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建築未來10年發展趨勢
未來10年中國房地產的發展趨勢
21世紀的10年代已經開啟,然而,這個新時代開始的冬天對於熱了好幾年的中國房地產來說,似乎有些寒冷。在最近的一個多月里,中央密集出台了信貸、稅收、土地等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政策。證券時報發表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李春頂博士文章表示,中國房地產在新的時代將經歷怎樣的變化和發展,未來的走向如何,是一個重要問題。 房地產對中國經濟貢獻卓著房地產對中國經濟貢獻卓著房地產對中國經濟貢獻卓著房地產對中國經濟貢獻卓著 文章稱,已經過去的10年,是中國房地產取得飛速發展和巨大成就的10年。自1998年中國住房制度改革以來,正式確立了房地產的全面市場化方向,計劃和分配時代長期積聚的需求得到了極大釋放,加上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和城市化步伐的邁進,推動了中國房地產業的大發展,房地產規模和建築面積逐年遞增。同時,房地產市場逐步形成、完善和成熟,當前的房地產業已經發展成為包含土地、建築、交易和金融服務的多鏈條、多部門的重要產業,同時房地產的投資和投機屬性也已充分的顯現和發揮作用。 在過去的10年中,房地產對於中國的經濟增長貢獻卓著。在消費、投資和出口貿易這三大經濟增長的動力中,投資和出口構成了中國增長的核心,其中房地產是投資中的重要力量。整個循環的過程是,出口形成了國內實體經濟的發展,解決了就業,增加了居民收入,也給國家帶來了巨額的外匯儲備和稅收收入,政府轉而將這些收入轉化為政府投資用於基礎設施和民生建設;實體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形成了對城市化的需求,從而推動了房地產的快速發展,進而又推動了經濟的增長。所以,可以說,在「中國式增長」的動力中,出口、政府投資和房地產是三大重要力量。出口增加了政府和居民收入,政府收入用於投資,居民收入轉化為儲蓄和房地產需求,同時房地產又給了政府土地財政,逐步升高的房價剝奪了居民的多數儲蓄,讓我們這個高儲蓄的國家在缺少消費時,同樣能夠取得驚人的經濟增長。 中國的房地產似乎一直處於稀缺的賣方市場狀態,即使保持了年均20%多的增長速度,但仍然難以滿足不斷增加的需求。原因是一方面由於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化的進程帶動了城市的就業和人口增加,以及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加上商業和服務業的發展,都形成對房地產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房地產已經發展成為重要的投資品,在房價上漲的預期下,投資和投機需求鋪天蓋地的進入市場。目前,投資和投機已經過度,推動房價一路非理性快速上漲,嚴重脫離了經濟增長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增長速度。房價泡沫毋庸置疑,近期被福布斯列為全球六大資產泡沫第二位,其中蘊涵的風險不可小覷。 未來未來未來未來10年發展趨勢和特點年發展趨勢和特點年發展趨勢和特點年發展趨勢和特點 文章指出,展望10年代,房地產的發展空間依然很大,中國的城市化比率和國外相差甚遠,「居者有其屋」的目標遠沒有實現,房地產仍然可以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然而,當前問題的重點,是高房價的風險及其帶來的一系列隱患。首先,高房價帶來的資產泡沫一旦破滅,將影響房地產相關的產業鏈,嚴重影響經濟增長和金融安全;其次,高房價不利於房地產的進一步發展和發揮對經濟增長的推動作用,過高的價格將阻礙正常需求,不利於中國城市化推進;再次,高房價剝奪了居民的收入,不利於啟動內需和消費的增長。 可以預期的是,2010及之後的中國房地產將呈現以下的發展趨勢和特點: 第一,房價將逐步回歸理性,呈現平穩漸進發展的趨勢。