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名下有一套房,還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嗎
基本不可能!
『貳』 是那條政策規定夫妻雙方只能有一套福利房
沒有具體政策規定,只有基本原則。具體如下。
住房福利遵循的原則
第一,居民住房福利普遍性原則。
居民住房福利的普遍性,來自於生存權利的普遍性。在這一問題上,堅持以人為本,就是堅持以人的普遍生存權利為本。經過這些年的改革,目前中國也初步建立了以住房公積金為核心內容的住房福利制度,但還存在覆蓋面過小和高福利的特點,未能很好地體現住房福利的普遍性原則,因此,需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進行改革和建設,使之進一步完善。
第二,住房消費需求優先原則。
住房本質上是消費品,但在市場運行中,又可以成為投資品。那麼,在住房的消費需求與投資需求之間,政策的天秤應當傾向於哪一邊呢?顯然應當是前者。目前,我們對這兩種需求還沒有進行明確的區分,投資需求與消費需求完全是在一個平台上共享住房資源。要堅持消費需求優先原則,必然要對現有的利益格局進行調整,如此一來,既得利益的反對呼聲肯定不小。在這里,能否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將具體化為「以人的實際消費需求為本」還是「以資本為本」的選擇。於是,能否真正堅持住房消費需求優先原則,也將形成對「以人為本」原則能否落實的考慮。
第三,存款購房優先原則。
在住房消費上,應當是存款消費優先還是貸款消費優先?顯然,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應當是前者。然而,由於我們沒有相應的制度安排,居民用存款購房不僅沒有享受到任何政策優惠,而且實際上是被征稅的。因為購買住房需要的資金量很大,居民為此要進行長期儲蓄,但在目前的存款制度下,所有的儲蓄存款必須交納利息稅,因此,居民用自己存款購房的同時交納利息稅,實際上就等於交納了住房消費稅。相比之下,用貸款買房則不存在這一問題。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對居民用存款買房不做出特殊的政策安排,僅因購買方式的不同,存款購房與貸款購房之間就會產生一種實際上的不公平。
第四,低收入者優先原則。
對低收入者採取更加傾斜的政策,是許多國家的普遍做法。在中國,近幾年來各地也根據不同情況,對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
給予了關照。但就全國而言,還未能形成一個統一的政策框架。應當看到,在中國的住房問題上,低收入目前還是一個相對復雜的概念。首先是低收入的界線,即收
入多少可以視為低收入者?其次是低收入者的范圍,是專指城市的低收入者,還是包括農民工?再次,低收入優先指的是購房優先還是租房優先?這三個基本問題不
明確,所謂低收入優先的原則就只能停留在概念上。
關於第一個問題,應當明確,享受這一福利的人只能是最貧困、最需要幫助的群體,其范圍應盡量縮小到政府財力所能允許的范圍內。因此,可以原則地規定,只有那些長期(1年以上)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而又無房產的人,才是需要享受政府特殊住房政策的低收入者。
關於第二個問題,應當明確,在現階段,農民工還難以涵蓋在城市住房福利政策的框架之內。這不僅是由於其數量巨大,國
家財力難以承受;也不僅是由於其流動性較大而在政策上難以操作;更重要的是,農民工雖然因收入較低而在城市住房困難,但他們中間的絕大多數在其原籍都有自
己的房產,享受了宅基地的基本福利。目前,第一步應將城鎮居民的住房福利體系建設好,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進一步考慮農民工的住房問題。
關於第三個問題,應當明確,政府對低收入者的政策優惠,只是限於幫助他們住上房子,而不是幫助他們購置房產。
第五,資源佔用補償原則。
住房消費要佔用土地資源和環境資源,這些資源都是不可再生的。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以產權所有方式購買的住房越多,面積越大,就意味著全社會為其付出的資源成本越高。所以,盡管富有者購買大面積房屋或多套房屋支付了較高的價格,其社會資源成本卻還是由全體社會成員為其分擔的。為體現全體居民在土地和環境資源方面的平等權利,對於在基本生存之上多消費或多購買的住房,應通過征稅等手段,讓住大房子和擁有多套住房的人進行相應的補償,承擔一定的社會資源成本。
『叄』 有一套保障性住房是否永遠都不能買房了
保障性住房多是租賃形式的,當生活條件改善後,可以退出 買普通商品房
『肆』 名下有一套房,還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嗎
具體看當地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了。
『伍』 國家規定的保障性住房有哪些種具體內容
兩限商品住房
即「限套型、限房價、競地價、競房價」。為降低房價,解決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目前情況來看,首批限價房規定:限價房的套型建築面積全部為90平方米以下。
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築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面積需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價瘋漲,經濟適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難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能成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據調查,廉租房戶型設定是以一居室、兩居室為主,建築面積原則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築面積35平方米,兩居室套型建築面積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築面積55平方米。三個項目中的三居都不高於55平方米,名副其實的「袖珍」小戶型。
政策性租賃房
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其目的是解決家庭收入高於享受廉租房標准而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這個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爐的「租賃型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說是將經濟適用房變成「擴大版的廉租房」。
『陸』 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嗎,可以的話怎麼申請– 安居客
現在可以申請公租房和自住型住房,公租房要去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保障房辦公室領表。自住型住房不用申請,直接在所在城市建委網站查詢自住型住房的開盤情況,根據網站提示,攜帶相關證件到售樓處辦理登記。建議具體信息可以上當地建委網站查詢或者電話咨詢。
怎麼申請保障房
首先申請保障房由市建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住房價格、居住水平等因素考察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其次申請人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領取申請表→提交申請→戶籍所在地居委會登記、發輪候號碼→居委會組織調查、資格審查並公示7日→街道辦審核→區民政局審核租金補助金標准→市公房管理復核→市國土房產局審批並組織公示15日。
後符合條件的約談並選房→簽訂《選房意向書》或《選房確認書》→在規定時間內與市公房簽訂租賃合同→與區民政局簽訂租金補助合同→市公房開具《入住通知單》→到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辦理入住手續。
申請保障房需要哪些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2、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3、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4、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6、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7、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相關規定規定,每一住房困難的家庭或者個人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限制一套保障性住房,就是如果這個家庭其中已有成員已經申請了經適房,那麼就不能再次申請其他的廉租房了,因為各地政策的不同,怎麼申請保障房規定的流程和需要哪些申請條件也是不同的。
『柒』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申請保障房的條件是什麼
保障房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區辦理申請,具體的,根據自己的個人情況,可參考下文:
一、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
二、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四、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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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保障性住房的法規規定
退出機制已經成為各地房管部門探索住房保障制度的一個新方向。
2011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規中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這一內容為租賃對象在適當條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國網2014年6月5日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天下午就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舉行發布會。住建部總經濟師馮俊在會上表示,保障房退出(准入)機制的設計要有一定的寬容度,「退出機制並不是說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來的福利機制。針對收入提高後的退出機制設計一定要實事求是,要有一定的寬容度,要允許一定的收入增長,要有一定的穩定時期。」馮俊介紹,隨著大量保障房竣工投入使用,針對確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的准入問題,住建部目前也已建立了一套監管機制。 2014年5月20日,北京市法制辦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涉及55項內容。在2014年力爭完成的12項立法項目中,包括備受關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控制吸煙條例(草案)、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居住證管理辦法等。
《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擬規定,申請保障房不再審核收入情況,而以有無房產作為申請依據。同時,非京籍人群擬納入保障房申請范圍。
『玖』 雙職工允許有幾套保障性住房
一套
保障性住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每戶限申請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