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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審查申請材料

發布時間:2021-02-13 13:53:38

❶ 怎樣寫申請保障性住房

要解決高房價的問題,必須從解決供求入手,增加社會保障性住房投入可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力度,緩解供求,利於房價泡沫減少
投機性市場購房行為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必須予以打擊
抑制房價不合理過快上漲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共同富裕,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建議:1.通過高征稅,高利率的手段提高炒房成本,從而遏制炒房行為
2.加大土地供給力度,打擊開發商囤地行為
3.制定政策引導資金流向,減少資金向房地產市場的流入
4.大力興建保障性住房
5.修改地方發展績效的考評指標,將地區GDP,財政收入的權重變小,加大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在其中的比重,使地方政府不再熱衷於「賣地財政」

❷ 公租房申請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公共租賃抄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所需的申請材料大致如下:第一本人手寫申請書第二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第三婚姻證明第一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單身、喪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第三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的房屋財產分割證明。(四)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其中包括1、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和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第二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第三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第四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和在校證明。第五房產證明1、戶籍地房產證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這些就是公租房申請的一些基本材料,具體材料需要去各地公租房管理部門詳細查詢。

❸ 如何申請保障房 保障房申請有哪些流程

擁有合適穩定的住房不僅是個人和家庭溫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和諧穩定進步的必要條件。有很多無力購買商品房、甚至租不起房子的低收入家庭,通過各種保障性住房,擁有了不一定華麗但是卻很溫暖的家。由此可見,保障性住房有力地緩解了住房問題的壓力。那麼如何申請保障房呢?保障房申請又有哪些流程呢?

首先,房源分配對象主要含社會群體及人才群體兩個范圍。社會群體(40.9%)主要包括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中符合購房條件且尚未購房的家庭;然後經市政府批準的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才群體(59.1%)主要包括1200家市人才安居擴大試點企業(含109家「十百千萬」試點單位)人才;市屬機關及學校、醫院和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人才;市政府批准需重點解決住房困難的企事業單位人才(定向配租)。

最終入圍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到市租賃中心領取選房通知單,按要求憑選房通知單進行選房,選定房號後,領取選房確認書。選房期間,市租賃中心每日核對當日選房結果及剩餘房源,並在申報系統網站公布剩餘房源及後續選房安排。入圍申請人選房結束後,仍有剩餘房源的,將安排與剩餘房源等量的候補入圍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選房。

保障房申請流程如下:

1、救助對象申請;

2、居委會初審(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並說明理由);

3、基本符合條件;

4、當事人按要求填寫《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後對申請人入戶調查,並報街辦(鎮)張榜公布;

5、社區居委會在收到《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調查審核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報區建管局房管辦(認為不符合條件的退回房委會,有居委會通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6、區建管局對街辦(鎮)上報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並作出決定。

7、批准給予享受的,通知街辦及居委會並有居委會通知當事人,並在社區居委會張榜公布15個工作日。(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8、當事人到區建管局領取住房鑰匙並入住。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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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保障房申請條件介紹 需要什麼申請材料

相信大家肯定對房子比較感興趣吧!因為住房問題是多數人都關心的一個,大多數人夢寐以求的事情就是能夠買到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房子的種類是比較多的,那麼大家有沒有聽說有一種房子叫做保障房嗎?用官方一點兒的話講保障房就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很多人都想住上保障房,但是申請保障房是有一定的條件的,接下來小編就把保證房的申請條件給大家說一下吧!

保障房申請條件

1.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3.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1條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自有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且符合本條例第2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貨幣補貼按月發放,補貼金額按照戶籍人口數計算。

5.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

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規定的收入線標准、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和貨幣補貼標准,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等相關部門,每年根據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財產狀況、住房狀況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發展狀況等因素劃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保障房申請材料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員身份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社區受理申報材料對原件驗證,並在上報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⑤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同時提供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有關證明。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租賃補貼需提供的材料:①夫婦雙方身份、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③低保家庭須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特困家庭須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④《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

申請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員身份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或《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或直管公房租賃證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城市拆遷家庭提供拆遷協議原件、復印件。

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正在徵求意見,待修改後並報政府審定後出台。《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對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確的規定。

申請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①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房源具體房號通知函件或批復意見復印件;②填寫齊全的本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准購審批表;③本市房屋拆遷協議書(產權調換)原件;④申購人(被拆遷人)身份及戶口簿復印件(拆遷人或拆遷實施單位蓋章);⑤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關於保障房的申請條件以及所需要的一些材料小編已經為大家介紹完了,通過小編以上的介紹大家可能也明白了,像保障性這些類型的房子畢竟只有極少部分人才可以享用。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根本不可能的。雖然如此但是我們還是應該對這種類型的房子做一些了解。畢竟對保障房了解多一些對大家是沒有壞處的,就當是增長這方面的一些知識。