如果相關調控政策及時有力,化解了當前房地產泡沫的風險,並推動其健康發展,則會實現平穩的過渡;而如果任由房價按照目前趨勢推進,則未來的下行和危機難以避免;預計房價在10年代會有一個泡沫破滅和價格下跌的過程,而後再逐步平穩健康發展,但下跌的幅度和引起的危機程度則取決於市場和政策的組合作用。 第二,保障性住房將得到加強。從目前的政策措施看,未來中國將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但中國人口眾多的實際和計劃供給帶來的分配畸形和無效率決定了依靠保障難以解決中國住房的民生問題。 第三,中國房地產在10年代會經歷較快的發展過程。這是由未來中國經濟增長和城市化發展的現實需要決定的,所以中國房地產預計不會出現如香港和日本的一旦下跌則一蹶不振的局面。 第四,目前的房地產價格基本已經達到高位頂點,2010年繼續大幅上漲的局面應該不會出現,原因是政策已經開始對房地產發力,人們的預期和觀望情緒業已出現。 當前調控應關注兩個層面當前調控應關注兩個層面當前調控應關注兩個層面當前調控應關注兩個層面 文章認為,從中國房地產當前的形勢看,2010年的調控政策應該重點關注兩個層面,一是嚴厲打擊房地產投資和投機,控制房價,防止泡沫的繼續擴大;二是防止房地產泡沫破滅引發危機和風險,保持房地產和房價的健康穩定發展。政策可行的路徑是,一方面控制投資和投機以控制房價,另一方面通過保障住房緩解自住需求,同時加快經濟增長和城市化進程,逐步擠壓房地產中的泡沫。近期中央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已經顯示了政策上的重視和關注,營業稅優惠政策調整、「國四條」出台、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變動等從各個方面打擊了房地產的投資和投機,保障住房建設等增加了供給和解決了民生。沿著這樣的政策路線發展,10年代的中國房地產將會更加健康穩定和成熟。
Ⅱ 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面臨哪些難題
政府角度 降低土地賣價 限制商業土地拍賣數量 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的供應專 管理屬 物價部門對房價嚴格監管 出台具體政策 審核開發商成本 對外公示 規定其利潤幅度 房價不得超過其利潤上限 規劃 建設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法律規定 開發商 調整策...
Ⅲ 未來房價的發展趨勢
近期出台相關政策
並且壓制購房熱情 但是最根本的就是在於保障性住房的建設
單拿北京來說
每年有100人來北京 有60萬想留下發展 那麼住房條件成了問題
在北京的人 購房限制是兩套 單憑單一區域需求市場供應還是完全可以滿足的
但是經濟發展與房地產交易有很大關聯
國家不可能放任交易量下滑
現在出的政策是有時間性的
房價暫時不可能過快上漲 是過快上漲 不是讓他降價!
就當下中國政府對房地產也的決心和態度 是一定要讓房地產成交趨於一個穩定的水平 供應需求平等。但是暗牧掃瑞不可能
營利性的炒房從來不過戶 不會再限購對象之內
那麼長期觀望房價的人群中就也要買房子了
其他二線城市在經濟發展中房價也會有所攀升 那麼就北京而言 需求量還是不會減少 反而壓縮需求量的是屬於擠壓 並不是 減少!
正常的發展道路是 房價穩步上升 而且升降幅度特別的接近
城市化發展力度很大 我一直這么想 有人住的地方 就一定存在攀升!
開發商可不會攀比著誰的房價低 還有購房人群 房價不上升反而買 穩定的時候反而不買
這個國家也能認識到 可是怎麼改變這樣的需求現狀??
沒辦法改 就這么先政策壓制 然後再走老路 根本的就沒解決
試想下 我貸款買房120萬的房子 貸款90萬
可是房價會降到100萬么 我多花20萬 我和誰說理去啊 銀行你把房子拿走吧 我不要了 20萬我老家買一個比這還大的房子
貸款我不換了 愛怎麼樣怎麼樣吧 頂多是便宜了當初賣房子的人 ····
限購政策出台 北京戶口只能有兩套住房 那麼他們存在改善的需求的話就非常難受了 我公司調動 從延慶到順義了 我想搬家 租房???放屁 我憑什麼租房 我有兩套房 可是我賣了一套 我還不能再買一套 我憑什麼便宜賣。打壓管我什麼事情??
