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市公租房要什麼條件。
深圳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共分為三種情況,具體如下:
一、深圳市民
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具有本市戶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能作為申請人。申請人已經組建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一年的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戶),但在承租期間不得重復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優惠。
申請人的配偶屬現役軍人的,可以不受戶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證期限的限制。申請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讀全日制學校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學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
申請人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3年以上,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1年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屬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為一、二、三、四級殘疾人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未領取購房補貼,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提出申請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正在本市領取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經輪候選房並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貨幣補貼。
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為,或者雖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但已依法接受處理並自處理之日起滿五年。
二、傑出人才:
申請人為經市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傑出人才;
申請人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
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三、領軍人才:
申請人為經市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
申請人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商品住房、未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
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4.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須具有本市戶籍。
註: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請單位與其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社會保險繳納單位、納稅申報單位一致。社會保險或者納稅申報中斷的,視為該人才已離開用人單位。
② 深圳領軍人才領了購房補貼還可以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房啊 嗎
您好,深圳市高層次領軍人才購房補貼金額:
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的領軍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政府根據用人單位實際補貼情況確定補貼金額,但政府補貼金額不超過以下標准: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每年15萬元,總額75萬元;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每年10萬元,總額50萬元;
(三)後備級人才每年8萬元,總額40萬元(龍華新區80W(100%配套),寶安區48W(20%配套),光明新區45W(區每年補貼3W)其他區域均40W。)。
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申請經審核合格後,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在5年內按年度發放。
購房補貼續發期間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影響余額發放。
一、 領軍人才在領取貨幣補貼期間離開原用人單位的(退休的除外),原用人單位應當自其離職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門。市住房保障部門自其離職當月起暫停發放貨幣補貼。
領軍人才被本市新用人單位錄用後,可以通過新用人單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繼續發放貨幣補貼剩餘部分。
二、 申請購房補貼之前已經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應當從購房補貼中相應扣減;租住過免租金住房的,應當按照公租房租金標准從購房補貼中相應扣減。
已經領取購房補貼的領軍人才或者其配偶的人才層級提升後,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補發購房補貼差額,且不受擁有商品住房套數的限制。
三、 領軍人才自首次領取購房補貼之日起10年內,用以申請購房補貼的房屋產許可權制轉讓,在限制轉讓期內申請轉讓該房屋產權的,應當退回已經領取的購房補貼。
四、 領軍人才可以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房,按照本市安居型商品房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時,領軍人才可以申請不超過90平方米的住房,且不參加安居型商品房輪候,住房面積不受家庭人數的限制。
深圳市高層次專業領軍人才安居租房補貼金額:
一、 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商品住房、未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領軍人才免租金住房建築面積標准為: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不超過150平方米;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不超過100平方米;
(三)後備級人才不超過80平方米。
領軍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期間的管理以及續租,參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執行。
二、 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累計不超過3年的租房補貼,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領軍人才租房補貼標准為: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3200元/月;
(三)後備級人才2560元/月。
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申請經審核合格後,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按季度發放。
望採納謝謝
③ 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時間要多久分幾次發
住房租賃補貼抄和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須在人才引進之日起5年內申請領取完畢。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層次人才等可選擇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住房租賃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000元/月,碩士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畢業生1500元/月。
購房補貼標准為:拔尖人才6萬元/年,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6萬元/年,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4萬元/年,本科畢業生1.8萬元/年。
