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了公租房搖著號了但是沒有分到房子國家給的租房補貼會年年給嗎
如果經濟狀況仍然來符合領取源租房補貼的條件,就可以繼續享受補貼。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⑵ 公租房租金減免政策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等文件精神,決定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
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
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
三、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徵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四、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六、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七、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徵房產稅。對經營公共租賃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批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並按照《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和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
(2)諸城市2011年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⑶ 我想申請生活補助,房補和公租房,可不清楚我的具體條件和政策到底有什麼沖突,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是一
關於這個補助抄要積極的去申請襲 向政府說清情況 像你這種情況能夠申請到生活補助 但是房補和公租房的話 就有點麻煩 再問下你在監獄服刑十年態度怎麼樣 ? 這個很重要 ,再問下你之前的錯事嚴重的級別?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⑷ 請問公租房辦理下來以後,多長時間能去申請住房補貼今年公租房補貼下發幾次了
公租房申請材料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專房。將進一步完善屬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⑸ 誰能幫我找到這個文件:關於兌現省直機關事業單位2011年下半年住房提租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
房間那個好看警方通過地方
⑹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戶口遷出的話怎麼辦
先打聽清楚了,最好領了補貼後再遷出戶口。
⑺ 2011年總後勤部關於職工住房補貼的有關規定
關於軍隊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問題的通知
總後勤部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建房改[2001]107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房改辦,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建委(房地產管理局、房改辦),各軍區聯勤部,各軍兵種後勤部,總參三部、管理局,總政直工部,總裝後勤部,軍事科學院院務部,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校務部,武警部隊後勤部,總後直屬師以上單位:
中央軍委《進一步深化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9]19號)頒發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軍隊和地方之間的工作銜接問題。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軍隊幹部、士官、職工經批准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或市場價格購買住房,未退出租住的軍隊公寓住房時,其配偶方在地方未承租或未購買公有住房的,所在單位應當按照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計發住房補貼。 二、承租軍產住房的地方人員(指轉業、復員等地方人員),其所在單位要協助軍隊有關部門做好本人和配偶的住房情況登記工作。地方未安排住房、現承租軍隊不可售住房的地方人員,退出軍隊住房後,所在單位可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計發住房補貼。承租軍隊可售住房的地方人員,確無其他住房的,經總後勤部批准,也可購買軍隊住房。在軍隊和地方兩處住房的地方人員,其在地方的住房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住房建築面積核定標準的,必須退出軍隊住房;對拒絕退出的,除按市場租金收取房租外,住房產權管理單位應當依法收回軍隊住房。 經批准借住軍產住房的地方人員,應當與住房產權管理單位簽訂借住協議。辦理借房證。借住期間應當按照軍隊有關規定交納房租、水電、取暖等費用。 三、軍隊單位向地方有償轉讓軍用土地(含合建、換建)的項目,必須報經總後勤部批准並辦理《軍用土地補辦出讓手續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已經總後勤部批准但未辦理《許可證》的項目,地方分得的住房可按規定向住戶出售,辦理職工個人住房產權登記手續,所收售房款封存在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待繳納土地轉讓費、領取《許可證》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憑軍隊單位出示的《許可證》,再行辦理土地過戶手續和解凍售房款。
1998年前,未經總後勤部批準的項目,應按照總後勤部《關於擅自開發房地產項目補辦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1999]後營字第35號)要求,由軍地雙方積極配合,抓緊報批;待批准後,可按前款辦理。如軍隊單位拖延辦理,可直接向總後基建營房部反映情況。以利於敦促解決。
四、軍隊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納入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由國家有關部門專項下達,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有關稅費減免政策。 五、經總後勤部批准出售的軍隊現有住房和由總後勤部下達計劃建設的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轉讓給地方的部分房屋除外),按規定到當地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個人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地方有關部門在辦理軍隊房改售房產權登記時,除按規定收取登記費、測量費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