20年前我單位分房 在海淀 但是又因為調動來順義工作 買個順義的四層的房子
可是現在老了 爬不動樓里想要個一層的 怎麼不讓我買了??國家給我什麼東西??
北京人一直有這么一句話 回遷戶比白領賺錢多
個回遷戶5套房 600萬以上的資產 干什麼要那麼貴的賣給我們這些外地人??、
憑什麼 你們不限制一下回遷房的交易成交價》》????他們憑什麼不被限制到購房中啊???
他們家4口人 四套房子 我們家3口人住一套都買不起
他們4千買的房子他要我1.2萬 憑什麼 還不停的漲價
小學沒畢業就有了一大筆錢 我為北京創造價值卻買不起房子
還限購??????
能解決最根本的么 什麼是最根本的 ??不是讓開發商留點什麼道德血液
10萬單價的房子滿天飛的時候也終究會有人買房子 1000單價的時候 也不一定有人買
為什麼???憑什麼??
未來你讓房子降價么??貸款你還把
我用我爹名下買房子 80萬買的 然後 我在貸款從銀行 120萬買到我手裡來 給我爹40萬的錢去養老 我不要房子 了 貸款我也不還了 銀行你完全可以給我把家封了 然後關我進監獄 但是我爹媽也算有著落了
個情況不是那麼明顯 我們一輩子賺錢全都給銀行了 而且還是從國家手裡花120萬租一個房子70年使用時間
我計算過 房租2000的話 70年就是 2000*12*70 =168萬 暗牧掃瑞 我只能租40年 因為我活不到那麼大 一共96萬的支出 我換月供也是還 給房租也是給 而且我不用出物業暖氣的錢 想租什麼地發個租什麼地方
改租房子???那麼成家量下滑 房價會下滑么??我120萬買來的房子 你叫我80萬賣給你
你直接槍斃我把 那四十萬是給我爹養老的 你看著辦吧
投資炒房的人 到手裡的房子再出手的時候一定是以一個市場均價出售的。因為他們知道怎麼才能盈利!可是這幫子回遷戶呢 母親的 一個電話漲五萬!!!!素質!!!!
房價能降價么???
要麼咱們這么預算一下
北京將在2012年 實施 房價全都定在 3000塊 你看看 北京的所有墓地會漲價到什麼地步!
暗牧掃瑞 房價是有區域性的 就叫他漲價到一定地步的時候 就真的 沒人買房子了 因為真的負擔不起來 市場是根據需求人群來定的 他們能買的起那麼他們還不錯 他們買不起的時候 他們還會買么 你就叫他漲價到瘋狂你看看北京還會有人炒房么??
壓制需求量??可能么 中國14億人 960萬平方公里 土地
怎麼才能控制的住??
那就是城市發展 對了 這點中國做的非常的對 而且 偉大的西部大開發 我最能接受的情況
在眾多破爛宗教搞獨立的時間下 做出的決定往往是測方面相關聯的
比如 反腐倡廉的舉動??
房價 一個市場數字 不是被一個政策控制的 而是老百姓啊
老百姓??~~~加大點教育力度吧 貪得無厭的人太多了 但是誰又不貪心呢
回答問題 未來房價趨勢
你看看漲價空間有多大》???降價》???我認為不可能 我就是做房地產經紀人的
房價~~~~降價???
