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目前的建築總量每年新建的建築總量其中多少是住房
06年總建築面積達到400億平方米
並以每年大約20億平方米的建築總量增長
其中住宅面積約有60~80億平方米
② 中國的住房問題該怎麼解決
我國住房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住房建設是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發展住房
建設對調整經濟結構,增加社會有效需求,解決居
民住房困難,確保經濟增長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
意義。然而,國家在推行個人住房消費信貸的同
時,個人住房消費卻「熱」不起來,究其原因,不外
乎國家政策的不明朗化,各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的
惡化及個人消費觀念的傳統化這三種主要因素。
作為個人住房消費信貸市場的主體—商業銀行
怎樣將國家政策及銀行效益有效結合,改變個人
消費觀念,既能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又使自己利
潤最大,風險最小,推動住房消費的「火爆」。我想
借鑒美國住房抵押擔保證券市場的發展,對推進
我國的個人住房消費信貸談談自己的淺見。
一、住房消費信貸金觸服務不完替
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把住房建設培育
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是中央政府發展經濟的政
策之一,也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金
融機構調控經濟、服務經濟的職能使得房地產信
貸在住房消費活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商業銀行
雖然加大了對消費信貸的重視程度和投人,但是
顯現的問題又制約著消費信貸的發展。歸納起來
有:.
i、手續繁瑣,效率不高。在現有社會信用環
境和缺乏個人資信查詢檔案制度的情況下,銀行
為規避風險,不得不對貸款人採取原始的資信審
查手段:上門核實身份證明,收人證明等。因涉及
房產登記部門和保險機構,使得銀行審貸過程加
長,效率低下,客戶不滿。
2,貸款額度低,期限短,利率高,付現額度大。
按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條例》規
定,辦理個人住房貸款過程中要涉及到銀行、房地
產商、保險公司、房產交易所、律師事務所、房產評
估所等多個中介部門,同時需繳納一定的辦理抵
押物評估、保險、登記和合同公正費用,加重了貸
款人的經濟負擔。而商業銀行發放個人抵押住房
消費貸款的額度占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貸款額的6%,占貸款總額的1%左右,遠遠低於國際水平。
目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的期限短則3一5年,最長
的是20一25年,住房款項付現比例一般為住房總
款的30%左右甚至更高。
3、商業銀行貸款的責任管理模式過於粗放。
各家銀行的基層單位對責任貸款管理強調個人貸
款、小額貸款一旦出現風險,無論何種原因一律由
經辦人負完全責任直至收回方可解脫責任。這種
粗放的管理模式不利於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拓
展,不利於信貸資產質量的提高。所以基層信貸
員寧可發放經過上級行審批,集體承擔風險的個
人住房消費貸款,而不願發放自己承擔風險的個
人住房消費貸款。
4、銀行經營機制轉換不到位,經營收人與成
本支出不劃算。由於發放企業貸款手續相對簡
便,經營成本低。而住房消費貸款客戶面廣、量
大,造成商業銀行放款工作量加大,管理成本增
加,現行的利率規定使銀行貸款期限越長,收益反
而越小,加上此項貸款風險預警手段不足,使銀行
開辦此項業務積極性不高。因此商業銀行熱衷於
企業的「批發貸款」,而影響到住房消費貸款的深
人開展。
③ 中國的住房供給政策及現狀
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進程及相關政策
改革之前,我國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以租養房」的公有住房實物分配製度。應該說,這種制度模式在當時較低水平的消費層次上,較好地滿足了職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制度改革起始於1980年鄧小平關於住房問題的講話,當時談到住宅問題,鄧小平說:「要考慮城市建築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鎮居民個人可以購買房屋,也可以自己蓋。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住宅出售後,房租恐怕要調整。要聯系房價調整房租,使人考慮買房合算」。此後,房改大致經歷了試點售房(1979~1985年)、提租補貼(1986~1990年)和以售帶租(1991~1993年)等改革階段,以及全面推進住房市場化改革的確立(1994-1997年)階段。
1994年7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
④ 中國現在的住房建築有多少年可住人
住宅建築屬一般房屋,設計使用壽命不小於50年;
住宅建築的業主,享有終身產權;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可以續辦(繳納一定費用)延期。
⑤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狀況
出台政策
2008年底,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
一是通過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和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改造等方式,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二是加快實施國有林區、墾區、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的棚戶區和採煤沉陷區民房搬遷維修改造工程,解決棚戶區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三是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
(二)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中央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資支持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准。
(三)開展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建設的試點。為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益,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建設。
