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茂名市工商局拒不執行廣東省工商局「住房補貼」的規定,怎麼辦怎樣才可解決
打電話給奧巴馬,哈哈。
2. 有關廣東省住房補貼的疑問
按照中央國家機抄關房改方案,住房補貼是補給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住房未達標或無房的老職工,以及1999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這部分補貼並不直接發到職工手裡,而是參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方式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專項用於住房消費。
看來是只有機關單位才有.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3. 廣東省關於教師住房補貼的發放規定
我鎮2010前離退休的老師不能享受房改補貼,請問是那裡文件規定的,合理嗎?
4. 廣東省直屬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補貼發放年限為多少年
好像是十五年。
5. 在廣東上班現在回南寧了,住房補貼可以在南寧招商銀行取出來嗎
在廣州上班,現在回南寧了,住房補貼也是可以在南寧招商銀行取回來的,並且我們要經過一定的手續才可以拿到。
6. 廣州公務員住房補貼是多少
2016年廣州公務員購房補貼標準是:
一、從2009年1月1日起,廣州部分公務員將陸續獲得一筆「住房解困」補貼。從理論上講,一個正處級的上海公務員住房補貼最高可以獲得28萬元。
二、公務員住房貨幣補貼標准根據職級標准缺額面積按2800元/平方米(含配偶方合計)補貼貨幣。而對於建築面積標准則規定:正處100平方米、副處90平方米、正科80平方米、副科70平方米,科員65平方米、辦事員60平方米。
三、該辦法的有關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據悉,本次享受住房貨幣補貼的公務員,是在2001年1月1日以後參加機關工作的公務員,同時要求在機關工作應滿(含)5年,期限以進入機關時間算起。
7. 深圳戶口有什麼好處
你好
深圳戶口的好處有很多,下面列19條好處,希望能幫到你。
1.
小孩讀書可以在深圳受到良好的教育,小孩上學也是一個很大的優勢,深圳的學位很緊張,有了深戶,你就不用擔憂。
2.有了失業證。學開車免費,考個駕駛照免費。
3.有了失業證。一年可以報銷2000塊的培訓費,參加深圳市勞動局組織培訓的各種職稱及證書等。
4.自己是深戶,15年後,可以領到4000-5000的養老金。
5.醫療這一塊就不用說了,住院門診都可以享受90%,如果你不是深圳戶口,你的社保里的醫療保險只能報銷70—90%。
6.申請失業保險:加上補貼每月差不多800塊失業金。
7.如果是外地人在深圳生產會花好幾萬,深圳戶口只要幾百塊錢,女性生小孩花錢很少,這一點很劃算。
8.辦各類證明方便,出國辦護照,去香港辦通行證非常之方便。
9.找工作上的優勢,免找人做深戶擔保(很多公司的一些崗位都要深圳戶口的或要求深戶擔保)。
10.深戶可以申請的微利房(即現在的經濟適用房,才3000-4000一個平方)。
11.可以很容易貸款買車,非深戶貨款買車較難。
13.有工資的13%的住房公積金,指的是正規公司,住房裡有公積金,以後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14.一人入戶,全家即可全入戶(3年後到公安局隨遷)。
15.深戶的話,工資低的還可以申請廉價房住房補貼,每人每月600。
16.有些好單位要有深圳戶口才可以參加考試.如:公務員考試中很多崗位要求是深戶。
17.不用辦居住證,租房也好,買房也好都很方便,再也不會有人查你的證件,理直氣壯地活著。
18.出國簽證很容易簽下來,比如新加坡簽證就有14大城市的規定,深圳當然在規定之內,很多國家簽證有潛規則的,他們對深圳戶口非常寬松,很容易簽下來。
19.深港一體化進程正在推進,你去香港打工,賺香港人的錢,一個月賺將近一萬。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8. 廣東省對外來大學生有住房補貼嗎
廣東省對外來大學生有住房補貼嗎有的
9. 廣東軍轉幹部住房補貼是怎麼執行的
《軍隊來轉業幹部住房保障自辦法》(國辦發【2000】62號)規定:2000年及其以後批准轉業的軍隊幹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安居工程房價購買住房或未參加集資建房的,可按規定申請住房補貼。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後的住房補貼,由接收安置單位按照本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當或同等條件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由住建部門解釋)。
說明:政策依據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10. 廣東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是否要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第三條規定:「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七條:關於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的政策:(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