(3)深圳市後備級人才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申請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租住公租房或者購房優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都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以各自申請。
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應當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並通過用人單位提出安居申請。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查驗,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④ 深圳市高層次人才補貼,補貼對象有哪些
根據《關於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發放有關事項的通知》(深人社規〔2017〕8號)的相關規定:
(一)獎勵補貼。2016年3月23日(含當日,下同)後我市新當選的兩院院士和新引進的傑出人才(以下簡稱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2016年3月23日後經認定的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和海外A類、B類、C類人才(以下統稱為高層次人才),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
(二)工作經費。2016年3月23日後我市當選的兩院院士和引進經認定的傑出人才,所在用人單位可作為申請人申請傑出人才工作經費。
(一)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獎勵補貼。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申請獎勵補貼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深圳全職工作(合同約定每年在深工作時間不少於9個月)。
2.未享受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傑出人才還應當在人才認定的有效任期內。
(二)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國內高層次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深圳全職工作。
2.在我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首次申請的,不少於3個月(不含補繳,下同);申請續發的,每次連續繳納不少於12個月。
3.在人才認定(確認)的有效任期內。
4.未享受我市購房優惠政策。
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還應當具有我市戶籍。
(三)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工作經費。用人單位申請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工作經費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需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
2.與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3.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在深圳全職工作。
(一)獎勵補貼。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獎勵補貼標准為600萬元;國家級領軍人才和A類人才,獎勵補貼標准為300萬元;地方級領軍人才和B類人才,獎勵補貼標准為200萬元;後備級人才和C類人才,獎勵補貼標准為160萬元。獎勵補貼按五年任期分次發放,每任期年度每人發放1次,每次發放最高金額分別如下: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為120萬元;國家級領軍人才和A類人才為60萬元;地方級領軍人才和B類人才40萬元;後備級人才和C類人才32萬元。
(二)工作經費。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工作經費標准為100萬元,一次性發放至用人單位。
(一)提出申請。
1.獎勵補貼。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的,應當由所在單位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
(2)與深圳的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收復印件並驗原件);
(3)市住房建設部門出具的購房優惠政策享受情況證明;
(4)我市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
(5)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護照、回鄉證、台胞證等,收復印件並驗原件)。有效身份證明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獎勵補貼應當在認定後1年內首次申請(2016年度認定的可在2017年底前首次申請),並在其後4個年度內連續分別申請完畢,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該年度獎勵補貼。每人每任期年度僅限申請1次,不符合發放條件的不予發放該年度獎勵補貼。
2.工作經費。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所在單位申請工作經費的,應當由所在單位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傑出人才工作經費申請表》一式兩份;
(2)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其他單位提供注冊登記證書或法人證書(需按相關要求完成年檢,收復印件並驗原件);
(3)與全職在深圳工作的兩院院士和傑出人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收復印件並驗原件)。
工作經費應當在兩院院士當選或傑出人才認定後1年內申請(2016年度當選或認定的可在2017年底前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二)受理審核。
申請材料齊備的,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應當受理,並在接收材料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
(三)公示。
對審核合格的,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四)撥付。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按照財務有關規定,在次月將獎勵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指定賬戶。
望採納!
⑤ 博士後掛在深圳 能拿到12萬嗎
你好!深圳市博士後待遇十分優越,以深圳大學為例,目前基本待遇約為25-27萬/年,具體包括:專
1、學校發的基本工資7000元屬/月。
2、合作導師發的基本補貼2000元/月。
3、住房補貼2240元/月。
4、深圳市政府發的在站博士後補助12萬/年(免稅),共發24萬(開題、中期各一次)。
5、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進站博士後,給予額外獎勵性待遇2000元/月:a、博士期間發表3篇JCR二區以上學術論文、人文社科類博士在博士期間在權威期刊(《深圳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頂級、權威學術期刊目錄(2013版)》)發表過3篇以上學術論文的;b、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前200名高校應屆或畢業一年內的博士。
此外,出站時可獲得30萬元的科研啟動經費。符合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後備級人才認定標準的,還可申請160萬元的購房補貼。
⑥ 獲取了一級建造師在深圳可不可以申請人才房
深圳市申請人才住房的條件:
一、傑出人才:
1、申請人為經版市人力資源部門認定權的傑出人才;
2、申請人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
3、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二、領軍人才:
1、申請人為經市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
2、申請人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商品住房、未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
3、申請人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4、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須具有本市戶籍。
註: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請單位與其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社會保險繳納單位、納稅申報單位一致。社會保險或者納稅申報中斷的,視為該人才已離開用人單位。
進入輪候庫後一定要及時了解房源消息,主動認租房源,不用排隊!!
