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濟責任審計
一、基本情況,一些總概括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情況,局機關內設辦公室、建築工程管理股、城鄉規劃建設股和政策法規股四個股室;下設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城建檔案館、園林綠化管理所、城市污水排放處理監督管理站、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六個二級機構;設洪江市建設行業協會一個社會組織。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洪江市審計局已依法進行了審計處理,出具了審計報告。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洪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審計意見已認真進行了整改。
㈡ 為何實施城鎮居民新建住宅供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
結合兄弟城市住宅小區實施五是要積極為物業管理公司排憂解難按照建設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的基本要求,尤其是要幫助協調好物業公司與供水、供電
㈢ 如何在現階段條件下合理有效的實施城市住房建設管理
上下級關系,規劃局在各個地方的名稱都不同,直接歸屬城建局管轄或沒有規劃局,內而城建局擔容負規劃職能。
以下是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職責:
◎研究擬定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㈣ 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
一、主要職能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7、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9、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10、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11、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12、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稽查執法
1、工作性質
住房城鄉建設稽查執法是指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住房城鄉建設活動各方主體行為依法監管,以及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監督過程中,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稽核調查、檢查處理的活動,是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督的重要內容。
2、主要任務
①、組織對城鄉規劃、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住房公積金、建築市場、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歷史文化名城、風景名勝區、城鎮減排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實施稽查。組織城鄉規劃督察員對城市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及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②、完善稽查執法制度,形成分級負責、層級指導、協作配合的稽查執法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發現及時、查處有力、指導順暢的工作機制。完善稽查執法信息系統,受理、處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投訴舉報。
(4)如何實施城市住房建設管理擴展閱讀
(一)、建設局職責調整
①、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②、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③、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④、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⑤、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⑦、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二)、稽查執法重要意義。
加強稽查執法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推行依法行政、創新體制機制、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工作機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近年來,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化執法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推動開展稽查執法工作,對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發揮了明顯作用。形成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但必須看到,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違反城鄉規劃、違法違規開發建設、破壞風景名勝區資源等問題仍呈多發態勢,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規范市場秩序的任務還很重。
加大稽查執法工作力度,有利於強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能,政管理體制,確保各項政策制度落到實處;有利於實現監管關口前移,有效預防、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有利於及時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有利於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學發展。
㈤ 淺談如何做好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近年來,為切實把城市建設作為一個產業來經營,努力達到經濟活動高效化,基礎設施高能化,生態環境優質化,信息高度靈通化,人口密度合理化。我認為做好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建立多元化投融資體制,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首先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注意合理發揮社會資金的作用,以便更好地調動和利用民間資金和外資。 其次是實行投資、建設和管理分離的體制,構建投融資平台。一方面政府授權對城市存量資產進行統一的經營管理,另一方面以公司的存量資產為依託,代表政府作為城市建設投資融資主體,採取直接或間接等手段,進行項目融資。 另外是加快重點項目的建設。加快以治理城市污染、改善城市交通、解決居民生活用水、改善人民生活質量和節約能源的項目的建設。 二、打造城市品牌,著力提升城市形象和競爭力 為了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競爭力,以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彰顯城市特點為主要內容,強化城鎮管理。(一)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多系統齊抓共管的格局。(二)積極開展創造城市的良好人居環境工作。加大城市文明程度、社會秩序、環境質量和良好形象等「軟環境」方面的管理力度,塑造城市文明形象。(三)把城鎮建設的各項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加大對違規建築、違法佔用等違章行為的整治,不斷提高執法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城市規劃的全面實施、城市建設有序推進,從而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和知名度。 三、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熱點、難點問題 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認真研究解決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一)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採取多種手段,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增加;(二)妥善解決城市房屋拆遷中的問題。合理安排拆遷規劃,實行拆遷計劃管理,規范房屋拆遷管理行政行為,完善拆遷安置資金的監管、拆遷裁決前的聽證等拆遷配套政策。特別要妥善解決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房屋拆遷後的住房問題。從而保證拆遷工作有序的進行,為城市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三)加大城市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管的力度。建立健全的質量安全生產制度和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建設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制。認真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等制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四、堅持城鄉互動,統籌城鄉建設和發展 在城市建設中,要充分發揮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堅持以工業化的思路謀劃農業,以城鎮化途徑建設農村,以減少農村勞動力的方式富裕農民,統籌城鄉的建設和發展。 這就要求把規劃調控的重點從關注城鎮節點轉向城鄉協調發展,實現科學合理的城鎮發展規模和布局,統籌安排城鄉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設施建設,努力做到資源共享、協調發展;其次,積極實施重點鎮發展戰略,把發展的重點放在個別發展潛力較大的鄉鎮,根據該城鎮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資源條件,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重點城鎮。 最後要加快農民新村建設步伐,把農民新村建設和農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根據各地不同的地域特點和傳統風格,使農民新村成為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農民住房寬敞,功能齊全,自然環境和衛生條件好,社會秩序文明的農民新村。 因此在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中,要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統籌城鄉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從而開創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新局面。