聽到有人說房價以後要降價我就反胃···
Ⅳ 二手房未來發展是什麼趨勢
不管哪抄里的房產,未來房價只是處於一個上升的趨勢,去年經濟危機只是影響了一點,也是影響的二手房,對於一手房來說,房價只會高,不會低。所以先下手為強。
Ⅳ 未來房價發展趨勢
2010及之後的中國房地產將呈現以下的發展趨勢和特點: 第一,房價將逐步內回歸理性容,呈現平穩漸進發展的趨勢。如果相關調控政策及時有力,化解了當前房地產泡沫的風險,並推動其健康發展,則會實現平穩的過渡;而如果任由房價按照目前趨勢推進,則未來的下行和危機難以避免;預計房價在10年代會有一個泡沫破滅和價格下跌的過程,而後再逐步平穩健康發展,但下跌的幅度和引起的危機程度則取決於市場和政策的組合作用。 第二,保障性住房將得到加強。從目前的政策措施看,未來中國將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但中國人口眾多的實際和計劃供給帶來的分配畸形和無效率決定了依靠保障難以解決中國住房的民生問題。 第三,中國房地產在10年代會經歷較快的發展過程。這是由未來中國經濟增長和城市化發展的現實需要決定的,所以中國房地產預計不會出現如香港和日本的一旦下跌則一蹶不振的局面。 第四,目前的房地產價格基本已經達到高位頂點,2010年繼續大幅上漲的局面應該不會出現,原因是政策已經開始對房地產發力,人們的預期和觀望情緒業已出現。
Ⅵ 現在國家大力投資建設公租房等社會保障房,不知道將來房價走勢如何,
這個得看政府的走勢如何
Ⅶ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的發展方向
中心成立後,將通過市場化、專業化運作,進行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融資、投資。
同時,高標准、高效率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任務。投資中心將主要實現保障房的融資、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這三大職能。
投資中心將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真正破解當前保障性住房融資難題。
這是北京有史以來一次性注資最大的國有企業,也是目前全國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企業。 級別:正局級的國有企業
資金:市財政直接注資100億元
出資: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作為出資人
領導:第一任總經理為金焱
決策:投資中心管理委員會 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真正破解當前保障性住房融資難題。
「十二五」期間北京將建設收購各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其中公租房30萬套。
實現住房保障方式由「以售為主」向「租售並舉」、「以租為主」轉變,努力實現住有所居。 1、保障房融資投資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通過財政撥款、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債券等金融工具,為市級統籌建設、收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以及市政府委託建設的定向安置房項目籌集資金。同時,對區縣政府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也將給予項目支持。
融資將採用多種方式,如企業債券、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同時,中心還將承接保險資金、社保資金。國開行已同意提供期限為30年的長期貸款,建設銀行北京分行也可以提供15年的長期貸款。將來還會研究信託等多種方式,增加保障房融資的渠道。
2、保障房建設收購
金焱介紹說,中心成立後,將帶動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在規劃設計上,將優選國內外優秀的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方案,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在工程管理上,推行設計、施工一體化和工程總承包制度,保證工程總體質量最優。
中心將類似於開發單位,作為一個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主體,擔負一些保障房的建設和收購任務。北京保障房建設還是堅持「以區為主、市裡統籌」的原則。中心負責一些市裡的公租房等保障房的開發建設。同時,也可以收購一些區縣的公租房源。
3、公租房運營物業
金焱表示,中心成立後,還將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的運營管理和物業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社區服務。讓群眾住得放心,安心。
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由政府來持有的公租房項目,必須要有一個持有的主體,負責公租房出租後的租賃管理和物業服務,保障房建設投資中心就可以成為這個主體。由它來負責的公租房項目,將由其負責租賃管理,公租房的承租家庭與其簽訂租賃協議,另外,它還可以選聘物業公司,為公租房租戶提供物業服務。
Ⅷ 未來5年,中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多少套啊
來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信息顯示,未來五年,我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到十二五末,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將從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Ⅸ 中國未來的房價的發展趨勢是什麼
2010及之後的中國房地產將呈現以下的發展趨勢和特點: 第一,房價將逐步回歸理性版,呈現平穩漸進發展的趨勢權。如果相關調控政策及時有力,化解了當前房地產泡沫的風險,並推動其健康發展,則會實現平穩的過渡;而如果任由房價按照目前趨勢推進,則未來的下行和危機難以避免;預計房價在10年代會有一個泡沫破滅和價格下跌的過程,而後再逐步平穩健康發展,但下跌的幅度和引起的危機程度則取決於市場和政策的組合作用。 第二,保障性住房將得到加強。從目前的政策措施看,未來中國將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但中國人口眾多的實際和計劃供給帶來的分配畸形和無效率決定了依靠保障難以解決中國住房的民生問題。 第三,中國房地產在10年代會經歷較快的發展過程。這是由未來中國經濟增長和城市化發展的現實需要決定的,所以中國房地產預計不會出現如香港和日本的一旦下跌則一蹶不振的局面。 第四,目前的房地產價格基本已經達到高位頂點,2010年繼續大幅上漲的局面應該不會出現,原因是政策已經開始對房地產發力,人們的預期和觀望情緒業已出現。