十一五時期
「十一五」期間,中國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五年間,中國1140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和360萬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
到2010年底,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已達7%到8%,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3平方米。
十二五時期
從2011年起,中國將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加速跑」階段。保障形式繼續以包括廉租房在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政策性產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實物住房保障為主,同時結合租金補貼。
未來五年,中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大約是過去10年建設規模的兩倍;同時,每年還將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以上。
2011年中國就將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比上年增長70%以上,創歷年之最。
2011年10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透露,2011年的1000萬套保障房可以在11月底前實現全部開工。
通過大規模保障性住房建設,到「十二五」末,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將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住建部網站報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再次重申,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開工標準是,規劃設計的永久性建築工程已進入基礎的結構施工。對於僅是搭建施工現場圍護設施,或僅是開挖基坑的,不計入已開工的項目和套數。
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展順利,中央政府定的是「十二五」期間要建設3600萬套城鎮保障性住房,2011年已經開工了1000萬套,2012年開工了700多萬套,計劃來年開工數量正在研究當中,不會低於500萬套,有可能在600萬套左右。
財政撥款建房
2013年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80億元。該項資金主要用於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賃補貼以及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開支,用於上述開支後仍有結余的,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支出。
2013年5月16日,中央財政又下撥2013年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專項資金580億元,支持相關地區完成2013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此外,中央財政還下撥了2013年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355億元,支持相關地區完成2013年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
按照目標計劃,全國將建成470萬套保障房,以每套保障房50平方米計算,這也是將近3億平方米的裝修市場。商務部研究院日前發布的《2013年消費市場發展報告》特別指出,建材等家居產品將成為拉動消費的最大亮點,預計同比增速能達30%左右。
2014年保障房建設現狀
住建部網站消息,2014年,全國計劃新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700萬套以上(其中各類棚戶區470萬套以上),基本建成480萬套,截至8月底,已開工650萬套,基本建成400萬套,分別達到年度目標任務的92%和83%,完成投資9500億元。
⑥ 中國的住房現狀,如住房產權、城市人均住房面積等
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居民住房的條件有很大的改善,現在城鄉居民住房面積人均超過20平方米,但是分布不均,特別是近些年來房價上漲較快,人民有很大的意見。
中國是有13億人口的國家,要守住18億畝耕地的「紅線」才能養活中國人。中國每年新生人口要超過1000萬,每年由農村進入城市需要解決住房的進城人員達到1800萬,還有2100萬流動農民工,也需要居住條件。所有這些問題,政府都要統籌兼顧。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城鎮人均住宅建築面積達到二十三點七平方米,農村人均住房面積達到二十七點二平方米,達到世界中高收入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城鎮人均住宅建築面積達到二十三點七平方米,農村人均住房面積達到二十七點二平方米,達到世界中高收入水平
2005年全國城鎮人均住宅建築面積26.11平方米;
1991年中國人均住房面積7平方米;(查不到1992年的數據)
1979年,中國人均住房面積3.6平方米,合建築面積7.2平方米
國際化視野下的中國住房水平
今年3月,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說:「我國住房持有率達到了80%左右,人均住宅面積達到26平方米,這一數字居於世界較高水平。」「目前,中國內地的人均GDP為1700美元,中國香港和日本的人均GDP則超過34000美元,而中國香港城市居民住房面積是7.1平方米,日本是15.8平方米,低於中國內地的人均住宅面積」。
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2004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稱:2004年底,上海市市區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為20.4平方米,江蘇、浙江、福建城鎮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分別為20.4、23.9和24.5平方米。而上世紀90年代初期,人多地少的香港和東京,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分別只有7.1和15.8平方米。
對照上述兩段內容,發現聶梅生女士的講話似乎有些問題:一是偷換了概念,錯把東京當日本;二是用我們現在部分發達地區的數據去和上世紀90年代初期的香港和東京比。這恐怕還是很有出入的。
世界「較高水平」到底是什麼樣子?
