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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縣住房建設廳

發布時間:2021-02-18 22:31:57

Ⅰ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樣的單位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Ⅱ 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縣級復住房和城鄉建設制局是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是政府部門,是行政機關,是行政單位。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批准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所以縣建設局是行政機關,不是事業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城鄉建設、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咨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小區物業管理行業、市政公用事業的管理辦法及相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實行行業管理。

(2)南昌縣住房建設廳擴展閱讀:

機關單位,指國家機關,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Ⅲ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業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業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住房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市房產行業統計工作的歸口管理。
(二)負責建立和完善房產業發展宏觀調控體系;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系統,對全市房地產市場動態進行監測和分析;指導和推進房地產信息網路化建設。
(三)負責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廉租住房相關政策並組織監督縣、區實施;會同市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廉租住房資金的安排和監管;負責擬訂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市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各類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屋所有權登記、房產轉讓登記和房產抵押登記等各類登記的管理,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負責全市各類房屋面積測繪量算管理;負責全市集體土地房屋普查、統計工作。
(五)負責全市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各類房屋產籍檔案和登記薄的建立、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落實私有房屋政策工作。
(六)參與城鎮國有土地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制定工作;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經營和開發利用工作。
(七)負責全市房產開發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及項目轉讓備案工作;負責《開發項目手冊》制度建立和實施;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工作。
(八)負責全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拆遷單位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負責拆遷單位資質初審和年度考核工作;核發《拆遷許可證》,發布《房屋拆遷公告》,裁決拆遷糾紛;會同市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准,並定期公布;負責審核市重點建設項目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測算、核定具體拆迂項目的拆遷補償安置成本。
(九)負責全市房產市場的統一管理。負責擬訂全市各類房屋的重置價、市場指導價,並定期公布;負責規范全市房地產中介市場,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房地產市場機制;負責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審查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管理工作;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並核發《房屋租賃證明》;負責住房置業擔保管理。
(十)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物業管理的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負責全市物業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和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的指導監督;負責指導和推動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工作;配合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的管理;負責城區房管所轉制資金的管理。
(十一)負責全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危房鑒定工作。負責全市直管公有住房的安全管理;負責全市危房鑒定工作,建立危房鑒定檔案;編制房屋修繕定額及技術規章,推廣先進工藝;負責全市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下)裝飾裝修的行政管理;負責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資質管理和房屋測繪機構測繪成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全市房屋白蟻防治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十二)負責市住房委員會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住房資金歸集和使用的管理;繼續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受政府委託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規范運作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商品住房等多層次住房供應新體系;負責擬訂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市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負責指導縣、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各項業務工作。
(十六)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南昌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縣規劃建設局設8個內設機構。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工作,並監督檢查催辦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政務信息、文電處理,起草局綜合性文稿及審核各科室起草的文稿;負責保密工作和文書檔案管理;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及政協提案;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和後勤服務工作;協同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2、政工科(紀檢監察室)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和黨員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稱評審;負責建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職工培訓的管理工作及崗位技能鑒定製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局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局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系統的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3、技術科負責全縣城鎮總體規劃(不含縣城)、詳細規劃、村莊總體規劃、建設規劃、各專業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規劃、工程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和發展計劃制定;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的技術規定;組織規劃,建築設計方案會審與審定;協調各業務科室有關技術管理問題;參與全縣有關規劃評審及技術鑒定會工作;負責組織縣級優秀設計和工程評選;負責建設工程擴初設計審查,組織工程綜合驗收;負責建設科技發展和技術成果推廣工作;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負責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4、規劃用地科負責城鄉規劃區內用地規劃管理工作,審定用地性質,確定建設用地規模和范圍,核發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城鄉各項規劃編制與審查;參與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建議書審查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論證。5、規劃工程科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工程規劃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負責建築物使用性質變更審批;參與擴初設計評審;參與竣工驗收。6、城鄉建設科負責制定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開發的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提出全縣城市建設維護資金使用計劃;負責全縣房開企業、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管理;指導和監督開發項目小區城建配套設施的建設;負責全縣城鎮供水、城鄉燃氣、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鎮道路佔用、開挖的審批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公用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會審、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審查建設工程綠化率,徵收易地綠化補償費和臨時借用綠地補償費。7、建築業管理科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管理,制定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全縣建築市場、建築製品和地方材料市場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定額、造價管理;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外來施工隊伍的備案管理和協調工程招投標、合同鑒證工作;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巡查與竣工驗收;參與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8、監察法制科負責全縣違反規劃、建設與管理等法律法規的具體行為的行政處罰;負責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中違法、違章行為投訴、舉報的處置;負責本局行政訴訟和應訴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的行政執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導監督城建監察管理工作。

Ⅳ 縣級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有房產預售審批職能嗎

房管局和房產局性質差不多 ,有 的地方叫房管局,有的叫房產 局,實際上應該叫房產管理 局,專主要負責房產登記屬、房產證審批、新建住宅預售證審批、公有住房管理等。
建設局全稱為城鄉建設管理局,主要負責城鄉建設項目的審批、建設市場的規范和管理等。
過去,在一些地方房管局和建設局是分設的,按照國家關於機構改革的要求,現在大多數地方將建設局、房管局合並,
設立了住建局(住房與城鄉建設管理局),職能包含了過去房管局和建設局的職能。
住房與城鄉建設管理局主要職責:

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
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
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
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Ⅵ 江西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個人作業怎麼查詢

您好,
針對近期因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使用虛假操作證導致建築市場混亂、危及安全生產的現狀,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重申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監管,確保建築施工安全。

該廳要求嚴把安全生產條件審查關,要將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作為企業或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重要內容進行審查,並將審查信息記錄在案,對不具備條件的審查不予通過。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在辦理安裝(拆除)告知手續時,要檢查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查意見和特種人員資格證原件,並將證書信息進行登記。不符合要求的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單位不得進行安裝(拆除)工作。

該廳重申,從事各類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程序辦理相應的作業操作類別資格證,隨時接受檢查。初次領取資格證書的人員,應在3個月實習作業合格後方可獨立作業。各級安監站在對項目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時應將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列為檢查的重要內容,在檢查時發現作業人員未持資格證或證書過期失效的應立即責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此外,嚴禁本省建築施工企業到外省(市、自治區)辦理資格證。

摘自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2015.02.27

更多信息你要登錄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查詢。
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Ⅶ 住建廳是什麼單位管什麼的啊(詳細)

住建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和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具體如下:

(一)承擔規范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規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編制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和稽查工作。

(二)承擔保障全省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指導和監督市、縣組織實施。

(三)承擔推進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省情的住房政策,組織擬訂全省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7)南昌縣住房建設廳擴展閱讀

住建廳職責分工:

1、關於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以及概算審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管後期,負責初步設計審批工作,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審批概算方案。省發展改革委管前期,牽頭組織審查概算方案並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審批,參與初步設計工作。

2、關於節約用水。省水利廳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准,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劃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准,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准,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

3、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牽頭組織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Ⅷ 住建廳和建設廳是不是一個單位

住建廳和建設廳是一個政府機構,僅是名稱有所變化,過去稱「建設廳」現改為「住建廳」;住建廳的全稱為**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是省級政府的住房與建設行政主管職能部門。

Ⅸ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上為什麼查不到南昌縣的房子合同備案

南昌縣的房子合同備案在南昌縣房管局,他沒有合並到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你要查的話,只能去南昌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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