❺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時需要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1)廉租住房申請表 (受理窗口領取並填寫)。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出示身份證原件)。 (3)家庭成員的戶籍證明(出示戶口簿原件)。 (4)家庭現有住房的證明(出示現居住地的房屋產權證或租賃證原件;有他處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產權證或租賃證原件);原住房已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安置憑證 。 (5)家庭成員申請之月前連續6個月的收入證明。 (6)家庭成員申請之日的上月末的財產情況證明。 (7)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明 。 (8)成員中有喪失勞動能力的,需提供喪勞證明。 (9)家庭成員中有失業人員的,需提供勞動手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需出具領取失業保險金證明。 (10)家庭成員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總工會特種重病保障的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級甲等醫院病例證明。 (11)家庭成員中有個體工商業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個調稅憑證(復印件)。 (12)家庭成員中有勞動模範的,需提供勞模證明(市總工會證明) 。 (13)家庭成員中有重點優撫對象的,需提供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區(縣)民政部門證明)。 (14)家庭成員中有三八紅旗手對象的,需提供三八紅旗手證明(市婦聯證明)。 (15)家庭成員中有歸國老華僑對象的,需提供歸國老華僑證明(市僑聯證明)。 (16)離異家庭需提供法院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

❻ 2016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材料及流程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現在房價比較高,所以很多人都希望申請保障性住房,那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有哪些?需要什麼申請材料?以及申請流程是怎樣?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大家可以了解下: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3.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1條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自有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且符合本條例第2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貨幣補貼按月發放,補貼金額按照戶籍人口數計算。

5.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

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規定的收入線標准、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和貨幣補貼標准,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等相關部門,每年根據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財產狀況、住房狀況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發展狀況等因素劃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社區受理申報材料對原件驗證,並在上報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⑤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同時提供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有關證明。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租賃補貼需提供的材料:

①夫婦雙方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③低保家庭須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特困家庭須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④《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

申請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或《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或直管公房租賃證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城市拆遷家庭提供拆遷協議原件、復印件。

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

《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正在徵求意見,待修改後並報政府審定後出台。《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對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確的規定。

申請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房源具體房號通知函件或批復意見復印件;②填寫齊全的本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准購審批表;③本市房屋拆遷協議書(產權調換)原件;④申購人(被拆遷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拆遷人或拆遷實施單位蓋章);⑤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保障性住房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網上申請

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可以通過網路提交信息資料進行申請。

(二)網上預約受理時間

申請家庭網上提交申請信息以後,須通過信息管理系統預約書面申請材料受理時間,系統將根據申請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請家庭的預約受理時間。

(三)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申請家庭根據預約的申請材料受理時間,憑在線列印的相關資料表格和申請人身份證到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提交申請材料。

1、申請材料明細

申請輪候安居型商品房,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

(3)申請人的深圳市的社會保障卡;

(4)已婚(包括離異、喪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請人、申請人配偶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收養過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5)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法院調解書或判決書、無婚姻狀況證明等;

(6)屬人才的,提供學歷、學位、職稱證明或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明文件;

(7)屬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為一、二、三、四級殘疾人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的,須提供相應的殘疾、優撫證明材料;

(8)屬現役軍人的,提供軍官證(士兵證)、軍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等證明材料。

申請人應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合法性負責。

(四)申請家庭領取受理回執

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工作人員根據申請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如申請材料完備,工作人員將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現場拍照,並對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進行備案。備案後現場發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請受理備案回執(以下簡稱備案回執)。取得備案回執後,申請家庭將直接納入輪候名冊中。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材料及流程方面的信息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更多相關信息請大家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❼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二、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四、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❽ 申請保障房要什麼樣條件,如何申請

1、保障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2、申請保障房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1)家庭全部實際居住人口的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需帶原件核實);

(2)市民政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金領取證》以及家庭低收入證明;

(3)現住房情況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拆遷補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或借住證明等);

(4)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及現居住地社區出具);

(5)孤老、殘疾人、老黨員、老游擊隊員、老交通員、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復員軍人、參戰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的證明材料;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❾ 廈門申請保障性住房要帶什麼材料

我們可不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

❿ 辦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辦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均一式兩份,並出具復印件原件。
1、按要求填寫《核定表》一式二份;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印在一張紙上,正面是首頁和本人頁,背面是變更頁);4、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5、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正面),包括申請家庭地址、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遷入本地原地址及他處住房等: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街鄉政府)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6、夫婦雙方一方戶口不在申請所在地的,須提供其戶口所在地的住房證明;7、原住房已經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協議書》;8、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收入證明。離退休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離退休費的憑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9、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10、社保部門出具的繳存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憑證,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帳單》或《參保職工四險繳費情況表》等。11、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息》或「住房公積金對帳簿」列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12、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包括完稅證、繳款書、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1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中有在職人員,需上《北京市企業信用網》列印2份企業信息。14、如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中無在職人員,需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寫清是何緣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申請家庭成員無法提供10、11、12項保障性住房材料的,須出具未參加社會保險繳費、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或未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書面承諾,提供上述證明原件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要把10、11、12項的明細單拿回單位加蓋單位公章,單位聯系電話及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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