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8桂林廉租房申請流程
廉租房申請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由廉租房申請人(戶主)持上述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回事處提出廉租房申請。
二、受答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領取填寫《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相關單位蓋章。
2、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5日內),並對申請家庭入戶調查,進行評議。
3、街道組織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
4、區縣復審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
6、符合條件,進行搖號配租配售。
7、搖中,進行配租廉租房;未搖中,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㈡ 請問桂林市迎賓路廉租房今年有分配嗎
要了解桂林市區廉租房
了解政策和申請: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的偏下方有「重點業務服務」,你點擊進入其中的「保障性住房申請」,裡面有「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和「廉租房申請」,你在「廉租房申請」的下面點一下「辦理依據」,可以看到裡面有《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流程圖》、《桂林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了解房源: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的偏下方有「重點業務服務」,你點擊進入其中的「保障性住房申請」,裡面有「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和「廉租房申請」,你在「廉租房申請」的下面點一下「辦理流程」,可以看到裡面有《2015年5月份桂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進展情況[15-11-30]》、《2015年桂林市市本級新開工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情況公示[15-11-30]》、《2015年桂林市市本級在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進展情況[15-11-30]》等。
保障戶公示: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下拉到底,點擊「市政府工作部門」,裡面的左下方有「市房產管理局」的鏈接,點擊進入後出現「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桂林市房產信息網」兩個鏈接,你進入「桂林市房產信息網」鏈接,那裡是桂林市房地產信息網的官網,裡面的上方有「住房保障」的導航條,你點擊進去看吧。
㈢ 桂林市辦住房公積金提取在哪裡辦(地址)
可以抄在當地的公積金襲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㈣ 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有新的政策房改房申請補貼,怎樣補貼箅數數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支持農民工等新市民購房需求認真做好房地產去庫存工作的通知》(桂建電〔2016〕7號)要求,支持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購房需求,改善無房戶、低收入家庭居住環境,推進我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工作,加快去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支持農民工等新市民購買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本細則所指農民工等新市民是指無桂林市區城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包括農民工、新就業畢業生等。有廣西區內城市戶籍的無住房家庭可參照執行。
(一)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合同備案、不動產銷售發票開具時間均須在此期間),凡在我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房源信息服務平台選購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二)簽訂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經桂林市房地產交易所備案,且已繳納契稅;
(三)所購住房為家庭在本市區(象山區、秀峰區、疊彩區、七星區、雁山區)唯一住房;
符合以上條件的農民工等新市民購房戶,政府給予每套1萬元的補貼,其中,60%的補助資金由市縣自行解決,40%的補助資金由自治區財政予以解決。本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戶不重復享受此項購房補貼。
九、臨桂區及各縣可參照本細則執行。
㈤ 申請桂林廉租房都需要什麼條件
廉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回的低收入家庭或最答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請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由廉租房申請人(戶主)持上述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申請。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領取填寫《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相關單位蓋章。
2、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5日內),並對申請家庭入戶調查,進行評議。
3、街道組織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
4、區縣復審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
6、符合條件,進行搖號配租配售。
7、搖中,進行配租廉租房;未搖中,繼續輪候或取消資格。
㈥ 桂林七星區辦里廉租房在哪個地方
申請: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的偏下方有「重點業務服專務」,你點擊屬進入其中的「保障性住房申請」,裡面有「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和「廉租房申請」,你在「廉租房申請」的下面點一下「辦理依據」,可以看到裡面有《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流程圖》、《桂林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㈦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單位簡介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發[2002]12號文、桂政發[2002]49號文規定,2003年9月,經桂林市編委批准成立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心屬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管理、授權執法、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經費由財政全額撥付、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相當正處級事業單位,直屬桂林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
㈧ 桂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有可以幫忙提取的公司嗎
桂林的,可以叫人幫忙提的。
㈨ 桂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裡
對外業務網點地址
桂林市西城路20號
2836152
㈩ 桂林房屋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那裡
桂林市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幾個,其中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桂林市西城路內20號,還有其他公積容金管理中心及辦事處。
各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名稱和地址如下: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桂林市西城路20號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興安管理部
沿溪北路1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興安縣管理部
三台路34號附近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臨桂縣管理部
臨政路6號附近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恭城縣管理部
濱江西路附近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全州縣管理部(鳳凰中路)
中心北路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平樂縣管理部
桂林市平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