三條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後,應當及時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材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四條 受理申請後,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初審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審核材料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完成對家庭人口、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等情況的審核,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入戶調查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組成入戶調查小組,對申請家庭的住房面積、實際居住人口、家庭資產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入戶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由入戶人員填寫調查情況。

(三)組織評議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單位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資產情況進行評議,由經辦人記錄評議情況。

(四)公示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正式受理申請家庭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入戶調查和組織評議工作。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公示,期限為15日。

第十五條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核定表》中簽署初審意見、提出初步配售意見,將申請家庭的資料錄入申請審核管理系統,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經公示提出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經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復審,符合條件的,確定配售方案。在區(縣)政府網站和指定范圍內對申請家庭人口、工作單位、住房、收入、家庭資產情況及配售方案等進行公示,期限為15日。

復審及公示無異議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的資格進行認定,並在申請家庭《核定表》上簽署意見、蓋章後,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復審及公示有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接到區(縣)復審備案材料後,在2個工作日內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下發備案通知。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備案通知單》。

市、區(縣)、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審核過程中,因申請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補交材料的,所需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限。

第四章輪候配售

第十八條經審核通過並備案的申請家庭進入輪候期,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統一組織搖號配售。

第十九條 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布房源信息,內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數、工期、戶型面積、銷售價格、供應對象范圍、認購登記時限、登記地點等內容。

第二十條 有購房意向且已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指定地點登記。登記情況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相關媒體公布。

第二十一條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申請家庭困難程度對登記居民排序,按照一定比例選出入圍家庭公開搖號。入圍家庭名單通過媒體公布。

第二十二條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公開搖號,確定選房順序。搖號排序過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風行風監督員以及新聞媒體監督。搖號排序過程應當由公證部門全程監督並出具公證證明,搖號排序結果通過相關媒體公布。

第二十三條 搖號結果公布後,搖中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期限內持身份證明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領取選房排序單。

第二十四條 申請家庭需在規定期限內持戶口本、身份證明及選房排序單到指定地點按順序選房,並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或簽訂購房合同,視同放棄購房資格,但可重新參加搖號排序。同一申請家庭只能放棄兩次購房機會,之後須重新提出申請。

第二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配售面積標准為人均使用面積15平方米。申請家庭將原住房騰退給區(縣)住房保障部門的,按全額配售面積標准配售;不騰退原房的,按差額面積配售。

申請家庭原住房騰退及補償的具體辦法,由區(縣)政府根據本區(縣)實際情況制定。

對無房家庭原則上二人及二人以下戶配售一套一居室,三人戶最大配售一套兩居室,四人及四人以上戶最大配售一套三居室,超出配售標準的面積需在產權證上注記。騰退原房的,按無房戶標准配售。重殘家庭、重大疾病人員家庭人口不足2人的,配售面積按2人計算。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通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每年應按期向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資產等變動情況。

區(縣)、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定期會同民政等相關部門對通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資產等變動狀況進行復核,並根據復核結果對通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家庭的資格及時調整並書面告知當事人。

第二十八條 在輪候期間的申請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做出取消其家庭保障資格的決定:

(一)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資產等狀況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資產連續12個月以上超出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的;

(三)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面積超出規定的住房保障標準的;

第二十九條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做出取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決定後,應發放《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取消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第三十條 各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審核、公示、搖號、配售、退出等程序,認真履行相關職責。違反本規定的,按《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執行。

⑼ 泰安異地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一、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回屋的產答權人或共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
1、地級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夫妻雙方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該證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
2、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憑證及最近一年繳存明細。(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原件核對,收復印件)
3、其他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相同。
三、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www.tagjj.com/Item/Show.asp?m=1&d=1861

⑽ 泰安市房產管理局怎麼樣

泰安市房產管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泰安市房產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閱讀全文

與泰安住房管理局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