據建設部的相關資料,上世紀90年代初,發達國家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以下狀況:美國60平方米,英國和德國38平方米,法國的該數字為37平方米,日本為31平方米。而據一份資料對不同收入國家居住水平的分析,低收入國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8平方米,中低收入國家該數字應為17.6平方米,中等收入國家為20.1平方米,中高收入國家為29.3平方米,高收入國家則為46.6平方米。
蔣浙安在《英國政府在戰後住宅業發展中的作用》中寫道:1986年,在英國2200萬套住宅中住房自有率達到62%。超過80%的英國人住在一至三層、帶花園和車庫的小別墅里,只有收入較低的人才住公寓(flat),其小別墅住宅與公寓比已達4:1。很多英國人還有「第二住宅」:一處在大城市中,便於工作與學習,一處在鄉村以供周末度假。
《環球時報》記者柴野2003年6月報道:德國有8000萬人口,13500個小城鎮,綠地佔了城市的1/3。德國人均住房面積40平方米左右,在小城鎮人均住房面積達到50平方米以上,85%的人有精巧別致的私人住宅庭院。連有上百年歷史的房屋都安裝了現代化的衛生設備和供暖設施。
而據建設部赴美房地產考察團的反饋,1999年,美國2.7億人口擁有1.1億個住房單位,67%的家庭擁有獨立住房,人均居住面積60平方米。
印度則存在兩級分化情況。據《環球時報》記者錢峰2003年7月報道:印度各大城市都有集中的富人區。
從以上這些描述中,我們對世界「較高水平」應有一個大致的認識。
在我國,「人均26平方米」如果是真實的,那可以說明住房數量「湊合」(但不知道這個數字是如何統計的)。而我國的住房質量離「世界較高水平」還差距甚遠,「跑、冒、滴、漏」現象嚴重。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表示,我國的住房質量不高,在未來15到20年裡,現有的160億平方米住宅有大部分要拆了重建。許多城市10多年前蓋的房子,現在看上去像建築「垃圾」,目不忍睹。而住房功能不完善、配套不齊全也是普遍問題,盡管大城市稍好些,但是垃圾處理和污水排放等問題也沒有很好解決。此外,我國居住的自然環境、安全環境相對比較差。
中國人居住的綜合水平離「世界較高水平」還有很大距離,不宜坐井觀天,盲目樂觀;地方政府在解決民眾居住質量、居住環境方面還任重道遠
⑦ 中國未來人民住房的發展方向。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引導和調控,調整住房結構,控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國務院近期頒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簡稱《通知》)。《通知》出台以後,社會各界反響強烈,全國已有很多城市按照《通知》精神,陸續出台了地方實施細則。在認真學習和落實《通知》有關措施的同時,房地產業界也在認真地思考《通知》所蘊含的深刻意義,進一步反思我國的住房制度建設,進一步探索適合國情的住房發展模式和發展方向。本人認為,這將對我國今後住房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對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
一、我國住房發展方向的背景分析
1998年國務院發出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這是近年來我國住房體制改革和住房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文件提出的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的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設,促使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滿足城鎮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文件提出的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國發〔1998〕23號文出台幾年後的實踐證明,該文件對我國住房建設和房地產市場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國內各城市已全面停止了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了住房貨幣化的目標;住房金融業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住房交易市場不斷規范,基本上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城鎮住房新制度;房地產業也因此得到了高速發展,已經成為了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
但是,應該看到,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緊張的發展中國家,在人均經濟規模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方面與發達國家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因此,住房的發展也應該與我國國情相符合,不斷探索和完善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並符合現時社會發展狀況的住房制度,而不應盲目求快、超前發展,否則極有可能產生住房畸形發展,並對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帶來負面影響。
從房地產業與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房地產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並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使得城市居民的人均住房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並直接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使人民生活水平由溫飽型進入到全面小康水平。然而,在目前人均收入水平較低,人均GDP尚與發達國家有10倍以上差距的情況下,完全建立以市場商品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並不適合現時國情,不能滿足各個收入層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且容易帶來房價高漲、普通老百姓住不起房等現實問題。
因此,國發〔1998〕23號文中指出的「建立和完善經濟適用房為主體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是針對我國城鎮廣大中低收入群體的實際住房能力而制定的符合國情的基本住房政策,對我國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的住房發展,依然具有重要的意義和指導作用。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建立既符合國情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合理住房體制,是我國今後住房發展的基本指導思想和原則。
二、住房建設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在國發〔1998〕23號文中,國務院提出:「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同時,「調整住房投資結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7項費用構成和3%以下的利潤控制原則,以促使「經濟適用房價格與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適應,促進居民購房」。
從國發〔1998〕23號文出台後近8年的住房發展實際看,23號文出提出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未能完全形成;與商品房市場的快速發展相比,大多數城市的經濟適用房發展較為緩慢,經濟適用房在住房整體供應總量中的比例遠遠未達到「主體」應有的規模,並與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目標相去甚遠。究其原因,在於此項政策的實施未能與近年來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有效結合,一定程度脫離了「效率與公平相結合」的住房發展基本目標。特別是經濟適用住房所採取的土地劃撥、3%以下利潤控制的方式,雖然有利於降低開發成本,便於中低收入者購房,但是卻使得經濟適用房的發展脫離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發展的實際,脫離了「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現實,未能充分發揮各種經濟資源(包括房地產開發)在現階段住房建設與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從而導致商品房發展迅速、經濟適用房發展緩慢的局面,使23號文「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住房供應政策」的目標未能完全實現。
