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煙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中心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嗎
煙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中心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嗎?他是全額撥款單位
⑵ 誰有煙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印章的照片
是趙揚吧?名字寫錯了,還有,他不是電視台的,是煙台歌舞劇院的
⑶ 煙台芝罘區社保中心
企業社會保險辦理的具體流程如下:
[一]登記范圍
市區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根據當地政策)。
[二]報送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執業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單位開戶銀行全稱及帳號。
[三]辦理程序
1.單位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上級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手續。
2.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完整並蓋章。
3.社保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及紙質副本。
[四]注意事項
1.在注冊登記的企業,到市社保中心辦理登記參保手續;在各區工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到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2.按企業辦法參保的單位,還應立即到地稅徵收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繳費單位應將《社會保險登記證》紙質副本懸掛於辦公場所醒目位置,並於頃謹每年規定時間內持《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到勞動監察機構辦理勞動保障年檢手續。
4.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單位依法終止的,須在變更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及證明材料,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XX市參保單位結戶審批表》,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結戶)手續。
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五險」:按脊念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1%(非農業戶口)14%(農業戶口),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5%,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櫻乎困擔1%,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4-1.2%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煙台市芝罘區社保中心電話
煙台市社會保障卡辦理地址:煙台市芝罘區勝利路付2號,電話:12333。離煙台市地稅局、今日花園很近。地稅局門口就有:21、22、23。下車後馬上念笑過馬路(到地稅局一側),沿著人行道向東走再左轉(一共大約200米)就到了。羨高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兄碼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煙台市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地址
根據煙台市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公布的信息,郵箱等信息見下圖:
⑹ 煙台什麼地方有廉租房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租怎麼申請
2004-05年建成的位於煙台錦綉新城的100套廉租房 芝罘區只楚街道辦事處東側。
位於幸版福和蓁山屯權的廉租房。
具體的條件和申請辦法最好咨詢煙台市房管局
咨詢投訴電話: 7973347 7932129
經濟適用房管理科: 7443542 7972798
房管局生產計劃科:6224149
按要求,租住的必須是最低收入的無房戶,民政部門確定的低保家庭申請廉租房;另一類是直管公房轉換為廉租房的,以前租住直管公房,但符合「雙困」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政府以低廉租金出租,租金為正常房改租金標準的50%%。
據了解2007年室房管局在市中心區有篆山小區、錦綉新城C區等經濟適用住房集中建設項目,芝罘區黃務街道辦和萊山區初家街道辦將成為今後經濟適用住房的主要建設區域。
經濟適用房基本上都會有廉租房提供!!所以盡早准備吧 很搶手的哦
⑺ 煙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如何公積金提取啊
煙台的住房公積金假如想提取,可以。
⑻ 煙台住房保障按租的錢多少給補貼多少嗎
煙台住房保障按你本來房子的面積預算補貼 一般800到1000
⑼ 芝罘區社保中心電話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煙台社會保障局網站:
地址:煙台市萊山區府版後路2號
服務熱線:12333
郵編:權264003
管轄范圍: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牟平區、昆嵛山自然保護區、長島縣、龍口市、萊陽市、萊州市、蓬萊市、招遠市、棲霞市、海陽市。
⑽ 煙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設機構
1.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工作,研究工作動態,督辦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
2.負責中心文秘、檔案、保密、信息整理匯總與發布、機要通信,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中心大事的記錄、整理,編寫中心大事記;
3.負責建立、完善、落實內部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人員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工作;
4.負責中心的經費財務會計核算管理,編制經費預、決算,固定資產和辦用品的采購、保管、分發、維護等工作;
5.負責中心人員的工資核定、審批、發放和社會保障等費用的交納等人事、勞資等管理工作;
6.負責中心信息網路建設與維護工作;
7.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及政工、黨群等管理工作;
8.負責綜合性會務組織安排及公務接待工作;負責來訪人員的接待及批辦處理意見;
9.負責勞動、衛生、生活福利、安全保衛、計劃生育、老幹部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
10.負責機動車輛的管理、調度、維護與保養工作;
11.負責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計劃,負責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的編制、匯總及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並負責對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控制;
2.負責住房公積金收入、支出、使用的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3.負責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核算及收益的分配;
4.負責承辦國家債券的購買、兌付及相關會計核算工作;
5.負責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帳戶的設立和管理,對受委託銀行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結算業務進行協調和監督;
6.負責與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核對帳目;
7.研究分析經濟運行、財稅金融政策變化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改善資金運營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8.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檔案建立及移交;
9.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的財務管理,探討改革全市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體系的途徑和模式;
10.負責中心內部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堵塞管理漏洞,不斷健全內控機制,確保資金安全;
11.負責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提報市級住房公積金歸集計劃,並組織實施批準的歸集計劃;
2.負責住房公積金催繳工作;
3.負責對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5.負責對職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問題的來信來訪的受理工作;
6.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征管工作行政執法業務流程;
7.負責住房公積金繳交、提取等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咨詢解釋工作;
8.負責對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封存等工作;
9.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轉移等業務的審批、辦理及明細帳核算;
10.負責對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帳原始會計資料的整理、裝訂、保管以及歸檔;
11.負責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的審批、調整工作;
12.配合有關部門擬定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調整意見;
13.負責對縣市區住房公積金征管工作的業務指導;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擬定、調整和解釋;
2.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程序的制定和規范;
3.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宣傳;
4.負責根據住房公積金的歸集額度和貸款的需求程度,提報住房公積金貸款計劃,並組織實施批準的貸款計劃;
5.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受理、考察、審核、發放及回收;
6.負責研究制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防範辦法,協調、監督受託銀行履行「委託協議」情況,最大限度地降低貸款風險;
7.負責記錄住房公積金貸款明細帳。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月報表及年報表,按時與委託銀行、計財科對帳,及時准確地為領導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全面情況;
8.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的整理、裝訂和管理;
9.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表格的制定、修改和調整;
10.負責指導各縣市區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