㈥ 城市住房管理分那幾方面
第一條為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等七部委《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和《江西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等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條縣房地產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縣發展計劃、國土資源、規劃、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工作。
第四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堅持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盡可能不佔用或少佔用耕地。
第五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拆遷、統一組織建設。
第六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根據市場需求和拆遷需要,由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年度發展計劃報政府審批後實施。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依法辦理用地手續,並充分考慮基礎設施相應配套,適合人們正常生活居住的環境,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計劃要求,土地供應量應當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逐年滾動,規模發展留有一定的開發空間。
第七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資金通過以下幾方面籌集:
(一)政府用於住宅建設的資金;
(二)政策性貸款(含安居工程貸款);
(三)其他資金(如向建設單位籌集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對象交納的款項等)。
第八條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每年由縣房地產管理局會同縣物價局按建設成本確定,報縣政府審批後執行。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構成包括以下七項因素:
(一)建設用地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
(二)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三)建安工程費;
(四)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
(五)貸款利息;
(六)稅金;
(七)管理費和利潤。
第九條經濟適用住房應享受的優惠政策:
(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
(二)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
(三)用於個人購房貸款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優先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發放;
(四)根據國發[1998]23號、國辦發[1995]6號、贛府發[1995]77號文件精神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對下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
1、商品房價格審驗費; 2、工程用水管理費;
3、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 4、建築管理費;
5、環保費; 6、教育附加費;
7、白蟻防治費(不含成本); 8、人防費;
9、規劃費; 10、押金。
(五)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小區外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
經濟適用房開發成本,按照普通商品房開發成本剔除相關政策規定應予以減免的規費和貸款利息之後所構成的建設成本計算。
第十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土建費(含室內水電安裝及外牆裝飾費);
(二)小區內的三通一平及住房同步配套建設的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應根據不同地段情況相應調整);
(三)規費;
(四)土地費用;
(五)管理費及利潤;
(六)稅款。
第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的,人均住房面積不足6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的認定標准,由縣房地產管理局會同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民政等有關部門提出服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二)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因建設和發展需要動遷的拆遷戶且無住房的(以下的「拆遷戶」同),可優先購買。
第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套型面積分以下幾個類型:
(一)一室一廳,面積控制在60 平方米左右;
(二)二室一廳,面積控制在85 平方米以下;
(三)三室一廳,面積控制在105 平方米以下;
㈦ 淺談如何做好城市綜合體的建設與開發
近年來,為切實把城市建設作為一個產業來經營,努力達到經濟活動高效化,基礎設施高能化,生態環境優質化,信息高度靈通化,人口密度合理化。我認為做好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建立多元化投融資體制,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首先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注意合理發揮社會資金的作用,以便更好地調動和利用民間資金和外資。 其次是實行投資、建設和管理分離的體制,構建投融資平台。一方面政府授權對城市存量資產進行統一的經營管理,另一方面以公司的存量資產為依託,代表政府作為城市建設投資融資主體,採取直接或間接等手段,進行項目融資。 另外是加快重點項目的建設。加快以治理城市污染、改善城市交通、解決居民生活用水、改善人民生活質量和節約能源的項目的建設。 二、打造城市品牌,著力提升城市形象和競爭力 為了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競爭力,以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彰顯城市特點為主要內容,強化城鎮管理。(一)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多系統齊抓共管的格局。(二)積極開展創造城市的良好人居環境工作。加大城市文明程度、社會秩序、環境質量和良好形象等「軟環境」方面的管理力度,塑造城市文明形象。(三)把城鎮建設的各項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加大對違規建築、違法佔用等違章行為的整治,不斷提高執法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城市規劃的全面實施、城市建設有序推進,從而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和知名度。 三、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熱點、難點問題 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認真研究解決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一)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採取多種手段,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增加;(二)妥善解決城市房屋拆遷中的問題。合理安排拆遷規劃,實行拆遷計劃管理,規范房屋拆遷管理行政行為,完善拆遷安置資金的監管、拆遷裁決前的聽證等拆遷配套政策。特別要妥善解決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房屋拆遷後最後要加快農民新村建設步伐,把農民新村建設和農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根據各地不同的地域特點和傳統風格,使農民新村成為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農民住房寬敞,功能齊全,自然環境和衛生條件好,社會秩序文明的農民新村。 因此在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中,要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統籌城鄉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從而開創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新局面。
㈧ 如何將市規劃局、國土分局、環境保護局、住建局等不同部門,所用的不同審批系統建立數據連接
簡單的辦法就是用1 0 1 異構數據採集引擎把這些數據都採集到一起,集成起來,這些規劃局、國土分局、環境保護局、住建局等不同的部門肯定不願意開放介面,但是,只要有他們的系統許可權,就可以採集數據,而且不影響軟體的使用,前期只需工程師簡單配置,後期機器人自動操作,不需要人工干預,採集的數據可以有要求,有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