Ⅹ 中國未來人民住房的發展方向。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引導和調控,調整住房結構,控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國務院近期頒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簡稱《通知》)。《通知》出台以後,社會各界反響強烈,全國已有很多城市按照《通知》精神,陸續出台了地方實施細則。在認真學習和落實《通知》有關措施的同時,房地產業界也在認真地思考《通知》所蘊含的深刻意義,進一步反思我國的住房制度建設,進一步探索適合國情的住房發展模式和發展方向。本人認為,這將對我國今後住房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對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
一、我國住房發展方向的背景分析
1998年國務院發出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這是近年來我國住房體制改革和住房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文件提出的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的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設,促使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滿足城鎮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文件提出的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國發〔1998〕23號文出台幾年後的實踐證明,該文件對我國住房建設和房地產市場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國內各城市已全面停止了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了住房貨幣化的目標;住房金融業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住房交易市場不斷規范,基本上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城鎮住房新制度;房地產業也因此得到了高速發展,已經成為了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
但是,應該看到,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緊張的發展中國家,在人均經濟規模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方面與發達國家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因此,住房的發展也應該與我國國情相符合,不斷探索和完善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並符合現時社會發展狀況的住房制度,而不應盲目求快、超前發展,否則極有可能產生住房畸形發展,並對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帶來負面影響。
從房地產業與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房地產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並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使得城市居民的人均住房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並直接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使人民生活水平由溫飽型進入到全面小康水平。然而,在目前人均收入水平較低,人均GDP尚與發達國家有10倍以上差距的情況下,完全建立以市場商品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並不適合現時國情,不能滿足各個收入層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且容易帶來房價高漲、普通老百姓住不起房等現實問題。
因此,國發〔1998〕23號文中指出的「建立和完善經濟適用房為主體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是針對我國城鎮廣大中低收入群體的實際住房能力而制定的符合國情的基本住房政策,對我國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的住房發展,依然具有重要的意義和指導作用。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建立既符合國情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合理住房體制,是我國今後住房發展的基本指導思想和原則。
二、住房建設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在國發〔1998〕23號文中,國務院提出:「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同時,「調整住房投資結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7項費用構成和3%以下的利潤控制原則,以促使「經濟適用房價格與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適應,促進居民購房」。
從國發〔1998〕23號文出台後近8年的住房發展實際看,23號文出提出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未能完全形成;與商品房市場的快速發展相比,大多數城市的經濟適用房發展較為緩慢,經濟適用房在住房整體供應總量中的比例遠遠未達到「主體」應有的規模,並與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目標相去甚遠。究其原因,在於此項政策的實施未能與近年來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有效結合,一定程度脫離了「效率與公平相結合」的住房發展基本目標。特別是經濟適用住房所採取的土地劃撥、3%以下利潤控制的方式,雖然有利於降低開發成本,便於中低收入者購房,但是卻使得經濟適用房的發展脫離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發展的實際,脫離了「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現實,未能充分發揮各種經濟資源(包括房地產開發)在現階段住房建設與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從而導致商品房發展迅速、經濟適用房發展緩慢的局面,使23號文「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住房供應政策」的目標未能完全實現。
