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障性住房是否徵收土地增值稅
保障性住房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經營單位回購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規定向特定對象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含比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管理)等具有保障性質的各類住房。
目前各項稅收文件中均沒有保障性住房可以不征或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北京市對保障性住房的土增稅政策中,有如下兩點與對商品房的要求不同:1、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增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政策規定銷售各類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而銷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預計增值率實行2%至5%的幅度預征率。2、純保障性住房在土增稅清算時可不提供稅務中介機構出具的《土增稅清算鑒證報告》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沒有配建商品房及商業配套設施的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及比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在清算時可不提供稅務中介機構出具的《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報告》。
② 我買的(銷售型)保障性住房用繳稅么
保障性住房是由廉租住房、公租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購買保障性商品房滿五年,購房人上市轉讓保障性商品房的,應當按原購房價格與屆時相應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導價格的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市住宅辦可以優先回購。
具備上述條件且政府不再回購的,照章納稅。
③ 請問政策性保障住房是什麼,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1)供應對象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專戶;而商品房屬購買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2)兩者建設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4)兩者享受的政策不同。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5)定價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後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保障性住房的價格,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
(6)買賣要求不同。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後可抵押可轉讓。而保障性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後,方可轉讓。
④ 保障性住房有幾種
有六種
⑤ 保障性住房的地下車庫是否向業主銷售
那得看開發商是否辦理了正規的地下車庫開發手續,就跟開發住宅一樣。假如開發商未將地下車庫在當地房管局登記備案,那就賣不了,就不是產權車位,而是使用權車位或租賃車位。
⑥ 保障性住房怎麼銷售,保障性住房分配
律師您好!我有這樣一個問題想咨詢:由於我們夫妻想落實寶寶的學區房,但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已不能再考慮買房了,所以想把我父母的房子置換成學區房。由於有政策說入學的話,該學區房必須是小孩父母擁有產權,並且居住的。那麼,就要考慮把我父母的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但是,此房事實上是我父母的,而且等寶寶入學問題解決後,還是要重新把房子再過戶給父母的。我想請問,如果在父母把房子過戶給我的同時,去做一下公證,證明房子的實際產權屬於我父母,並且不屬於我們夫妻婚後財產,無權私自處分該房產,這樣做公證的話,是否能保證兩老的利益(萬一期間我夫妻發生婚變)?這樣做的法律後果會是什麼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才能保障兩老的利益呢?
⑦ 哪個城市保障性住房對外銷售
給你科普一下保障性住房有幾類。其中只有經濟適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買賣。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價瘋漲、經濟適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難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能成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
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
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雙重特點
(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購房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已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資格審核手續),由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四)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三、本通知發布之日(含)前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條有關規定執行,產權人原購房時因面積超標交納的綜合地價款予以退還。
(二)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產權人應按出售價格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出售價格低於指導價格的,應按指導價格作為收取土地收益等價款的基數。產權人原購房時因面積超標交納的綜合地價款在應補交價款中核減。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後取得商品房產權。
文件的主要內容就是
1。不滿5年的,不能以市場價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購;
2。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3。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之前取得房產證或契稅滿5年的經適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後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⑧ 保障性住房的各地情況
北京市
隨著5500餘套保障房公開搖號,北京市今年保障房分配工作全面啟動,6月全市還將公布8000套左右的公租房房源信息,並啟動意向登記。
5月30日,回龍觀融澤嘉園二期4100餘套保障房已面向西城區限價房輪候家庭公開搖號;6月6日,昌平保利羅蘭香谷、怡園兩個項目近1400套經適房、限價房公開搖號。
據人民網等媒體報道為提早解決輪候家庭住房困難,市、區兩級住保部門制定了保障房分配方案,實行按月倒排分配指標,將已列入建設計劃的保障房項目,按工程進度列入月度分配計劃。
同時,加大保障房建設協調力度,進一步簡化手續辦理,確保出售型保障房具備預售條件的3個月內全部實現配售,租賃型保障房竣工前6個月組織配租。
此外,為進一步改進完善房源搖號分配方式,近期,東城區和西城區還將開展「全員復核,提前排序」工作,實現人與房快速對接,縮短輪候時間。
即參加今明兩年經適房、限價房分配的所有輪候家庭,以區為單位先期組織資格復核後,集中一次性搖號明確選房序列,待保障房項目具備銷售條件後依次通知選房簽約,縮短分配周期,提高分配效率。
浙江嘉興
2014年8月11日,嘉興市人民政府下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提出將加強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管理、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等實物建設、改善住房金融服務等17項內容。
嘉興將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總量、供應時序和供應結構,並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實物建設。在房屋徵收工作中,將鼓勵通過貨幣補償方式實施安置,或通過收購商品住房進行實物安置,保障性住房主要通過貨幣補貼方式實施保障。
該意見還提出多項改善住房金融服務的內容,包括要求金融機構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優先滿足居民家庭首次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貸款需求,積極採取措施對首套房實施利率優惠政策,對改善性二套房貸款予以支持並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加大住房公積金放貸力度、加快放貸速度,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及時足額放貸等,並提出將取消外籍戶口人員在嘉興購房貸款必須有交滿一年社保證明的規定。
⑨ 有誰了解2017保障性住房最新消息
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對象: 廉租房對象 1999年出台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鎮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經適房對象 2007年修訂後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對象 2017年頒布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准、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保障性住房的租賃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 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一條 為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規范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設、管理及相關活動。 本辦法所稱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和轉讓年限,按照規定標准,主要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籌集、建設,面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單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 第三條 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籌規劃和分步實施原則。 第四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全市安居型商品房的計劃編制、建設管理、准入審核、配售及產權管理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