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障性住房除了讓政府部門回購再沒法出售以及過戶嗎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辦法》,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需由政府指定部門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須先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超標收益等價款,方可取得完全產權。政府可優先回購;政府放棄回購的,交易雙方憑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對於安置房的交易條件,安置房,只要取得房產證以及土地證,便可進行交易,並沒有相關限制。
② 北京市限價房政府如何回購
《北京市限價商品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購房人取得房屋內權屬證書後容5年內不得轉讓所購住房。確需轉讓的,可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購買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回購的房屋繼續作為限價商品住房向符合條件家庭出售。購房人在取得房屋權屬證書5年後轉讓所購住房的,應按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具體比例由市建設、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可根據房地產市場變化等情況按程序適時調整交納比例。」(註:目前的比例為35%)
③ 兩限房政府回購後可以再申請保障性住房嗎
不可以
正常情況下保障性住房只能申請一次,即使將住房賣掉後,又成為無房戶的,也不能申請保障住房了。
如果因為極特殊情況,由政府回購房屋或失去住房的,可以單獨再次提出申請,但是不一定能通過審核。
④ 保障性住房以後政府會回購嗎
政府回購的保障性住房這種情況是有的,主要有幾種:首先是經適房實物房源,這樣的房產政府自建的福利房,政府有優先收購權。第二是政府收購部分老舊小區改造作為公租房房源也會考慮到連片的保障性住房。
⑤ 解讀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
解讀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9月28日,北京市住房基本保障試點配租配售搖號儀式在北京電視台演播廳舉行。在公證員的全程監督下,經過6輪搖號,陶然亭街道首批219戶參加搖號家庭中的207戶獲得了房源。
正是在這一天,《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正式頒布實施。它標志著宣武區的試點工作圓滿結束,亦標志著北京市將於10月份開始實行新的住房保障辦法。
關鍵詞一:條件
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積須符合規定的標准。申請家庭現有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另外,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需低於10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此外,申請家庭的收入和資產必須達到相關要求。辦法規定,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城八區的上述標准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參考北京市建委在宣武區陶然亭街道率先進行的住房基本保障政策試點工作的政策,申請家庭准入標准由過去的「年收入6萬元以下」調整為分別按照每戶人口數的不同而制定的相應的收入、住房、資產標准。具體標准為上一年度1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2.27萬元,2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3.63萬元,3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4.53萬元,4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5.29萬元,5人及5人以上家庭年收入低於6萬元。
關鍵詞二:審核
宣武區陶然亭住房保障試點提出了「市、區、街的三級審核」及「兩次公示」的審核程序,將審核過程變得更嚴,監督范圍擴得更廣,因此得到了市民的認可。此前,位於崇文門東花市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曾是北京惟一辦理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審核的地方。《辦法》頒布後,符合標準的申請家庭可直接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辦法規定,申請過程將繼續推行「三級審核、兩次公示」的程序。這意味著審核工作重心下移,街道辦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加強。按照試點工作的程序,初審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通過審核材料、入戶調查、組織評議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資產情況進行初審,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同時進行的還有社區內公示,實現鄰里間的相互監督,特別是將對人戶分離家庭在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同時進行公示。復審則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並負責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情況進行媒體公示,無異議的上報市建委。最終由市建委對符合條件的家庭予以備案並建檔。至今,宣武區陶然亭街道辦事處本市住房基本保障政策試點已先後完成了3批共547戶經濟適用住房、18戶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家庭的媒體公示。
對於弄虛作假,隱瞞收入和住房、資產狀況及偽造證明的申請人,將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擅自轉租或轉借他人居住的,責令其退回房屋,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補足購房款。出具虛**明的單位和個人,也將追究其責任。已騙購或擅自改變用途的,擅自轉租或轉借的,將責令其退回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的價格補足購房款。
關鍵詞三:管理
《辦法》頒布以後,北京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將由過去的開發商、買房人供需雙方直接買賣變成政府備案公開搖號配售,而只有獲得購房資格的保障住房申請家庭才能參加搖號選房。
新規定對過去5年內可上市的經濟適用住房的上市交易政策作了重大調整,明確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人擁有有限產權,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況下,可向購買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並由政府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在補繳政府應得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
廉租住房只能用於申請家庭及其成員自住。一旦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租、轉借的;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內居住的,將收回房屋或停止發放補貼。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定期對享受廉租房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資產狀況進行檢查,對家庭收入連續一年超出規定標準的,取消其廉租房資格,停發租房補貼,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收回廉租住房。
對名額分配管理上,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實施輪候搖號配售。其中,劃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家庭成員中含有60周歲以上(含)老人、嚴重殘疾人員、患有大病人員、優撫對象、復員軍人等住房困難家庭,可以優先配售。以本次陶然亭街道首批219戶為例,他們其中17戶家庭按照100%的比例獲得廉租住房房源,82戶特殊家庭按照100%的比例獲得經濟適用住房房源,108戶一般家庭按照90%的比例獲得經濟適用住房房源。
關鍵詞四:保障
