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8年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多久發放收到的人進來
19.12.24申請,2月7日人社局12月第一批公示名單沒我,當天看系統說公示中,今天20。02。15看系統變成待發專放。。屬。。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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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更新:在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官網找到公示了,原來我是被劃分到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為受理單位,所以在市局官網的公示里查不到
目前還是發放中,銀行信息里顯示待發放,綜合其他答主回答來看,這個環節大概會持續15-21天才能到賬,款打給各個銀行,陸續發放給個人
深圳的銀行貌似是2月23才全面復工
3.6更新:今天中午收到了
B. 深圳住房補貼
根據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發放登記須知》
一、申請材料
(一)首發申請
1、市國土部門提供的住房補貼發放審核批復(驗原件,收復印件);
2、申請人所在單位開具在深工作證明原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工作單位屬財政核撥經費機關事業單位的,需提供編制卡(含本人姓名頁)復印件,並由人事單位蓋章。
(二)續發申請
申請人應通過所在單位分別於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底前提供申請人當季在深工作證明原件;若現工作單位不同於原認定申報單位,應同時提供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
(三)發放標准變更申請
申請人應提供市國土部門開具的住房補貼發放審核批復(驗原件,收復印件)。
註:在深工作證明可在市人事局網站下載中心下載http://www.rsj.sz.gov.cn/ywzt/gccrcfw/bgxz/。
二、發放時間
住房補貼一般每季度支付一次,下季度發放上季度的住房補貼;
三、辦理查詢
請登陸人事局網站http://www.rsj.sz.gov.cn/;
四、領取住房補貼請自行通過銀行查收;
五、咨詢電話:83991039。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C. 2016深圳市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我申請為什麼還是6000 不是說現在要1.5w了嗎 ,求解
(1)新引進人才復租房補貼:具有本制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准;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具有本市戶籍;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獲准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續發時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在引進我市後累計在深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
(2)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具有深圳戶籍;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也就是說全日制本科有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15000元,非全日制的引進只有住房補貼6000元。
要應屆畢業的才有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其他的只有住房補貼
D. 如何領取深圳的人才租房補助
深圳市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決定》的具體配套實施辦法,不久就可推出。
制度是好的,關鍵是實施。等等吧
E. 深圳市住房補貼和住房優惠是一個概念嗎,什麼是住房優惠
租房補貼款發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
(1)申請人離職的,包括離開用人單位或勞動合同過期(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2)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如人才期末評估合格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3)人才認定文件被撤銷的;
(4)申請人(地方級、後備級)戶籍遷出深圳的;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享受本市購房優惠政策、擁有商品住房,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6)已領取廣東省人才住房貨幣補貼且達到可領取的領軍人才租房補貼上限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申請人被處以刑罰處罰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9)其他違規情形。
F. 在深圳申請住房補貼時候,最後一項業務審核失敗: 「您享受過住房保障政策 不能申請租房補貼」。
去住建局申請退還以前的補貼,再申請。首次登錄之後,會要求補錄個人信息,只需按照提示操作,同步基本信息,然後點擊「租房補貼申報」,再按照操作提示進行,即可成功申報。
由於申請是需要社會統一用戶賬號登錄的,一般市民在入戶深戶的時候都已經注冊過這個賬號了,這里只需使用賬號登錄即可。
(6)深圳市哪個區有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特別注意:
1、請按要求填寫備注欄,並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紅色欄;
2、請務必到銀行櫃台辦理退款手續,銀行對賬單需加蓋銀行公章保存,並隨函寄至市租賃中心;
3、請在遞交申請表時一並提交申請人的身分證副本。
4、申請成功後,就輪到政府部門審核申請人的材料了,如果符合申請要求的就會在網上公布「擬發放名單」,公示通過的隨即安排發放補貼,公示名單查詢方法,可以閱讀上文第一步中的內容。
G. 深圳市住房和住房補貼的規定
建議找國土資源局和房產局咨詢詳細規定
H. 深圳市住房補貼問題
不報什麼來的補?
I. 深圳的住房補貼
租房補貼款發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 (1)申請人離職的,包括離開用人單位或勞動合同過期(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2)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如人才期末評估合格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3)人才認定文件被撤銷的; (4)申請人(地方級、後備級)戶籍遷出深圳的;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享受本市購房優惠政策、擁有商品住房,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6)已領取廣東省人才住房貨幣補貼且達到可領取的領軍人才租房補貼上限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申請人被處以刑罰處罰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9)其他違規情形。
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有效;
(2)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具有本市戶籍。
申請材料
1.網上提交的單位申報材料掃描件:
(1)《關於核查領軍人才申領住房補貼條件的承諾書》(須從系統下載標准版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及住房專員身份證件。
上述掃描件除身份證件外,均須加蓋單位公章(顯示公章原色)。
2.網上提交的申請人申報材料掃描件:
(1)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件,結婚證(僅限已婚人員),非本市戶籍員需提供居住證,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還需要提供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地方級和後備級領軍人才須提供戶籍證明;
(2)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書;
(3)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憑證,包括勞動合同、在本市納稅和繳納社保的憑證;
(4)領軍人才申領住房補貼承諾書(個人) (須從系統下載標准版本)。
上述掃描件除身份證件和個人承諾書外,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顯示公章原色)。其中,納稅和繳納社保憑證在確認在崗時提交,其餘的申報材料在申報時提交。
辦理時間: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本事項支持網上受理,可24小時在線申報。
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審核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合格的,網上提交申報材料掃描件。
(2)市租賃中心核查申報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單位補交材料或退文。
(3)確認申請人在崗。每季度第一個月前15日,用人單位須網上確認申請人是否在崗。在崗的,須上傳申請人上一季度在本市納稅和繳納社保的憑證。
確認申請人在崗期間,不受理新增個人申報材料。
(4)市住建局會同市規劃國土、人力資源、公安、稅務部門和各區(新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申報材料統一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單位。
(5)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網站公示申請人信息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為: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前10位)、性別、人才類型、人才證書號、證書有效期、工作單位、補貼類型、共同申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前10位)。
(6)合格的,市住建局提請市財政部門核撥租房補貼款。
(7)市財政部門撥付租房補貼款。
(8)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通知用人單位,並按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