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標準是多少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標準是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情況來確定的,具體標準是由各地政府確定的。以北京為例,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根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四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准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1)鄭州市最低住房保障標準是多少錢擴展閱讀: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九條 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家庭實行輪候配租制度。輪候期間,申請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在家庭情況變動後60日內告知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經審核後,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並對變更情況進行登記,調整配租方案。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取消資格。
第十條 申請家庭有原住房的,原住房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應當騰退,原住房由公房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回;原住房為私房且已納入棚戶區等公益性項目房屋徵收范圍或位於首都功能核心區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購。具體收回、收購及補償辦法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實施。
Ⅱ 2013年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自2013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准,鄭州作為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准調為1240元,小時最低11.7元。
Ⅲ 鄭州最低保障基本工資
公布的是800,不過有些公司還有700的底薪
Ⅳ 鄭州最低社保標準是多少錢一個月多少錢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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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地方的社保基數定額均不一樣,不同的基數需要繳納不同額度的社保,准確額度親需要到你所在單位的街道、或社保機會咨詢,或是問單位的人事負責人。一般單位都是按最低標准交的,因為交的越高,單位其實出的越多,好比我所在地區,最低工資基數標准為2426元(就是哪怕你是1000塊一個月,也要按這個標准算),那單位要為你交社保756.91,個人出266.86,其實單位交的更多,對個人長遠來說更劃算。一般最低標准個人都是交2百多,親,你了解了嗎。
Ⅳ 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是650元
現在外來人員租房是個問題
以前標准間才130左右
現在都200多,
其實650根本連基本生活都不夠
Ⅵ 鄭州最低社保標準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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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繳納社保,要看你所在企業給你選擇專的繳費基數是屬多少。鄭州市2017年職工社保如果按照最低基數繳納,五險合計繳納為1222.99元。其中企業負擔908元,個人負擔315元。
Ⅶ 鄭州最低社保標準是多少錢一個月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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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鄭州社保繳費比版例是:
養老保險:權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8%,個人繳納比例2%、大病醫療110元/年;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5~2%,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舉例:如果按照工資3000來算,那麼,公司交930,個人交315,總共需交1245。
社保繳費跟你的工資有關,你具體問問你們公司或者51社保網,這樣更清楚。
Ⅷ 鄭州最低社保標準是多少錢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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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繳納社保,要看你所在企業給你選擇的繳費基數是多少。鄭州市2017年職工社保如果按照最低基數繳納,五險合計繳納為1222.99元。其中企業負擔908元,個人負擔315元。
Ⅸ 河南省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河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提高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豫民文〔2017〕72號)。
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補助水平由不低於240元提高到不低於25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補助水平由不低於137元提高到不低於142元;
將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提高到不低於43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每人每年不低於2960元提高到不低於3150元。
當年宣布脫貧的縣(市、區)制定的農村低保標准要略高於國家扶貧標准。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包括基本生活標准和照料護理標准,基本生活標准原則上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
新的補助水平和供養標准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9)鄭州市最低住房保障標準是多少錢擴展閱讀:
按照國務院發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持有非農業戶最低生活保障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權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當前,中國農村低保制度的發展態勢,大致相當於城市低保制度1997年下半年的情形,正處於一個促一下就能全面覆蓋,如果沒有外力推動則可能進展緩慢的關鍵時刻。要使此項制度有一個實質性突破,中央政府應扮演更為積極的角色。
最低生活保障事關困難群眾衣食冷暖,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維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隨著各項相關配套政策的陸續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憂、保穩定、促和諧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但一些地區還不同程度存在對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管理不規范、監管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力、工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12年9月26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強調,要把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實政府責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強部門協作,強化監督問責,確保把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意見》要求,要加快推進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有效解決低收入群眾的突發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與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
我國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專家提醒,我國應逐步彌合這一制度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存在的差距。
參考資料:河南省民政廳—我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補助水平和特困人員供養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