⑦ 國邦菁華代理申請的深圳市科技人才專項補貼有多少
從國邦菁華網來站上了解到深圳源市科技人才專項補貼是指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的領軍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政府根據用人單位實際補貼情況確定補貼金額,但政府補貼金額不超過以下標准:(一)傑出人才認定每年120萬元,總額600萬元;(二)國家級領軍人才每年60萬元,總額300萬元;(三)地方級領軍人才每年40萬元,總額200萬元;(四)後備級人才每年32萬元,總額160萬元(龍華新區320W(1:1配套),寶安區320W(1:1配套),其他區域均160W)。
⑧ 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 優秀人才享住房補貼
深圳市加快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通過人才安居等政策打造人才「宜聚」城市,優化創新創業環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跟著小編來看看你能不能享受到住房補貼。
一、人才安居方式
實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產權贈與、租住公租房和購買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貨幣補貼包括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等形式。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租住公租房或者購房優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都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以各自申請。
2、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應當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並通過用人單位提出安居申請。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查驗,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申請人同時符合租房補貼、購房補貼和公租房申請條件的,不得同時享受。
4、申請人自願承租或者購買低於其人才層級所對應的面積標准住房的,低於標准部分不予補償;自願承租高於其人才層級所對應的面積標准住房的,超出標准部分,按照同期同區域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租賃指導租金(以下簡稱市場指導租金)繳交租金。
5、人才安居政策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時享受。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申請租房補貼。
7、各類人才已享受廣東省有關人才住房貨幣補貼的,在享受本市人才安居政策時應當扣除廣東省人才住房貨幣補貼。
三、傑出人才安居
1、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傑出人才,可以通過用人單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免租金租住建築面積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傑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計不超過10年。免租金期限屆滿後可以續租3年,但應當按照公租房租金標准繳交租金。
3、承租人不得轉租住房。租賃期間發生的物業管理、水電氣等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負擔。承租人未按時繳交的,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
4、承租人離職的,原用人單位應當自離職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門。承租人離職未退房的,自離職之日起至被本市新用人單位錄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標准繳交租金,1年後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市場指導租金繳交租金。
5、傑出人才簽訂免租金住房租賃合同後,在本市全職工作滿10年,貢獻突出並取得本市戶籍的,可以通過其用人單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贈與所租住房。
四、領軍人才安居
1、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商品住房、未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領軍人才免租金住房建築面積標准為: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不超過150平方米;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不超過100平方米;
(三)後備級人才不超過80平方米。
領軍人才租房補貼標准為: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3200元/月;
(三)後備級人才2560元/月。。
4、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的領軍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政府根據用人單位實際補貼情況確定補貼金額,但政府補貼金額不超過以下標准: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每年15萬元,總額75萬元;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每年10萬元,總額50萬元;
(三)後備級人才每年8萬元,總額40萬元。
五、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本辦法所稱新引進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應屆畢業生、新調入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
1、新引進人才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辦理接收、調入或者引進手續的人力資源部門申請發放租房補貼:
(一)本科以上學歷;
(二)具有本市戶籍;
(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2、新調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批文件簽發之日起1年內提出租房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新引進人才的租房補貼標准為:
(一)本科6000元/人;
(二)碩士9000元/人;
(三)博士12000元/人。
六、公租房配租(售)
1、公租房通過個人輪候、重點企事業單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本市戶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輪候的有關規定申請輪候。
六、申請材料
(一)人才認定證書;
(二)勞動合同;
(三)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籍證明、結婚證(僅限已婚人員),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提供居住證,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還需要提供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四)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聲明;
(五)用人單位擔保文件;
(六)房地產證(權利人為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用人單位已發放由其分擔的年度購房補貼的憑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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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深圳的住房補貼
租房補貼款發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 (1)申請人離職的,包括離開用人單位或勞動合同過期(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2)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如人才期末評估合格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3)人才認定文件被撤銷的; (4)申請人(地方級、後備級)戶籍遷出深圳的;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享受本市購房優惠政策、擁有商品住房,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發放); (6)已領取廣東省人才住房貨幣補貼且達到可領取的領軍人才租房補貼上限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申請人被處以刑罰處罰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9)其他違規情形。
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有效;
(2)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具有本市戶籍。
申請材料
1.網上提交的單位申報材料掃描件:
(1)《關於核查領軍人才申領住房補貼條件的承諾書》(須從系統下載標准版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及住房專員身份證件。
上述掃描件除身份證件外,均須加蓋單位公章(顯示公章原色)。
2.網上提交的申請人申報材料掃描件:
(1)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件,結婚證(僅限已婚人員),非本市戶籍員需提供居住證,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還需要提供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地方級和後備級領軍人才須提供戶籍證明;
(2)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書;
(3)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憑證,包括勞動合同、在本市納稅和繳納社保的憑證;
(4)領軍人才申領住房補貼承諾書(個人) (須從系統下載標准版本)。
上述掃描件除身份證件和個人承諾書外,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顯示公章原色)。其中,納稅和繳納社保憑證在確認在崗時提交,其餘的申報材料在申報時提交。
辦理時間: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本事項支持網上受理,可24小時在線申報。
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審核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合格的,網上提交申報材料掃描件。
(2)市租賃中心核查申報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單位補交材料或退文。
(3)確認申請人在崗。每季度第一個月前15日,用人單位須網上確認申請人是否在崗。在崗的,須上傳申請人上一季度在本市納稅和繳納社保的憑證。
確認申請人在崗期間,不受理新增個人申報材料。
(4)市住建局會同市規劃國土、人力資源、公安、稅務部門和各區(新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申報材料統一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單位。
(5)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網站公示申請人信息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為: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前10位)、性別、人才類型、人才證書號、證書有效期、工作單位、補貼類型、共同申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前10位)。
(6)合格的,市住建局提請市財政部門核撥租房補貼款。
(7)市財政部門撥付租房補貼款。
(8)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通知用人單位,並按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