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人在寧波買房落戶有福利嗎
異地購房是指購房者的戶口所在地和要購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個省份。
異地買房需要手版續如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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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購房辦按揭購房手續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即首付和貸款利率可能提高;
貸款買房有很多種,有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要是公積金貸款就在貸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積金帳戶上有多少錢,單位每月給你多少錢。只有知道自己的情況才能去貸款。要是商業貸款的話就要衡量資金承受能力。
各個銀行審批的手續和程序不盡相同,但大體都要求,貸款人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供的戶籍證明、所在單位開據的工作職務證明、收入證明、本地暫住證明、當地固定的聯系地址、聯系方式。銀行會查看貸款人信用記錄等等;
⑵ 外地戶口的公務員在工作地可以享有住房補貼么
我老家是安陽的,現在在三門峽工作,是2003年的公務員,戶口還在老家,但是公務專員的福利、補貼、公積金等屬待遇都是可以享受的。公務員的待遇不以戶籍為根據。大膽地選擇你的工作地吧,公務員的待遇你不必考慮!祝你好運!
⑶ 本人寧波人,現無房無工作,問國家有什麼對應補助
對於這樣的無業者,街道協助你進行就業的義務,一般來說公益性崗位推薦你去做。所以一般來說都能夠找到工作。如果你一直沒有工作,到女的到40歲,男的到50歲社保,會有4050政策可以補貼一部分。
⑷ 外地戶口寧波買房落戶最新政策
關於購房入戶
信息來源:寧波市公安局網站 2009-08-11 10:13:10瀏覽次數: 440字體:【大 中 小】
根據市政府《關於加強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甬政發[2008]113號),為進一步理順市區落戶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切實改善民生,市公安局決定於2009年3月3日起在市區各公安派出所(戶證中心)開始受理購房落戶申請。
一、實施范圍
海曙、江東(包括高新區新明街道)、江北、鎮海、北侖(包括大榭開發區)、鄞州(包括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和高新區梅墟街道)市六區行政區劃范圍。
二、適用時限
購房落戶政策適用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權人員。對於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期間購房,符合購房落戶申請條件的參照現行政策執行。
三、適用對象
(一)在適用時限、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單套建築面積達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年齡在45周歲(包括45周歲、以受理落戶申請日期為限)以下的人員;
(二)經人事部門核准調入到市區工作,並在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的引進人才;
(三)在實施范圍內購置住房,符合《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07]192號)條件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本政策所指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是指獲得國家、本省、本市及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者」榮譽稱號的;獲得國家、本省、本市及縣(市)區級黨委授予的「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的;獲得本市有關市級部門、單位授予的「首席工人」、「外來務工明星」榮譽稱號的人員);
(四)在實施范圍內購置限價房的外來務工人員。
四、落戶條件
(一)申請辦理購房落戶必須持有所購房屋產權證明;
(二)所購房屋用途必須為住宅,產權類別必須為私有,申請人己實際居住;
(三)落戶申請人應為房屋產權所有人,系國內常住戶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應在該住房所在地落實非農業戶口;
(四)房屋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在申請購房落戶時必須隨父母一並遷入;房屋產權為2人以上共有的,僅限其中一人適用購房落戶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適用該政策。
五、所需證明材料:
第一類:住房建築面積達到100平方米,年齡在45周歲以下人員購房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一)房屋產權證;
(二)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二類:引進人才購房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一)蓋有人事部門印章的《人員調動(流動)介紹信》或《調入市區人員核准表》;
(二)勞動合同或單位工作證明;
(三)房屋產權證;
(四)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三類:優秀外來務工人員購房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一)榮譽證書;
(二)勞動合同;
(三)社會保險費參保證明;
(四)房屋產權證;
(五)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第四類:購置限價房的外來務工人員購房落戶所需證明材料:
(一)勞動合同;
(二)社會保險費參保證明;
(三)房屋產權證(需有房地部門標注證明);
(四)原戶口所在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六、工作時限:
公安派出所(戶證中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將有關材料報公安分局審批;公安分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如遇政策性問題報市公安局核准;市公安局在接到上報材料後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決定,並將核准結果返回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戶證中心)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審批(核准)決定的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七、聯系方式:
海曙公安分局戶證中心咨詢電話:87119541;
江東公安分局戶證中心咨詢電話:87848733;
江北公安分局戶證中心咨詢電話:87667110;
鎮海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6635215;
鄞州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8155355;
北侖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6783550;
大榭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6777111;
東錢湖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8366701;
高新區公安分局戶政接待咨詢電話:87901381。
⑸ 公司規定有房補錢300元,外地人有,寧波本地人沒有,合法嗎
沒有什麼合法不合法,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而每一個規章制度都有自內己的容特性,都是根據公司的需要來定製的,每一個公司在定製規章制度的時候,都是站在整個公司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不是站在個人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世界上沒有任何事情是十全十美的,公司的規章制度也是一樣,或多或少都存在漏洞,不管是否合理,只要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我認為存在即是合理。
⑹ 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怎麼辦理去哪兒領
一、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辦理地點:
購房戶向購房所在地財稅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市局契稅中心負責征管區域內購房補貼資金的申報受理和發放工作,具體范圍為:海曙區、江東區全部;江北區城市規劃區部
分(不含甬江、庄橋、慈城、洪塘);高新區楊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區書香景苑及納入市房產局直接發證的飛虹新村部分。補貼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以屬地原則由
各地財政負擔。考慮海曙、江東、江北三區因購房補貼政策財政壓力較重,對市局契稅中心負責辦理的三區購房補貼,市級財政按實際補貼發放額的20%給予補助。
二、購房補貼辦理程序:
1.資格認定:高校畢業生填寫《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攜帶在甬各級機關提供錄用有關證明或企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經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初核,由各縣(市)區人才服務機構(其中市本級單位報市人才服務中心)復核,憑表按有關規定辦理購房補貼手續。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對高校畢業生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級財稅部門憑戶口簿、學歷相關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和購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機構開具的首套房證明,購房戶按規定繳納相關稅款以後,辦理補貼手續。
4.購房補貼受理發放的截止時間為房地產公司交房發票開具後半年之內辦理;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後半年之內辦理。
⑺ 本人寧波人無住房無工作問有什麼政策補貼
那要看你年齡多大,一年可以辦低保
⑻ 寧波市基礎人才領購房補貼有要求所在單位必須要交住房公積金才能領嗎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⑼ 寧波購房優惠政策
十年內的全日制大學畢業的,購買100平方以下的首套房返還購房款的1%。回
新政策明確,2015年答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在寧波,不管是購置住宅,還是購置非住宅(商鋪、寫字樓等),均可按所購房屋實際繳納契稅額度的50%給予購房補貼。
簡單點說,原來要繳3%契稅的——包括140平方米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商鋪、寫字樓,140平方米以下的非家庭唯一住房,現在最終只要繳1.5%;
原來契稅為總房價1.5%的——即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現在只要0.75%;
原來契稅為1%的——即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則減至0.5%。
⑽ 我的戶口在外地,我能本單位享受住房補貼嗎
住房補貼是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准回的職工,發放的現金答補貼,主要看單位的制度 住房補貼是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主要看單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