在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發展緩慢的同時,商品房的高速發展,形成了目前國內多數城市建立了以商品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住房供應問題基本上依靠市場解決。這樣,各地住房實際發展從另一方面脫離了「效率與公平相結合」原則,並使得23號文「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的住房新制度」的基本原則未能落到實處。特別是在近兩年商品房價格快速上漲時,各地未能通過住房政策的「區別對待」功能,來發揮經濟適用房等低價、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在抑制房價快速上漲和保證中低收入群體住房的積極作用;同時,也使得房地產市場發展政策屢屢在「促進發展」與「嚴格控制」之間搖擺,未能發揮保證市場「穩定」和「持續」發展的作用。
綜上所述,國發〔1998〕23號文中提出的「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住房供應政策」,是符合我國國情的一項重要住房發展原則,它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都將對我國住房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但是,23號文中提出的「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的具體目標,應當結合近年來住房發展的實踐進行調整,特別是不能忽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住房發展的經濟屬性及其市場動力;並應當有效的將解決城鎮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政策與住房市場發展有機結合,兼顧效率與公平,在現時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制定滿足不同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並切合實際的新的住房政策。
三、關於未來住房發展方向的探討
通過前述分析,本人認為今後我國住房發展的方向應是:進一步加強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不斷完善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建立以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為主體,以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為輔助的新建住房供應模式;促進二手住房市場、房屋租賃市場的發展,充分發揮城市存量住房解決居民住房問題的積極作用,建立多層次的城市住房供應結構;不斷滿足城鎮不同收入水平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
(一)關於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的主體地位問題
考慮到我國「人口多、底子薄、資源緊張」的實際情況,住房問題既不能脫離經濟發展現實而單純依靠公共資源的無償投入,更不能把住房問題完全交由市場解決;今後的住房發展,應當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優勢,結合不同收入家庭住房需要的現實,主要通過有條件的市場方式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近期國務院37號文中提出的「重點發展滿足當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正是通過 「限價」、「限戶型」的方式有條件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重要措施。該措施在分擔了住房的部分政策性保障功能的同時,可以充分調動各類經濟資源,發揮房地產開發的積極作用,滿足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需求。而其所佔商品房比達到70%以上,也正是體現了國發〔1998〕23號文「建立和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的基本精髓。
(二)關於住房保障問題
在國發〔1998〕23號文中,指出「最低收入家庭租賃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住房保障原則。考慮到前述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中已有的作用,現時住房保障問題主要應當立足於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為此,最近國務院37號文中,明確提出「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等措施。同時,從與國內城市住房實際相近的香港等地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經驗看,重點發展面向廣大低收入群體的政府公共租賃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適量發展「居屋」(即可購買公房,類似於現時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加強住房保障、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有效手段。目前,深圳市政府已在有關文件中明確提出了住房保障「以租為主」並「將全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設」的具體措施。建議可在內地有條件城市推廣此做法,保證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的住房需要,並充分發揮政策性住房在平抑房價、穩定市場中的積極作用。
(三)關於存量住房的發展
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及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目前國內諸多城市的住房存量已達到相當規模,部分大城市每年存量住房買賣已經接近或超過新房交易;同時,房屋租賃市場快速發展,而租賃市場不存在一次性支出,住房成本較低,有利於解決對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為此,新出台的國務院37號文提出了:「積極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引導居民通過換購、租賃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條件」,以多渠道增加住房供應,解決中低收入者住房問題。
因此,在我們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的過程中,應當充分重視城市存量住宅的作用,將其作為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加強城鎮存量住宅的綜合整治與環境改善,進一步加強城鎮低價住房的供應,並建立包括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以及各類城鎮存量住房在內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
⑧ 我們中國也建設了不少的住房了,可是為什麼許多人還是覺得住房條件差,住房條件不好而某些人擁有了住房
第一因為錢第二是有很大關系第三限購政策 提高第二套房貸款利率和稅率還有保障房(但我覺得他們所謂的政策基本都沒達到什麼目的反而給一些人更多機會得到好處)
⑨ 中國的住房空置率已很高了,為何還是有開發商建房子
現在,我們在城市中似乎隨處可見高高聳立的房子。非常多的地方進行了開發建房子,房地產這個行業似乎沒有冷淡過,一直都十分火熱。但實際情況是,房子的居住率並不高,那為什麼還會有開發商建房子呢?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進步,對外開放時掀起的下海經商狂潮,越來越多的人更加有錢了。所有有的人選擇用買房來進行投資。在這一點上來說,也就是房子買回去本身就不是用來住的。而是用來投資和等待其升值的。並且,這樣想法的人很多。所以房子的市場一直很大,導致了開發商並不會擔心賣不出去。因為居住率低並不代表沒有人買房。
不管原因有多少,我認為開發商建房子的原因一定是有利可圖,可以賺到錢,房子能夠賣出去。只有在這樣的前提下開發商才會一直建房子。即使從我個人的角度出發,在我有能力的前提下我也會希望能夠買入多幾套的房子。不論是怎樣的用途,但這就是一份不動產,會帶來很多的一些好的方面的影響。但也希望開發商建房子的同時還是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要建出豆腐渣工程,要對百姓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