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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設服務中心做什麼工作

發布時間:2021-02-18 04:53:28

Ⅰ 住建局是干什麼的

住建局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簡稱。

以縣住建局為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的有關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職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縣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縣城鄉規劃的政策和制度制定,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工作職責,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方案審批等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指導城市環境衛生規劃。

(四)承擔建立本縣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責任。

指導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擬訂危房鑒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職責,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工作職責,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和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

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技術地方規范和標准圖集,組織開展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鑒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八)承擔指導城鎮建設工程設施的防洪工作,指導城鎮燃氣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九)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風景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世界自然遺產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以及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園林綠化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工作,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二)制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指導監督縣級建設民間組織的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信訪工作職責,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的建設發展計劃和有關規定,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項設施,為城市經濟建設服務。

(十四)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住房建設服務中心做什麼工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國家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務。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Ⅱ 村鎮規劃與建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是做什麼的

工作內容: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規劃管理、民房建設、工程質量、招投標、民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2、全面負責本鄉范圍內的村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實施工作。

3、負責本鄉范圍內單位建設工程選址、定點、審核呈報縣建委核發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的工作。

4、負責本鄉范圍內的市政工程實施和市政設施管理。

5、負責本鄉范圍內的民房建設管理工作含質量、安全核發村鎮工程建設許可證和簽發施工許可證。

6、負責全鄉農村建築工匠的管理工作。

7、查處民房建設中的違章違法行為負責處理民房建設中的信訪、投訴工作對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8、協助縣建委規劃辦、建管處、質監站、招投標辦、房產管理處等部門做好:

(1)規劃建設管理

(2)工程建設市場管理和施工現場管理

(3)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

(4)招投標管理

(5)房產交易、白蟻防治等工作。

9、接受鄉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1)宣傳、貫徹、執行《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組織編制鎮域內村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以及村莊的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

(3)嚴格按規劃實施,按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負責鎮范圍內各類村鎮建設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

(4)負責全鄉范圍內農村個體工匠及按圖施工的管理,嚴格控制無證及無設計圖紙施工。

(5)鄉域范圍內的村容村貌及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6)全鄉范圍內的農村房屋的產籍產權管理。

(7)負責全鄉范圍內的各類市政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8)查處全鄉范圍內的違章建築。

(9)收繳規劃建設中各類有關費用。

(10)承辦鄉黨委、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住房建設服務中心做什麼工作擴展閱讀:

鄉鎮村鎮規劃建設站的相關明細

鄉鎮村鎮規劃建設站的目的在於確定村鎮建設的發展方向和規模,合理組織村鎮各建設項目的用地與布局,妥善安排建設項目的進程,以便科學地、有計劃地進行農村現代化建設,滿足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其中的注意事項如下:

1、在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前提下,對各項建設進行合理布局、協調發展並留有發展餘地。

2、充分挖掘原有村鎮用地的潛力,不佔或少佔耕地、林地和牧地。

3、正確處理需要與可能、長期和近期的關系,確定適當的建設標准和分期實施計劃。

4、充分利用原有設施,逐步改建、完善。

參考資料來源:

隴川縣護國鄉人民政府--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Ⅲ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主要負責什麼工作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4號),設立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正廳級建制,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1、承擔保障全省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價住房規劃政策,參與廉租房資金安排有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省住房建設規劃和計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法規和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負責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負責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全省城鄉規劃管理和技法監察工作。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 擬訂省工程建設技術標准和定額;組織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築專業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按有關規定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省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擬訂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
7、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重點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村鎮建設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監督檢查,指導全省重點鎮建設。
9、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省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工作。
10、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1、擬訂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12、組織制定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管理;負責省房屋和市政工程相關項目招投活動的監督執法。
13、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省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14、負責全省建設行業執業資格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管理全省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發展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15、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北街2號 郵編:110001

Ⅳ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住宅建設服務中心 是個什麼東東的

中央抄國家機關公務員住宅建設服務中心隸屬於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部級領導幹部宿舍的建設和物業管理。
(二)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設、銷售和物業管理。
(三)根據中央國家機關房產和土地資源的實際狀況,開發建設商品房。
(四)指導協調受委託的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業務工作。
(五)負責審批所屬經濟實體計劃、利潤分配、財務預算方案;對授權管理范圍內的人員進行聘任或解聘;對所屬經濟實體運營中的重大問題作出決議;按照現代制度的要求,加快推進所屬經濟實體深化改革,提高市場競爭力,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
職能處:綜合部、資產部、財務部、項目部、工程部、物業部。