按規定,今後北京經濟適用住房的戶型面積將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此次戶型調整意義重大,使經濟適用房告別了以往不限戶型套型的歷史,某種程度上意味著經濟適用住房調整為基本保障住房這一概念的到位。
另據《北京住房建設規劃》,「十一五」期間,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約1500萬平方米,約21萬套。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設規模約1500萬平方米。另外用於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設規模約47萬至60萬平方米,約1萬套,還將通過租金補貼的形式,解決其他約6.7萬戶「雙困」家庭的住房問題。同時,北京低收入家庭住房檔案系統建設將在年底完成,3.83萬低保困難家庭將實現應保盡保。
目前,北京市、區、街鄉三級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機構已基本建立,各街道、鄉鎮的資格審核窗口將於近期全面開放,開始受理市民申請。同時,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正在針對《辦法》積極制定住房保障對象准入標准、經濟適用住房審核管理辦法和上市交易辦法等,相關配套文件將於近期陸續出台。
⑥ 買了保障性住房以後,政府會不會收回
各地的政策不一樣,以深圳為例,購買安居型商品房之後不符合購房條件了,比如說又購買了商品房。這種情況下,政府就會收回。
現在各地政府在探索共有產權的保障性住房,實現保障性住房的內部循環。想要靠購買保障性住房謀取政策紅利的機會越來越小了。
⑦ 在北京,名下已有經濟適用房,如購買商品房,是否有經適房被收回的可能! (該經適房為房屋拆遷所得)
拆遷的和自己申請的那種不一樣,你這種情況不會被收回。但建議5年後轉成商品房,這樣保險點。
⑧ 買了保障房五年以後能賣嗎
具有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不可用來交易。
按照規定,購買保障性商品版房滿五年,購房人上權市轉讓保障性商品房的,應當按原購房價格與屆時相應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的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市住宅辦可以優先回購。
保障性住房是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
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並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准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給予限定,具有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不可用來交易。
按照規定,購買保障性商品房不滿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辦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注意,限制上市交易時間從不動產登記簿上權屬登記之日起計算。
⑨ 北京保障性住房 網站顯示申購成功後需要做什麼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
申請條件:
1.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2.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3.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所需材料:
1.「三房」輪候家庭申請公租房所需材料
2.符合其他條件家庭申請公租房所需材料
配租標准:
優先配租: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優先配租;申請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成年孤兒優先配租。
租賃期限: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長不超過5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長不得超過1年。
(二)廉租房申請
申請條件:
1. 申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連續一年低於580元。1人戶家庭年收入低於6960元,2人戶低於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計算)。
2. 申請家庭總資產為1人戶家庭低於15萬元,2人戶低於23萬元,3人戶低於30萬元,4人戶低於38萬元,5人戶及以上低於40萬元。
3. 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
4.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被拆遷;有特殊病、重殘人員;有60歲(含)以上人員;居住市政府確定的解危排險范圍內房屋;申請樓房配租的家庭人口應當在二人以上。
辦理機構:
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所需材料:
1.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 《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定期撫恤金領取證》或《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4. 房屋尚未拆遷的,需提供《房屋權證》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區拆遷辦開具的房屋拆遷證明。
5. 房屋已拆遷的,需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6. 配租申請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權證》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申請流程:
1.持申請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申請;
2.領取填寫《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
3.街道辦事處受理並入戶調查、評議;
4.街道組織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街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
5.區縣復審資料、確定配售方案,並在5日南日公示;
6.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
7.搖號配租配售;
8.搖中,進行配租;否則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三)經濟適用房
申請條件:
具有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單身家庭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及資產符合政府規定標准。
申請標准:
1. 1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24萬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27萬元及以下;
3. 3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36萬元及以下;
4. 4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45萬元及以下;
5. 5人及以上家庭成員,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48萬元及以下。
所需材料:
1. 現居住地的房屋權證或房屋承租證明(核對原件,交復印件);無房戶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出具證明;
2. 家庭戶口簿(核對原件,交復印件);
3. 家庭收入證明(單位或居委會出具);
4. 居民身份證(核對原件,交復印件);
5. 引進的專業人才須持有關證明(核對原件,交復印件)。
申請流程:
· 申請:申請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 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意見。
· 復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並進行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 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予以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