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公租房怎麼申請和所
需具備本市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家庭及人員;或具有本市城六區居住證,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持有本市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完稅證明1年以上、從事個體生產經營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員。
同時還需要具備家庭收入不得高於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低於當地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60%;單身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及收入。
(1)西安保障住房條例擴展閱讀:
申請公租房辦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市城六區城鎮戶籍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居住證,及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營業執照和完稅證明、社區出具的連續從事1年以上個體生產經營證明其中之一;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簽字的申請承諾及授權委託書;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和收入證明;
5、婚姻證明。配偶已去世的應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西安市公租房辦理程序:
1、具有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申請人向戶籍所在社區或人才交流中心領取《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2、非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申請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區領取《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3、社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對於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街道辦事處收到審核材料後,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社區調查意見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5、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審核資料後即時公示3日;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或本級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審核資料後即時公示3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審;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復審意見有異議或本級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2.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公祖放的申請條件為需要有當地戶籍或暫住證,且住房困難等條件。
以西安國際港務區為例,根據《西安國際港務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暫行)》第十七條 公租房申請人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西安國際港務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難的人員。
(一)區內用工單位就業人員作為申請人須年滿18周歲,具有西安市城鎮戶籍或暫住證(居住證),並與區內用工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對於區內用工單位開發建設的集中式商貿物流場所的穩定就業人員需具備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產權所有人提供的經營證明文件。
(二)住房困難指:
1、申請人及配偶(如已婚)在西安市主城區(西安市城六區和長安區)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或私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不足人均17平方米;
2、申請人之前未承租公租房或廉租房;
3、申請人居住在危險房屋或不具備基本生活設施等不適合居住的房屋。
(2)西安保障住房條例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3. 《西安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辦法》全解析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那麼,西安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都有哪些條例?我們一起來看看。
第一條為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行為,促進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納入政府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享受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向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普通居民住房。
第三條 本市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主管部門,依法對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施管理。
建設、房屋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
第六條 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由開發成本、稅金和利潤三部分構成。
第七條 開發成本包括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管理費、貸款利息、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基金項目。
第八條 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是指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用於徵用土地和拆遷補償所支付的費用。包括:
(一)土地補償費;
(二)安置補助費;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四)青苗補償費;
(五)房屋等建築物作價補償費;
(六)臨時安置過渡及搬家補助費;
(七)集體企業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八)取得土地時發生的耕地佔用稅等相關稅費;
(九)征地、拆遷過程中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包括:
(一)工程勘察費。包括水文、文物、工程地質勘察費。
(二)建築規劃及設計費。包括建築工程設計費,建築規劃測繪費用等。
(三)標底編制費。
(四)前期工程費。包括施工通水、通電、通氣、通路及平整土地的費用。
(五)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條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列入施工圖預(決)算項目的房屋建築安裝工程費。包括:
(一)房屋的土建(含樁基)工程費;
(二)水、暖、電、氣、熱、通訊、電視線路、消防、電梯等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費;
(三)附屬工程費;
(四)建築安裝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包括:
(一)小區紅線內基礎設施建設費。包括小區紅線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消防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費用。
(二)小區紅線內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包括小區居委會、物業管理用房,人防工程,公共停車棚、公廁、配電水泵消防房、垃圾轉運站等配套公建費用,不包括商店、銀行、醫院、會所、地下停車場等營業性公共建設費用。
(三)其他住宅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第十二條 管理費按照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之和的2%計算。
第十三條 貸款利息按照開發單位為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籌措資金所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計算。
第十四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基金項目按國家有關規定計收。
第十五條 稅金依照國家規定的稅目和稅率計算。
利潤按照征地和拆遷安置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之和的3%計算。
第十六條 下列費用不得計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
(一)住宅小區內經營性設施的建設費用;
(二)開發單位留用的辦公用房、經營用房的建築安裝費用及應分攤的其他費用;
(三)各種與住房開發經營無關的集資、贊助、捐贈和其他費用;
(四)各種賠償金、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款;
(五)由於開發單位的原因造成超過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而發生的土地閑置費等;
(六)按規定已經減免的及其他不應計入價格的費用。
第十七條 開發企業應在項目開工前,向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定價申請。
已開工建設的商品房項目經批准轉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開發企業應當在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前,向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定價申請。
第十八條 開發企業的書面定價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制定價格的具體項目名稱、四至、規模、總建築面積、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土地及城建手續辦理情況、是否符合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標准等內容;
(二)擬制定的價格水平;