Ⅳ 住宅便民服務專員是干什麼的

一、便民服務中心設立範圍及代辦員配置
各社區和行政村設立「便民服務中心」,各小區設立「便民服務點」。社區、行政村便民服務中心設在社區、行政村辦公地點,小區 「便民服務點」與周三坐崗接訪合並辦公。
便民服務中心(服務點)根據工作需要設若干代辦員。各聯村幹部、村(小區)支書、主任(組長)、文書(報帳員)、大學生村官、計生聯系員等為代辦員。也可從其他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熟悉相關政策法規,樂心為民辦事的人員中選擇合適人選擔任。有條件的可聘請專職人員。
便民服務代辦員具體負責開展便民服務工作。社區居委會主任、行政村聯村幹部是便民服務中心負責人,小區聯村幹部是小區服務點負責人。
二、工作原則
公開便民。通過各種形式公示便民服務代理事項、代辦流程、代辦制度、代辦地點和代辦人員及其聯系方式等。
依法辦事。嚴格執行為民服務代理工作制度,按照規定的辦事程序,杜絕暗箱操作。
熟悉業務。代辦員要熟悉代理事項的辦理程序和有關要求,對申辦人做到「一次性告知」。代理事項一經受理,要按照限時辦結要求辦理,代理事項辦妥後,及時向申辦當事人交接反饋。
無償代辦。除依據法律、法規應當交納的規費外,便民服務活動不得向辦事群眾收取任何代辦服務費用。
三、服務內容
1、戶口申報、轉遷,身份證換領等。(公安)
2、協助辦理低保,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的基礎資料,聯系殯葬事宜等。(民政)
3、就業、失業登記,職業介紹,職業供求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援助;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參保人員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資格認證,死亡人員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政策咨詢、宣傳發動、參保登記、信息變更和失業保險金和「4050」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發放等。(人勞社保)
4、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批,設施農用地審批;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國土)
5、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政策宣傳、咨詢和辦理資料的發放。(建設)
6、農民私人建房規劃許可證辦理;農民私人建房政策法規和技術咨詢等。(規劃)
7、土地流轉信息審查、發布、上傳;農產品買賣市場信息發布;有關生產技術、氣候變化、抗災、支農惠農政策傳達;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糧食直補資金落實服務(農資綜合直補屬財政部門);育秧育苗、機耕機收等生產作業聯系咨詢;農業技術培訓、咨詢等。(農業)
8、林木採伐、運輸申報。(林業)
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辦理,村民縣外醫療機構就診醫療費用報銷政策咨詢;動員農村居民參加健康教育、負責分發健康教育宣傳資料、動員並組織參合農民參加健康體檢、動員婚齡青年參加婚檢,協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村內重點人群(老年人、孕產婦、兒童、重性精神病人等)的健康管理,傳染病防控工作,做好農村100人以上家庭聚餐報告工作,組織發動群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改水、改廁及飲用水質檢測等。(衛生)
10、再生育審批;生殖健康服務證、婚育證明等計生證照辦量;外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查驗;計生政策宣傳、咨詢;優生「兩免」服務券和避孕葯具發放等。(計生)
11、個體工商戶辦照辦理;工商政策宣傳、咨詢等(工商)
12、電力維修、抄表收費、用電咨詢等。(供電)
13、殘疾人證核發;殘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重度殘疾人托安養、基本生活保障及康復工程)。(殘聯)
14、聯系有線電視線路安裝維護。(廣電)
15、可以辦理的其他事項。
四、工作程序
受理:凡屬於村級便民服務中心代辦的事項,均應予以受理,對不屬於村級便民服務中心代辦范圍且必須由辦事群眾直接辦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單位直接申請辦理;對申請代辦事項手續不全的,應告知補辦相關材料;對手續齊全的,應向申請人出具承辦單,並告知申請人的權利、義務和代辦期限等,並做好相應台帳登記。
傳遞:便民服務中心(代辦點)代辦人員要主動積極與街道365便民服務中心或市行政服務中心相關窗口聯系,對申請人申辦事項及時遞交相關窗口辦理。街道365便民服務中心、市行政服務中心建立「便民快速通道」,及時安排辦理便民服務事項。
回復:對受理辦結的各類事項應及時回復申請人,並聽取申請人的意見。遇到重大投訴事項以及涉及到對其他單位的投訴事項,要及時與街道365便民服務中心或市效能投訴中心聯系、反饋。
五、服務要求
村級便民服務總的要求是:群眾辦事,幹部服務,努力做到村民辦事不出村、幹部服務幫到底、常年堅持不間斷、群眾滿意為標准。為此,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有固定辦公場所。落實完善便民服務中心場地設施,提高軟硬體建設標准,各社區、行政村「便民服務中心」做到「十個一」,即「一個場所、一塊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帳、一部電話、一台電腦、一個公示欄、一名以上代辦員、一套辦事須知、一張便民服務卡」。在醒目適當地方張掛「便民服務中心」牌子。小區「便民服務點」也要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及便民服務設施,做到辦事程序、值班制度、服務人員、聯系電話等公開。
二是公示服務內容。各便民服務中心(服務點)應將服務內容、服務地點、代辦員聯系方式、以及相關代辦服務制度等在社區、行政村、小區公示欄及其他方式公示,提高所在區域群眾對實行便民服務制度和知曉率。
三是建立服務台帳。對受理所有代辦事項應建立台帳,代辦員應將代辦事項受理時間、委託人、代辦內容、代辦結果等情況詳細記錄,年底統一整理存檔。
四是落實承諾服務。在便民服務活動中,代辦員要通過形式方便群眾辦事做到態度熱情,誠懇待人。按照服務事項的輕重緩急,能辦的立即辦;對一時辦不了、事項復雜的,辦理有一定難度的,想方設法積極協調辦理;確實不能辦理的,向群眾說明原因,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代辦員應自覺廉潔自律,嚴禁向服務對象「吃、拿、卡、要」。加強自身學習,注重提高服務能力水平。