在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發展緩慢的同時,商品房的高速發展,形成了目前國內多數城市建立了以商品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住房供應問題基本上依靠市場解決。這樣,各地住房實際發展從另一方面脫離了「效率與公平相結合」原則,並使得23號文「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的住房新制度」的基本原則未能落到實處。特別是在近兩年商品房價格快速上漲時,各地未能通過住房政策的「區別對待」功能,來發揮經濟適用房等低價、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在抑制房價快速上漲和保證中低收入群體住房的積極作用;同時,也使得房地產市場發展政策屢屢在「促進發展」與「嚴格控制」之間搖擺,未能發揮保證市場「穩定」和「持續」發展的作用。
綜上所述,國發〔1998〕23號文中提出的「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住房供應政策」,是符合我國國情的一項重要住房發展原則,它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都將對我國住房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但是,23號文中提出的「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的具體目標,應當結合近年來住房發展的實踐進行調整,特別是不能忽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住房發展的經濟屬性及其市場動力;並應當有效的將解決城鎮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政策與住房市場發展有機結合,兼顧效率與公平,在現時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制定滿足不同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並切合實際的新的住房政策。
三、關於未來住房發展方向的探討
通過前述分析,本人認為今後我國住房發展的方向應是:進一步加強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不斷完善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建立以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為主體,以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為輔助的新建住房供應模式;促進二手住房市場、房屋租賃市場的發展,充分發揮城市存量住房解決居民住房問題的積極作用,建立多層次的城市住房供應結構;不斷滿足城鎮不同收入水平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
(一)關於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的主體地位問題
考慮到我國「人口多、底子薄、資源緊張」的實際情況,住房問題既不能脫離經濟發展現實而單純依靠公共資源的無償投入,更不能把住房問題完全交由市場解決;今後的住房發展,應當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優勢,結合不同收入家庭住房需要的現實,主要通過有條件的市場方式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近期國務院37號文中提出的「重點發展滿足當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正是通過 「限價」、「限戶型」的方式有條件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重要措施。該措施在分擔了住房的部分政策性保障功能的同時,可以充分調動各類經濟資源,發揮房地產開發的積極作用,滿足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需求。而其所佔商品房比達到70%以上,也正是體現了國發〔1998〕23號文「建立和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的基本精髓。
(二)關於住房保障問題
在國發〔1998〕23號文中,指出「最低收入家庭租賃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住房保障原則。考慮到前述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中已有的作用,現時住房保障問題主要應當立足於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為此,最近國務院37號文中,明確提出「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等措施。同時,從與國內城市住房實際相近的香港等地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經驗看,重點發展面向廣大低收入群體的政府公共租賃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適量發展「居屋」(即可購買公房,類似於現時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加強住房保障、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有效手段。目前,深圳市政府已在有關文件中明確提出了住房保障「以租為主」並「將全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設」的具體措施。建議可在內地有條件城市推廣此做法,保證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的住房需要,並充分發揮政策性住房在平抑房價、穩定市場中的積極作用。
(三)關於存量住房的發展
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及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目前國內諸多城市的住房存量已達到相當規模,部分大城市每年存量住房買賣已經接近或超過新房交易;同時,房屋租賃市場快速發展,而租賃市場不存在一次性支出,住房成本較低,有利於解決對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為此,新出台的國務院37號文提出了:「積極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引導居民通過換購、租賃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條件」,以多渠道增加住房供應,解決中低收入者住房問題。
因此,在我們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過程中,應當充分重視城市存量住宅的作用,將其作為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加強城鎮存量住宅的綜合整治與環境改善,進一步加強城鎮低價住房的供應,並建立包括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以及各類城鎮存量住房在內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