(三)擬定價格與同類型建設項目(含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和商品房項目)的價格水平比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十九條 開發企業隨書面定價申請附以下材料:
(一)開發企業工商執照及資質證書復印件;
(二)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申報表;
(三)經濟適用住房立項(核准)文件;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五)經規劃部門審核、批準的總平面圖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審核的建築單體平面圖;
(六)征地、拆遷安置等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七)建築工程設計、勘察、監理、施工合同書復印件及相關付款憑證;
(八)建築安裝工程預(決)算書及工程預決算評估認證報告書;
(九)城建交費單、土地使用稅等費用付款憑證;
(十)其他應計入成本的費用付款憑證及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行價格認證制度。
開發企業在向市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定價申請的同時,須到具有價格認證資質的機構進行價格認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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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西安保障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西安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請,2011年,西安保障性住房將建1.31萬套;經濟適用住房2萬套;公共租賃住房3.7萬套;限價商品房1.59萬套。分別完成全年任務的0.33%、0.21%、0.06%。為解決低收入群眾的住房困難,西安保障性住房將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邁出更大的步伐。
西安保障性住房准入條件
1.戶口:西安市城六區、長安區非農業戶口。2.人均面積:家庭無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員年收入情況說明(低於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單身申請限制:單身申請人年齡超過30周歲。
5.住房交易:經濟適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對於購買後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時業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額的2%補交土地出讓金;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出售。
6.西安經濟適用房供應標准
單身家庭: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西安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房
公共租賃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共租賃住房是一個過渡性的解決方法。就是這部分群體不屬於低收入,但是他們目前通過市場確實解決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難。因此,政府提供給他們一定的幫助,過一段時間,當這部分群體有支付能力了,他們就離開公共租賃住房,到市場購買或承租住房。
西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
從2009年5月起,西安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由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擴大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西安保障性住房。城鎮低收入家庭,指經民政部門認定、家庭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0%的家庭。
西安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原先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平方米(不含)調整為9.8平方米(不含);租金補貼也由原先的40元/人月提高至50元/人月。西安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發放周期為3年,期滿後,應重新提交相關證明,重新提出租金補貼申請。
西安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首先應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同時符合租金補貼保障條件後,申請家庭可由戶主或推選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擔任申請人(特殊情況可委託代理人),申請人持書面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社區提出申請,人戶分離的家庭向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認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辦事處或社區提出申請,領取《租金補貼申請表》,如實填寫。
5. 西安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
1、西安城六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線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標准;
2、外來務工人員指年滿18周歲,具有就業地城鎮暫住證(居住證),在就業城鎮居住6個月以上,
3、勞動關系穩定,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外來人員;
4、新就業職工指18周歲至35周歲,未婚,具有就業地城鎮戶籍或城鎮暫住證(居住證),
5、在所在單位工作未滿5年;在就業城市勞動關系穩定,並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且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7、由社區組織住戶領表填報,駐社區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8、新就業職工填報並統一提交到社區。未設立社區的,直接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9、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統一到縣(區)領取調查表和宣傳資料並發放至社區或村委會。
10、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由社區將調查表統一發放至單位,由所在單位組織,本人填寫。
(5)西安保障住房條例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已經第84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規范運營與使用,健全退出機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運營、使用、退出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條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
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都有權進行舉報、投訴。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接到舉報、投訴,應當依法及時核實、處理。
6. 西安公租房,國家保障性住房
西安的公租房屬於國家保障性住房,
等級的話也要去整過的地方,
不能隨便找個人就去登記,
防止被騙的。
7. 西安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
在?對於這個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要從三個方面來說。 西安市經濟適用房 准入條件: 1.戶口:西安市城六區、長安區非農業戶口。2.人均面積:家庭無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員年收入情況說明(低於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單身申請限制:單身申請人年齡超過30周歲。 5.住房交易:經濟適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對於購買後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時業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額的2%補交土地出讓金;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出售。 6.西安經濟適用房供應標准 單身家庭: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西安市廉租房 從2009年5月起,西安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由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擴大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指經民政部門認定、家庭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0%的家庭。 西安市廉租房保障面積標准原先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平方米(不含)調整為9.8平方米(不含);租金補貼也由原先的40元/人月提高至50元/人月。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發放周期為3年,期滿後,應重新提交相關證明,重新提出租金補貼申請。 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首先應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同時符合租金補貼保障條件後,申請家庭可由戶主或推選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擔任申請人(特殊情況可委託代理人),申請人持書面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社區提出申請,人戶分離的家庭向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認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辦事處或社區提出申請,領取《租金補貼申請表》,如實填寫。 公共租賃房 公共租賃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共租賃住房是一個過渡性的解決方法。就是這部分群體不屬於低收入,但是他們目前通過市場確實解決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難。因此,政府提供給他們一定的幫助,過一段時間,當這部分群體有支付能力了,他們就離開公共租賃住房,到市場購買或承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