Ⅵ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麼的

各地區住房保障中心大體一樣,下面以廣州市為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務;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檢查區(縣級市)開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機關安居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擬訂和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住房貨幣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等年度標准。
(三)負責籌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職工住房貨幣分配補貼資金、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單位住房基金及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四)組織開展居民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關需求情況調查;擬訂本市住房保障標准,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五)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徵用、拆遷、儲備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計劃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保障性住房自建項目的組織實施;會同物價等部門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並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工程項目有關優惠政策。
(七)負責住房保障資格審核、保障性住房的籌集、租售和後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服務;負責住房保障信訪、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企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資格的審核;負責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監督、處理房改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
(九)負責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檢查市與區、街(鎮)住房保障信息網點工作。
(十)負責職工房改檔案、住房保障檔案的建檔和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Ⅶ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房屋徵收中心、房產處,具體是做什麼工作的待遇怎麼樣

房屋徵收中心具體的工作內容有:房屋徵收前的入戶調查摸底工作, 協調編寫社會風險穩定評估報告,簽訂徵收補償協議,選房,各種公示等。規劃方面應該不屬於房屋徵收中心的。工作的專業性不太高,但對人的素質要求比較高,對工作經驗的要求也比較高。工作很繁瑣,事情很多,具體說累不累還是看心態吧,還有就是看具體做什麼工作,不是所有的工作都累。
房產處也叫房管局:
房管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擬定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行業信息化進程。
(二)擬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編制房改資金的投向和使用計劃及住房專項貸款計劃;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和單位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批工作及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參與研究制定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區范圍危舊房改造,協調改造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城鎮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情況的調查;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審和建成區的綜合驗收。
(四)負責擬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負責廉租住房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房的租賃、經營、維修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單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城鎮房屋糾紛的調處和有關政策工作。
(五)負責城市房屋權屬管理與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有關工作。研究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政策措施;確認房屋權屬,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注銷及設定他項權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管理產籍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現房銷售和商品房面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抵押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與監督,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方案的制定。
(六)負責城市房屋的拆遷管理工作。核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拆遷糾紛,組織行政強制拆遷,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七)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工作;負責指導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房政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待遇都不錯,公務員待遇。

Ⅷ 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屬於哪個部門

屬於建設局管轄。與公共行政服務中心類似。

城鄉建設服務中心由市城鄉建委設計處、住房處、科教處、節能處,和市開發辦、配套辦、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招投標辦、造價總站、建管總站、質監總站、安全管理總站、崗位培訓中心、城建檔案館,以及市規劃局、消防局、環保局、市商委、市公證處、保險公司、銀行等20多個單位或部門派駐人員設置窗口組成。

政務辦理中心採取「集中收件、集中出件、接辦分離、內部運轉」的工作模式,辦理房地產業、建築業、勘察設計業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批,以及市管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相關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

中心通過不斷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行政審批工作,強化內部管理、創新優質服務。

(8)住房建設服務中心做什麼工作擴展閱讀

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大力實施「陽光行政」,堅持「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的宗旨,以「建設一流環境、造就一流隊伍、實施一流管理、追求一流服務」為目標,實行工作職責、辦事依據、前置條件、辦事程序、辦事時限、收費標准「六公開」辦事制度。

按照一般事項即時辦理,復雜事項承諾辦理,上報事項負責辦理,重點事項聯合辦理,特殊事項集中辦理,控制事項明確答復的「六制式」辦理方式,將面向經濟、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行政審批項目集中辦理,實行一門授理,一口對外,一口說清,一口收費,一班人聯合踏勘,一條龍聯動服務的「六個一」審批辦法,極大地方便了投資者和百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共行政服務中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重慶市城鄉建設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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